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經濟專家分析,在大陸八萬億元的銀行存款中,有80%的存款屬於20%的儲戶,符合「二、八」法則。那麼,這擁有80%存款的20%的儲戶都是些什麼人呢?專家說,既不是普通百姓,也不是私營企業主(因為他們絕對不會讓資金躺在銀行裡睡大覺),而是一些官員們的「 灰色收入」,而且這種「灰色收入」還在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長──去年六萬億的銀行存款今年已增長到八萬個億就是明證。這還不包括他們私自藏匿或存在外國銀行裡的那部分。可見「碩鼠」們的數量和胃口!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出現在大量工人下崗失業的同時銀行存款持續上漲的根本原因。大量數據顯示:大陸目前已經產生了一個勢力雄厚、數量龐大、集大權與金錢為一身的官僚資本階層,他們的手裡擁有著全國80%以上的個人財富。這是一個靠非法手段迅速「崛起」的暴富階層,它的顯著特徵就是權力和資本的結合與互生,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財富倍增效應」。
近年的「反腐」案例和我們身邊的大量實例無不印證了這一事實。王寶森、陳希同如此,胡長青、陳克傑如此,其實大大小小的官員無不如此!也許有人覺得奇怪:我們不是在天天「 反貪」嗎,怎麼貪官越反越多?其實並非「越反越多」,而是它本來就很多,「倒了霉」被「反」出來的不過是冰山之一角。「多」到什麼程度?正如老百姓所說:「縣級以上的幹部,隨便拉出哪個都夠槍斃,十個裡頭全槍斃可能有冤枉的,而槍斃九個就准有漏網的。」此話並非空穴來風,不信我們可以從上述銀行的「灰色收入」中推算一下:就算把藏匿和存到國外的髒款撇開,單是躺在這銀行裡的八萬億元,按80%的「灰色收」算就是六點四萬個億,全國共有1800多個縣、市,按平均一個縣市20個縣級以上的官員算,約計三點六萬,人均「灰色收入」應是一億八千萬元!有的人當然沒有上億,但幾百萬、幾千萬元的卻是大有人在,比如像戚火貴那種從「勞模」上來、被稱為「清官」的縣級市的市委書記,案發時(此時他已升任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光從他家裡拎出的現金就達三千多萬元,竟然比他老婆任行長的縣銀行的現金還要多!那沒搜出來的有多少?天知道!這同時也說明有許多貪官們的「灰色收入」大大超過了一億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