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在今天(8月9日)作出這項判決的。
今年55歲的趙克明被控在1995年至1999年擔任負責廈門城市建設的副市長期間,總共收受了452萬元人民幣(約54.45萬美元)的賄款。
根據中國的慣例,被判處緩期執行死刑的囚犯往往會被改判無期徒刑。
趙克明是被稱為中國有史以來最大走私案的遠華走私案有關而被判重刑的另一位官員。
在此之前,中國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因在遠華走私案中收受巨額賄賂,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另外還有14名高級官員在2000年11月舉行的遠華走私案首批審訊中被判處死刑,其中7人已被處決。
而遠華走私案頭號嫌疑人賴昌星則逃到加拿大,目前正在等待加拿大政府批准其難民申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