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九月一日的《法制日報》報導,1至6月份,全國檢察機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555名。據此得出了一個極具威懾性的結論:在逃貪官逃跑沒有出路。但我通讀了整篇新聞,也沒有得出有多少在逃職務犯罪的嫌疑人。倒是在另一篇新聞中得出了一點信息:《半月談》雜誌刊文稱,根據新華社播發的權威消息,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而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一位辦案人員表示,從近年檢察機關的辦案情況看,每年都會有一定數量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國外,目前抓回來的確實太少了,抓回來的和逃出去的幾乎不成比例。在外逃風較盛的廣東省,從2000年到2001年,抓回來的僅12名。也許從國外往回抓難度大一些,在國內抓起來方便點,但從外逃的貪官的數量上來看據官方統計在冊的就有4000名之多,據此我們可以想到在國內「流亡」的貪官數量就絕不止於4000多名,因此,從區區555名抓捕歸案這個數字來說,就得出了貪官外逃沒有出路,我看還是牽強了許多。
再比如說《金陵晚報》7月17日一版《黨員帶頭自拆違建》一文,新聞的立意是宣傳江蘇南京河西違建風,在各方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終於被剎住了。違建本來就是違法的至少是違反規定的建築,搭違是一股歪風,將歪風剎住本來是有關部門和有關政策雙重作用的結果,可讓作者提練出了一個主題:廣大黨員幹部,在拆違建中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才將這股歪風剎住了。這種提煉主題的方法,可能是一廂情願的,會不會有人像我這樣解讀呢:這些黨員幹部早些時候,在有關高壓政策沒有下來之前在幹什麼?在大搞違建,不是這樣嗎?當初你不搞違建現在哪來的拆違建?這些黨員幹部不顧自己的身份搭違,是應該受到批評的,現在倒成了模範,這是哪家的道理?
還是新華社的消息。原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局長、黨組書記羅鑒宇年工資、福利約十八萬元,他還不滿足,受賄300多萬,他在接受調查時說,「我其實並不缺錢花,有時在口袋裡放幾千塊錢,過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儘管如此,每次看到錢,我心裏還是很高興,每次拿到別人送的錢就會有一種愉悅感。」讀這則新聞的時候,我真是有些反胃。貪官羅鑒宇編製內的工資福利約十八萬,我不知道這是怎麼算出來的?他應該交多少稅?交了沒有?我更有所觸動的還是這句話:我其實並不缺錢花,有時在口袋裡放幾千塊錢,過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錢。我想,這可能並非貪官才有這種想法,我們不少手握實權的官員可能都有這種認識:所謂「工資基本不動」的民謠也不是憑空叫起來的。這就讓我們不能不問:官員憑什麼活得這麼滋潤?他們行有公車,住有公房,吃有工作餐(還每每抱怨最可怕的事情就有吃飯),開會有紀念品,提筆有潤筆費。如此這般,當然錢不會有花得出來的時候,只是到澳門豪財人家不認賬,錢才有花得出去的時候了。
其實,我這樣說,並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說我們在宣傳的時候要儘可能地信息公開,讓受眾在對等的信息之下得出自己的判斷,只有這樣,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否則,就會出現捂頭露腚的尷尬事了,反而會出現有違宣傳者本意的負面效果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