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8-16 17:59:00作者:
中國大陸遼寧省興城市公安局日前破獲一起八歲兒童被害命案,令人震驚的是,亂刀刺死八歲兒童的凶手竟是一名十二歲的楊姓小學生;由於當地法律對未滿十四歲者不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楊姓學生已被父母領回,執法部門也只能嘆「無法可管」。
中國廣播網引述公安說法表示,這起命案發生在七月二十八日上午,當時住在興城市望海鄉新白村的楊姓小學生與同村八歲計姓鄰居在一個空房子裡玩耍,由於計某撿到一元錢,楊某說是自己丟的卻索討不成,兩人為此起了爭執,楊某朝對方襠部猛踢一腳,將他踢昏。隨後,楊姓學生從計某身上翻出一把水果刀,持刀向計某胸部連刺幾刀,過一會兒又取來一把砍刀連砍幾下,砍完後竟當作沒事跑到別處去玩了;直到當天晚飯時間,計家人到處找孩子,才終於在空房子內找到了計某血肉模糊的屍體。
雖然警方稍後傳訊了楊某,但是他直到隔天才向父親與警方承認殺死了計;對於自己凶殘的行為,他竟不太在意,只透露以前計某曾向他父親告狀、害他挨揍,所以因為「新仇舊恨」,決定殺死小他四歲的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