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5-14 05:04:00作者:
羊城晚報5月13日報導,5月9日晚,一年輕女子到廣東汕頭市區某連鎖自選藥店購藥,沒有付款走出店門,被該藥店工作人員追回並「掛牌示眾」。
該藥店一女營業員說,當晚8時左右,該女顧客來到藥店拿了一盒售價32元「含珠停」(一種婦科人工流產藥物),沒有付款就走出了店門,幾個營業員跑出去將她追回來,認為她是有意偷竊,所以叫她站在這裡。該女胸前遂被掛上一塊用厚紙板做的牌子,牌子下方寫有「小偷」等字樣。但她申辯說,她是忘了付錢,當時是為了與站在外面的丈夫打個招呼才走出了店門口。說著她還展開攥在手中的100元錢給人看,「要是不想還錢,我還帶著這100元錢幹什麼?」被掛牌女子的丈夫大聲向藥店工作人員抗議:是他叫她來買藥,還給了她100元,決不是想偷。
該藥店一女營業員說,當晚8時左右,該女顧客來到藥店拿了一盒售價32元「含珠停」(一種婦科人工流產藥物),沒有付款就走出了店門,幾個營業員跑出去將她追回來,認為她是有意偷竊,所以叫她站在這裡。該女胸前遂被掛上一塊用厚紙板做的牌子,牌子下方寫有「小偷」等字樣。但她申辯說,她是忘了付錢,當時是為了與站在外面的丈夫打個招呼才走出了店門口。說著她還展開攥在手中的100元錢給人看,「要是不想還錢,我還帶著這100元錢幹什麼?」被掛牌女子的丈夫大聲向藥店工作人員抗議:是他叫她來買藥,還給了她100元,決不是想偷。
據該藥店有關人員反映,這位女子在藥店挑選藥時,營業員就已發現她神色慌張,別人在藥店收銀臺前排隊付款,她卻東張西望不去排隊,慢慢走了幾步後就走出了店門,「我們是追了二三十米遠才追回來。」他說,藥店經常發生失竊現象,有些人偷偷把藥盒裡的藥帶走,只留下空藥盒,給藥店經營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不少群眾湧進藥店內,紛紛指責:不管該女子有沒有偷竊行為,都不應該讓她掛著這個牌子「示眾」,這種做法是污辱人格。有人撥打了「110」報警,約9時30分,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向雙方瞭解了情況後,女子胸前的牌子不見了,至此,她被掛牌示眾達半小時以上。9時40分左右民警將該女子及藥店有關人員帶走調查。
記者5月10日電話採訪了該藥店一黃姓經理,她對此事拒絕回答並挂斷了電話。當記者打電話向派出所瞭解情況時,有關同志說該事件調查暫時告一段落,因涉及的金額較少,現還不能確定該女子是否構成盜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