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五條原則」不過是對「獨統天下」的一種修飾,沒有突破性的創新--
1、一黨執政下的黨內民主不過是「圈內民主」,根本無法代表廣大民眾的意願,把社會民主的願望侷限在一黨內,剝奪了一黨之外的愛國團體參政、議政的權利,讓廣大民眾俯首貼耳地聽命於一黨的號令,這是典型的惟我獨尊的霸權思想,完全違背了社會平等互利的原則。
當然如果黨內民主能達成黨員直選制度,黨員監察制度,應該說也是一種進步,但在「政改」方面沒有實質性的突破,還是「獨統天下」的老套路。執政黨不應該千方百計地顧及自己的利益,動不動就表明自己要對的起過逝的領袖們,對的起追求的信仰,對的起那些為黨的事業而犧牲的同志們,這些話不應該是執政黨掛在嘴邊的聲音。執政黨首先要對的起人民,對的起國家,對的起社會賦予執政的重任,要努力開創一個嶄新的時代,要讓人民獲取自由、平等,要讓國家實現民主、法治,要讓社會融入世界進步潮流為時代增添光艷,才不愧為「為民所想、為國所思」的無私奉獻的政黨。
2、立法的目的是為民眾及社會服務,這是不容改變的根本原則,否則法律的天枰就會傾斜,公眾利益就會失去公正的待遇。堅持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勢必要把黨的利益凌架於法律之上,在黨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前提下依法治國是對法律的束縛,對社會的監控,對人民利益的輕蔑。司法部門不能脫離黨的領導行使權力,說穿了就是立法的宗旨必須首先維護黨的利益而後才是人民的利益,這種「黨權至上」的司法原則,根本不可能體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很顯然當黨的利益與人民利益發生衝突時,受傷害的必然是人民利益。沒有了「三權分立」,憲政體制就不復存在,黨就可以隨心所欲的駕馭國家。那不是法治,那是人治,那不是進步,那是倒退。
3、新聞自由被封殺,取而代之的必然是「新聞限制」。新聞媒介是傳播民眾呼聲的重要渠道,新聞失去了自由,社會的聲音就會嘶啞,變的單調乏味,歷史的真相就會被歪曲,虛假的東西就會在大庭廣眾下招搖過市,被統治集團所壟斷並為其服務的宣傳機器是呼不出民眾聲音的。害怕新聞自由的政府不可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
4、軍隊不應該是執政黨的忠實武裝衛隊,也不應該是宗教團體的鋼鐵柱石,利用武裝力量威懾或壓制手無寸鐵的愛國民眾更是天地所不容的野蠻行為。軍隊是國家的軍隊、人民的軍隊,是保護國家與人民利益的鋼鐵長城,這是各黨各派及廣大民眾都能接受的合理共識,是現代文明社會進步的標誌。
5、全民公決與全民普選制度,實質上體現了廣大民眾作為國家主人的真實意義。執政黨只有以人民的意志為主導,以人民的願望為己任,才能在執政的過程中得到人民的擁護。國家不是那個政黨的國家,也不是那個偉人的國家,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是民族自豪的家園。人民完全有權利選擇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管理國家,也有權利廢除傷害人民感情,損害人民利益的腐敗專權,而這一切只有通過全民公決與全民普選制度才能完成,怎麼能用「決不能」來剝奪廣大民眾的權利了。是不是太霸道了吧。
執政黨與革命黨的區別在於革命黨的目的是推翻舊制建立新政,而執政黨的目的是推動社會的進步,他們之間的運作方式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革命黨可以採取暴力的方式推翻舊制建立新政,而執政黨要靠實施強硬的專制措施推動社會的進步,就不可能再繼續執政下去,因為那不過是踐踏民意的強盜行為,不會被廣大民眾所接受,在社會實踐中根本行不通。看一看當今世界發展的趨勢,惟我獨尊的專制政權那一個不是以失敗告終,那一個不是被世界人民所唾棄。真理來源於社會的實踐,沒有通過社會實踐的檢驗,所謂的真理就不會被人民認同,也不會被社會承認,更不會被歷史美畫。執政黨只有在維護人民利益及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承擔領導的責任,才能得到廣大人民的支持和擁護。
「社會主義必須髮展一種新形式的民主,實際上就是『人民民主專政』,它保證所有人不分國籍、宗教信仰和世界觀都能獲得平等自由和權利,它為每個人提供了向社會表達自己意見和願望的可能性。」聽一聽施特爾這位德國共產黨主席的一席話,也許能令黨員同志們有所感悟。
潘岳奏折的「五條原則」不過是為政治壟斷畫足添翼。帝王專政和一黨專政同屬於獨裁專權的性質,因為他們有著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武力護權、強權霸政」。
在當今的社會發展進程中,只有「民主、法治」為根本基石的社會制度,才是國家繁榮,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
天下帝王同根病,
三軍齊禮心方定。
鐵甲隆聲為君權,
萬民苦臉失喜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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