紐約消息:據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
中國人權]星期三報導,
山東省青島市大山中級法院9月10號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污辱國家領導人罪,判處山東著名異議人士牟傳珩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同時判處異議人士燕鵬有期徒刑一年半,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牟傳珩和燕鵬在宣判後表示,不相信可以得到公正審判,所以不會上訴。
據報導,牟傳珩是山東著名民運理論家,從1979年開始從事民主活動,燕鵬是活躍的異議人士,1989年開始參與民主人權活動。被判刑前,有關部門違反中國司法程序,將他們二人關押長達一年之久。
[中國人權]組織譴責中國當局對於異議人士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