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勤奮十八載
葉菁自小聽話懂事,翻開幼兒園畢業評語:「文靜的性格,文靜的臉蛋,一刀齊的童發,真像一個日本小姑娘,默默地為老師和小朋友做完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從來沒有講一句不願意的話。記得前段時間,為了排練參加省文藝節目,你悄悄兒地讓別的小朋友代替你做的事,你是一個多麼懂事的孩子,馬上就要離開老師了,老師是多麼捨不得啊!老師祝願你進入小學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早日戴上紅領巾,評上三好學生」。進入小學後,葉菁沒有辜負老師的希望。她的成績一直名列年級前茅,她不但第一批掛上紅領巾,還連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在畢業的那年還被評為區級三好學生。在小學階段她先後參加十餘次全國及省、市、區作文大獎賽,屢屢獲獎。葉菁與同學們相處十分和睦,同學們因她那張時常微笑的臉上有對水汪汪的大眼睛而親昵的稱她為「小貓」。但葉菁也有哭的時候,那是小學畢業她報考外語學校失利,傷心地哭了,那是她懂事以來第一次流淚,那是好強的淚水,從此她更加發奮努力。
進入初中後,葉菁暗暗給自己定下了奮鬥目標,一定要考入心愛的省重點高中。她幾乎放棄了所有的休息日,全身心地投入學習。終於,她以優異的成績考入省重點高中---杭州第四中學。當接到入學通知的那天她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場,那是高興。
為補償女兒太多的失去,父母帶她上北京輕鬆了一週,並相約三年後考上大學一家人上大連輕鬆一回。
進入高中後,她被同學們選為班裡的團支書,她在緊張的學習時間外默默地挑起了班級和校園三塊黑板報的編刊工作,同時她還積極組織同學們參加公益事業活動。她非常愛聽歌,但更愛去圖書館,抽空時她常常與同學在圖書館一坐就是一天。
二、 禍從天降
8月30日早上,大雨如注,一向十分細心的父親早早叫起了女兒,並為她特意挑選了一件大紅色的雨披放在門口,再三叮囑:「穿這件醒目些」。
7時35分葉菁跨上自行車向學校方向騎去。這天,班幹部們相約要去學校搞衛生,使同學們在開學那天能有個整潔的環境。去學校途經的道路,是做父親的為她選定的行車路線,其中二條道路設有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綠化隔離帶,另一條不長的惠民路雖較窄(路寬僅為10米)無隔離帶,平時禁止1.25噸以上貨車通行,應該講,安全是有保證的。
7時50分左右,正是上班高峰時間,人流如潮,葉菁騎至惠民路東端,學校就在不遠的西端。可就是這條禁止1.25噸以上貨車通行的道路卻衝進了一輛平時罕見的寬3米、長14.7米,載重30多噸的超大型平板牽引車,車號牌為軍用號牌甲W03252,該車在超越葉菁所騎的自行車時將葉菁撞倒。葉菁當即翻出自行車前一米處倒在血泊之中,可肇事車輛卻還向前方行駛20餘米才停住。當葉菁被送往醫院時已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8時30分,葉菁的父母接到學校的告急電話,他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醫院,可他倆唯一的女兒、唯一的希望卻靜靜地躺在搶救室的病床上等待著父親為她撫合上對美好未來充滿希望的雙眼。學校的領導,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幾乎以同樣的速度趕到醫院,他們為失去這樣一位好學生感到無比痛惜。葉菁的同學們也趕到了,她們不止一遍地呼喊著葉菁的名字,對她說:「不是約好了中午一起去購買學習用品,不是約好了下午一起去省圖書館學習的嗎?你忘了嗎?忘了嗎?」母親哭得死去活來,分別一小時,僅僅只一小時,竟成永訣。父親悔恨當初不該早早叫起女兒;不該指定這條行車路線;不該為她事先準備好雨披,只要女兒遲十秒鐘出門,女兒就不會失去生命。
三、 南山傳說
9月1日下午葉菁的父母在一朋友(上城交警大隊工作)的陪同下,去南山公墓為女兒選擇墓地,在公墓管理處,有二位女服務員憤憤不平地指責那位陪同的交警朋友說:「你們上城大隊交警真缺德,杭四中一位女生死得真冤,你們為何要將那位為撿掉在地上的包而推撞女學生的中年婦女當眾放跑。」那位交警朋友尷尬地說:「你們不要亂講,死者父母在這裡。」
選好墓地的當晚,這位交警朋友趕到葉菁家告知其父母:「南山一說我們大隊長已派人追查,結果是純屬傳言,絕無民警放人一事,你們別信這些傳言。」並要求家屬別去事故現場,否則只能更加傷心。
