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6-10 20:55:00作者:
因手機在網吧中丟失而對一無辜學生大打出手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程某、馬某某、苟某被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馬某某是吉林省白山市人,18歲,2000年10月離家出走來到徐州市,在網吧中結識了該市無業人員程某(19歲)、苟某(20歲)。今年4月26日晚11時許,三人酒後相約到該市「聰明屋」網吧上網。在網吧中程某的手機不慎丟失,疑心是被網吧中的人拿了。恰巧此時某學院學生武某正欲離開網吧,三人就認為武某偷了手機,沒容他辯解,即對其拳打腳踢。隨後程某兩次拿起地上的花盆砸向武某的頭部,並將自行車砸在其身上。武某被打倒在地後苦苦哀求,三人仍毆打其臉部、頭部。在確認武某確實沒拿手機後,三人逃離了現場。群眾報案後,武某被送到礦三院搶救,終因顱腦嚴重受傷而死亡。
馬某某是吉林省白山市人,18歲,2000年10月離家出走來到徐州市,在網吧中結識了該市無業人員程某(19歲)、苟某(20歲)。今年4月26日晚11時許,三人酒後相約到該市「聰明屋」網吧上網。在網吧中程某的手機不慎丟失,疑心是被網吧中的人拿了。恰巧此時某學院學生武某正欲離開網吧,三人就認為武某偷了手機,沒容他辯解,即對其拳打腳踢。隨後程某兩次拿起地上的花盆砸向武某的頭部,並將自行車砸在其身上。武某被打倒在地後苦苦哀求,三人仍毆打其臉部、頭部。在確認武某確實沒拿手機後,三人逃離了現場。群眾報案後,武某被送到礦三院搶救,終因顱腦嚴重受傷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