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邏輯混亂,荒誕無稽;二是文字不通順,上下句語意不連貫。三是每章都被大寫和小寫的數字分割,一個小寫的數字後面只不過一二句話而已。每句話都像是突然從天下掉下來似的,缺乏承上啟下的文字。這不能怪翻譯,對如此神聖的《聖經》,翻譯一定是最好的翻譯,何況我所讀的《聖經》,是International Bible Atudents Association Brooklyn,New York,U.S.A.出版的,不應該存在不能信、達、雅的翻譯質量問題。因此,只能怪原文質量。我想也沒有理由懷疑原文質量,原文
質量差,思想性必差,成不了「聖經」。因此,只能說寫作《聖經》的民族語言質量低劣。
我不懂《聖經》的原始語言和翻譯成漢語前的語言,對外語也只認識英語和毛利語的皮毛。但我通過對比當前世界上最流行、最通行的英語,認為漢語語言和文字是世界上最優美、最有生命力的語言。
我不排除我有「子不嫌母醜」的感情成分,也不排除我有「誰不說俺家鄉好」式的感情成分。但是,無論我怎樣排除感情成分,仍然堅持認為漢語是世界上最優美、最有生命力的語言。
下面就通過我對英語特點的初淺認識,對比漢英兩語的長短:
◆英語是邏輯語言,是以顛倒思維邏輯順序為特徵的邏輯語言,是沒有邏輯而靠硬性規定的補白語法才能明白內在邏輯的邏輯語言。因此,它顛倒語序,顛倒時空在語言中的順序,經常把時間、地點、方式等放在句末,聽完和讀完一個句子才知道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它需要主語從句補充說明主語,需要表語從句補充說明表語,需要賓語從句補充說明賓語,需要限制性定語從句和非限制性定語從句修飾句中的某個詞、短語、句子的一部分和整個句子。從句後面還有從句,沒完沒了。這還不夠,還造出種種短語補充,短語從句補充。最糟糕的是用過去分詞短語和過去分詞從句修飾前面的句子。使得讀一句較長的句子或聽一句較長的話,必須帶著研
究句子的態度認真研究才能明白其意思;沒有完全的語法知識,無法明白一個稍微複雜一點的句子的準確意思。
但漢語,不論國語還是方言,均先報告人事物發生的時間、地點、方式方法,按思維邏輯順序表述。不需要補充報告或描述,或即使需要補充,也是另一句子的任務。與需要一大本、一大套語法書的英語相反,漢語不需要語法,也不講語法。沒有語法書,沒受過語法教育,照樣說出清楚明白的話語,照樣吟詩作對,照樣寫出千古絕唱的詩詞歌賦,千古傳讀的古典小說、史記、戲劇等等文學藝術作品──現代的漢語語法教育在中學,是從外語語法引進的;許多兒童從未讀過語法照樣寫出讓媒體發表的文章,許多文盲照樣用方言創作出優美的山歌、民歌、對子、諺語、歇後語、俗話、格言等──只要思維清楚,就能造句作文。
◆英語是人人可造詞彙的語言。
英語無字,最基本的語言單位是由字母拼成的詞。所以,無論姓名、地名、街道名、公司名……凡是後人取的名字和名稱多是字母的拼湊,只有符號意義,沒有詞義。沒詞義的名字和名稱難記。但人人有權也有機會製造沒有詞義的名詞,進入社會和文件。地名一經使用,便成永久詞彙,其它名稱一旦知名,便成為詞典的詞條。且不說英語自己的詞彙因不夠用而經常引進外語詞彙,就是百姓製造的名字和名稱,就不斷地增加著人們的記憶負擔。
但漢語不同,一、百姓無權造字。也無需百姓造字,祖傳文字已經夠用(據說有少量的字是引進佛教時補充的),不會增加百姓識字的負擔。簡化字是政府組織文字學者審定的,簡化字反而減輕了百姓識字的負擔。二、漢語取的名字和名稱有意義。有意義的名字和名稱好記。而且,姓氏字分兩類,一類是姓氏專用字,一類是是通用字或至今仍是通用字,可取個與姓連成非常有意義的姓名。所以,姓名和種種名稱都能輕鬆記憶、叫出、流傳。
◆英語是貪污輔音的語言。英語由母音與輔音組成。母音後面的輔音最難發音:出聲不行,不出聲也不行,只能在口腔內做個發音動作,幾乎聽不到聲音。好像只有貪污輔音才算準確發音。而漢語是不准貪污的,也沒有語音可貪污。所以講慣了漢語的實在很難學好貪污輔音的英語。
◆英語是變音詞彙和變形詞彙組成的魔術語言。
變音。英語詞彙由音節組成無字,其中單音節詞少數,多數為多音節詞,分重讀和輕讀音節。輕音節很難讀准。標準的英語還需連讀,把前詞尾音節與後詞首音節連起來拼讀。連讀更是語音貪污。不僅難聽懂,猜都猜不出來。英語還因性、數的變化而發生重讀音節的變化,形成同詞同義的異音。漢語發音不準是普遍現象,但並不影響意思的表達。因為漢語是一字一音,變腔不變意。
變形。在英語中,除了第二人稱外,其他人稱代詞都因在句中的位置不同而變形。第二人稱雖不變形,但不分尊稱與否、不分單數與複數,沒大沒小,沒多沒少,沒尊沒卑。英語多數詞彙綴有至少一次的前綴、後綴或前後綴,很多詞彙是綴了好多次前綴和/或後綴的詞彙。每個前綴和後綴都有好多的意義,就是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英語詞彙是因綴而變形的語言。
