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貪官們是案發後倉促出走;而後變成案發之前做好準備。」加拿大刑法改革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楊誠這樣描述出逃手法的翻新,「更有聰明者,利用關係在國外開設辦事處或分公司,而當事人長期游移於兩國之間。一有風吹草動,便不再回國。另有些官員家屬,因涉案同樣選擇出逃,比如瀋陽前市長慕綏新之女慕洋,武漢市城建委主任張克孝--人稱『武漢第一貪』的妻子。」
據一位曾供職於最高檢察院外事部門的人士透露:近期以來,每年驚動高檢外事部門的職務犯罪出逃案為20-30件,引渡回國者為5名左右。「但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他解釋說,「因為另一部分案件是不通過我們辦理的。」
楊誠說,「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逃往海外越來越成為中國貪官逃避懲罰的首選。而出逃的人數、級別、手段,都不斷上升。」1998年5月,同樣在中國銀行,發生過南海支行丹灶辦事處謝炳峰、麥容輝兩人貪污後潛逃泰國的案件。但這兩人不過是普通工作人員,涉案金額為5000多萬元人民幣。這與開平一案盜用近5億美元、疑犯官至處級,自然不能相提並論。
在近期,河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蔣基芳、貴州交通廳廳長盧萬里兩國高官潛逃海外,更讓人為之震驚。而許超凡遠遁加拿大,在犯下驚天大案之後。與這位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行長同時消失的,還有他的兩位前任--余振東和許國俊。其中,許超凡在案發前已當上了中行廣東分行財會處處長。此3人所涉嫌的,是建國以來最大的銀行系統監守自盜案。在2001年10月12日的自查中,中國銀行發現了高達4.83億美元的賬目虧空。
中國官方媒體亦承認,一種新的洗錢活動,即腐敗公職人員通過各種途徑給自己貪污、受賄的黑錢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已超過了傳統的洗錢。一方面,通過洗錢,有組織犯罪掩蓋了其犯罪活動蹤跡,得以公開揮霍和享受這些非法所得;另一方面,洗錢為犯罪集團介入合法企業提供了資金,使其能夠以"合法掩護非法"不斷擴大犯罪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