9月2日上午10時接殯儀館通知:要家屬盡快通知交警部門前去驗屍,否則下午的遺體告別會無法舉行。家屬立即轉告了上城交警大隊作了屍檢。下午遺體告別會按時舉行。杭四中校領導、老師、葉菁的全班同學和生前好友,小學、初中同學以及關心幫助過葉菁成長的長輩、親屬400餘人悲痛地為葉菁送行。當天下午5時葉菁的骨灰在南山安葬落土。
應該說,家屬在事故真相,肇事事主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將葉菁後事辦妥,這在重大交通事故處理中是不多見的,這反映了家屬積極配合交警辦案,體現出的極高素質,同時家屬之所以這樣處理後事,也反映了他們完全相信交警部門一定能夠秉公執法,公正處理這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但事與願違,在事故處理中,上城交警大隊某些辦案民警竟營私舞弊,利用職權,公然為偽造證件、犯有交通肇事罪的罪犯開脫罪責,並加罪於受害者。
四、 偷換證據
肇事車主為市郊袁浦鎮麥嶺沙村個體老闆鄭兆根,肇事司機鄭旭良為車主侄兒、同村村民。鄭兆根於97年在外地購買了一輛拼裝平板牽引車,在地方根本無法上牌行駛。於是他通過手中的錢與部隊的某些腐敗分子進行交易,先後從蘭州軍區杭州干休所和北京某軍事大學等部隊購買軍用號牌,假冒軍車從事非法運輸。這樣他既可以逃避有關交通規費及稅收,又能享受軍車的種種特權。後因部隊加強了對軍車號牌的管理,軍車牌號比較難搞到,鄭兆根就利用從北京某軍事大學搞來的甲W03252空白軍用臨時號牌進行複印,並由自己填寫有效期。光有軍車號牌還不行,按交通法規,軍車必須由軍人駕駛,鄭兆根於98年6月通過杭州警備司令部和杭州海軍干休所,為自己的侄兒搞到一本駐寧波海軍某部的海軍駕證,後該部隊清理非軍人駕證,要其繳回駕證,鄭旭良卻置之不理,到四月份該駕證因部隊不予年審,此駕照作廢,鄭氏叔侄又通過「黑道」,偽造了一本假駕證,鄭氏叔侄用假證假牌非法從事運輸業務。直到事故發生,肇事司機使用的假車牌、假駕證當場被交警扣留,肇事者鄭旭良以及車主感到大事不妙,他們知道偽造使用假牌證的後果,於是一面立即去北京,將早在99年4月就過期的海軍駕證上加蓋了某軍事大學的年審章,一面與辦案民警串通,讓交警幫忙,用「真」牌證(其實這些「真」的牌證也是無效的)將假證假牌偷換了出來。同時,他們還在杭州海軍干休所搞到一張鄭旭良曾在該所工作過的假證明,並讓蘭州軍區杭州干休所劉玉杭出面,作為部隊方全權處理事故。經過精心包裝,一輛貨真價實的假軍車、假軍人變成了真軍車、真軍人。
然而,假的就是假的,他們的陰謀很快被受害者家屬察覺。
9月6日,事故已過去8天,但肇事單位連個慰問電話都沒有,不要說送一隻花圈了。葉菁的父親葉盛委託單位領導和大哥葉瀋君去上城交警大隊瞭解事故情況。事故辦案民警告知事發時有一女子從葉菁外側超車,引起葉菁失控被從身後駛來的「軍車」撞到,並主動出示了肇事司機的半本地方駕證(只有副證沒有正證),葉瀋君當即提出質疑:上午從市交警支隊看到的事故通報稱肇事司機系海軍部隊人員,要求其提供確切材料。此時,由於肇事司機的「真」號牌和駕證還沒有搞妥,交警案卷內還是事故現場被扣的假證牌,因此,辦案民警極不情願,在葉瀋君的一再要求下,交警才從案卷中拿出一本部隊駕證,葉瀋君在正證上找不到部別名稱後問:「怎麼可以證明其是海軍部隊人員。」辦案民警指著副證說:「部隊名稱在這裡。」副證上果然有杭州海軍干休所職工的字樣。當時葉盛的單位領導就職工二字進行了詳細的詢問:「是正式職工還是臨時工?」這時一直坐在一旁的蘭州軍區杭州干休所軍官劉玉杭以部隊代表的身份發了言:「是臨時職工,該司機是我將他從海軍干休所借調到我部的。」說著從交警案卷中要過一張北京總參某部出具的委託書。委託書稱:該平板牽引車遠離北京執行任務,因管理不便,委託蘭州軍區杭州干休所代為管理一切事宜。葉瀋君要求看了車牌,車牌是二張紙,一張印有甲W03252臨時字樣,另一張用藍黑墨水填有發動機號碼、車輛單位等資料。當葉瀋君要求複印時,辦案交警立即抽回駕證和牌號,不同意複印,無奈之下,葉瀋君與辦案交警協商後,將不允許複印的證件抄錄。
9月20日夜,家屬接到一個無名電話,電話告知:肇事司機是個個體戶,家住杭州郊區袁浦鄉麥嶺沙村,車主也是個體戶,車主的女婿有個舅舅在北京某軍事大學任副部長。杭州警備司令部的金參謀為巴結這位副部長,已為這個體司機和車輛動了不少壞腦筋,想盡一切辦法將其披上軍人、軍車的外衣。最近,因你們家屬上訪,金參謀意識到大事不好,這樣下去勢必會牽涉到北京的那位副部長,他已決意去交警隊要回被扣牌證和駕證,然後再謊稱這些牌、證遺失。這個無名電話還告誡家屬一定要制止金參謀的卑鄙做法。
9月21日一早,葉盛急忙趕到上城交警大隊,向大隊長提出查看被扣牌證和駕證的要求。大隊長說:「昨日警備玖畈拷鴆文畢蛭夷チ艘桓魷攣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