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輪功通過各種技術,遮掩或者改變中國官方電視臺畫面,播放法輪功自己的宣傳或者辯護畫面,早已經發生過多次,只不過規模不如這次全國範圍大。例如今年一月在重慶以及三月在長春,法輪功都曾經切斷官方壟斷的有線電視,而將法輪功自己製作的內容,通過中國官方的電視網路播放,有的播放內容甚至長達數十分鐘。法輪功遮掩官方電視而播放的內容,主要是宣傳法輪功的理念及煉功,或是為自己所遭受的指責抨擊進行辯護。
中國當局表示對這個事件的調查已有相當進展,他們有足夠證據肯定這是海外法輪功所為。中國政府指控法輪功的做法違反國際無線電相關公約、違反民用通信準則和威脅民眾安全,並揚言法輪功衛星駭客將受到嚴厲處罰。中共的一些官員甚至說這是海盜行為,無異於偷配別人家的鑰匙入門行竊的犯罪行為。
應該說中國官方所講的道理是正確的,國際的相關法律確實禁止這種行為。但是國際更高準則人權憲章,以及中國自己的憲法中,也都規定言論自由是人人享有的基本權利。法輪功所以攻擊中國的電視網路,是因為中國政府完全剝奪了他們的言論自由,不給他們講述自己或辯護的任何機會。中國政府如果真的尊重承認國際規則,就應該全面而不是選擇性的接收。不能有利維護自己的國際規則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則,就義正詞嚴的大談特談,而對限制約束自己的或者應該履行的義務,就完全視若無睹棄之不顧。
如果中國政府保障了公民的言論自由,保障了法輪功可以宣揚自己為自己辯護,而法輪功還攻擊中國的電視系統,法輪功一定會受到國內外輿論一致的譴責,中國政府對之進行懲處會得到由衷的贊同和支持。但是中國政府如果首先違反了國際基本準則,例如剝奪了中國民眾的言論自由權利,卻又以另外一些國際規則指責別人不守講話的規矩,那是極為荒唐可笑甚至厚顏無恥的。這就如同一個強壯有力的人,對鰥寡弱小者拳打腳踢施以暴虐,還抱怨指責弱小者批評譴責他一樣。
法律上有一項規定叫正當防衛,就是受到非法的暴虐侵害,可以採用攻擊的方式以保護自己,但防衛不得過當也就是超過保護自己的需要。法輪功侵犯衛星電視其實就是一種正當防衛。因為法輪功遭到中國政府暴力侵害,這種暴力侵害違反國際人權憲章,也違反中國憲法規定的信仰和言論自由,而法輪功針對這種暴力侵害才對衛星電視的侵擾顯然沒有過當。
法律和國家執法是應該尊重遵守,這是一個有序社會的基礎和保障。但是並非任何法律和執法一定會得到尊重遵守。在二類情況下的法律或執法,如沒有得到尊重遵守,不僅情理上講得通,並且有助社會健康和正義。一類情況是法律本身是惡法或者有問題,抵制惡法以期廢除或者改變它,就有益社會能夠得到贊同支持。另一類是法律本身雖然沒有問題,但是實踐中法律並沒有得到貫徹,執法部門是反其法而行之,這時抵制反抗執法部門的所謂執法,於理於法並不違背,而且有利喚醒社會的重視和解決。中國政府頒布的邪教法就是惡法,中國執法部門對於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就是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法輪功不遵守邪教法,堅持行使言論自由,甚至通過侵擾衛星電視來實現,就不會受到瞭解真情尊重人權價值的人士譴責,反而會得到真誠的同情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