實際上,前綴、後綴、詞干類似於漢語的偏旁部首,一個詞干加前綴和/或後綴完全是別字,需要牢記。這就造成英語詞彙浩如海洋。需要刊印通用詞典和各種專業詞典。一大本英語通用詞典的作用不如一本小小的漢語字典受用,更不能與一本現代漢語詞典的功能相提並論。英語沒有專業詞典無法認識英語專業詞彙。但漢語不需要專業詞典照樣懂得漢語專業詞彙的字。
◆主謂結構是英語造句的最基本結構,沒有主謂結構不成句子。漢語則無此要求。如,說三道四,吹糠見米,見風使舵,都可獨立成句,也可顧前後加幾個字成句。
◆除了疑問句,說讀英語就像小孩背書、和尚唸經,毫無抑揚頓挫的優美腔調。因為,它規定非疑問句只能用降調。
◆英語是壓抑性很強的語言。所以,洋人的正常對話,在華人聽來就像竊竊私語,就像說悄悄話。反過來,華人的正常對話,在洋人聽來,就像爭吵。
◆英語幾乎沒有自由組詞的能力,而漢語則可以任你自由組詞。如夫人與人夫,兄弟與弟兄,女兒與兒女,女子與子女,公路、馬路、水路、大路、小路、鐵路、道路、土路、泥路、石路……,火車、汽車、機車、小車、轎車、卡車、手推車……對固定的片語還可隨意改字。以前面的片語為例,可以改成「指三道四」、「風糠淨米、「揚糠淨米」、「見風轉舵」、「隨風轉舵」等。
◆英語沒有漢語一樣的成語。所謂的英語成語是指習慣了的固定片語,而這樣的片語只作為造句的格式用片語,全無漢語成語的特點和用法。
◆英語沒有漢語一樣便於使用的諺語、歇後語、名言、格言、俗話。
◆由於上述的原因,英語便成了沒有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文明繼承性和遺傳性的語言。所以,英語的每個講話、每篇文章,幾乎全是作者的語言,純是詞典詞彙的重新組合,缺乏前人的語言結晶。除了抄襲,每個語言作品都是作者的全新創作,獨立於歷史、獨立於社會。既無法繼承前人,也無法讓後人繼承。
但是,漢語則完全不同:
◆漢字是像形字,因而她是刻劃人事物和感情特徵的形象字,使漢字是字也是畫,是畫也是字。人類最容易記憶的是形象,因此,漢字最容易被記憶。同時,認識一個像形字,即等於認識不同角度看到的人事物特徵和某種感情的特徵。所有偏旁部首也都有像形意義,因此認識一字的偏旁部首,就能望字猜義,猜出個大概意思。
對於陌生詞彙,只要認識各字的意思,也能望詞猜義,猜個大概意思。對於新發現新發明新創造的事物,都無需創造生字和引進外語。翻譯外來詞彙,無論音譯還是意譯,只要用現成的字就可表達。二十世紀中國引進和建立的所有學科專用詞彙,都無需製造生字或引進外國文字補充,都用現成漢字。所以,只要基本掌握了新華字典的字彙,或基本掌握了中小學教育規定的識字指標,就不存在上大學還要識字的問題。但是對於母語為英語的學生,什麼醫學病名、藥名,什麼生物名、古生物名、化學詞彙,等等專業性較強的專業詞彙和術語,多半是大學生的生詞。對於常見疾病名稱,對於中國人,別說小學文化,就是文盲,都聽得懂,說的來,病位在
那。但對於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卻多是生詞。所以在西方,考個醫學生、藥學生不易,需要更高的考分和智商,花更長的學習時間,下更大的苦功才行,因而醫生收費也更高。而在中國,文盲可以當草藥醫生,小學文化可以當赤腳醫生,沒多少文化,跟師學徒可以成為名中醫。所有醫生,沒有比其他同等學歷的科技工作者高貴,多拿工資。至於現代律師,西方社會非法學專業出身沒有資格當律師,且只能限於服務自己的專業,如刑事、民事、行政、移民或商業中的某一狹小領域;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幾年自學,通過全國律師資格統考及格即可,且能為各種訴訟服務;許多本科學歷者連自學考試都沒參加,而是當年直接報考,讀幾個月統考法律
法規彙編和統考指南,便通過全國律師統考,獲取律師資格。很多有水平的律師並非法學專業出身,而是自學成才和直接應考的本科學歷者。他們所以能成高水平律師,原因不是法律易學,而是漢語易學,是漢語的精練導致了法律條文的精練。
◆漢字,因為是像形字,所以又能通過對漢字的像形解讀,重溫重現人事物和思想感情特徵的方法得到印象深刻的人事物形象,可以通過科學發現方法對前人似是而非的解讀進行糾正,得到正確解讀,發現某些字表示的真正形象。如本書通過對「月」、「明」兩字的像形解讀,發現了看似不像形實則像形的「月」「明」兩字真相;秩繽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