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建平被正式逮捕,在裁判圈內產生強烈震動,中國足協要求裁判「自首」的時間已過,但仍有一些裁判迫不及待地作了交待,並將贓款交到調查組。龔建平剛被拘時,不少裁判還心存幻想,認為龔建平有可能無罪釋放,僅受到行規處理,一紙逮捕令打碎他們的美夢,使他們真正悟出了「國法無情」。為爭取主動,紛紛退款,一些退役裁判也深知最高檢通知具有可追溯性,也不得不退錢。
新華社記者和《檢察日報》記者的聯合報導,給「黑哨」們重重一擊,本來,不少裁判認為龔建平是「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暗自慶幸自己沒有走坦白之路,逃過一劫,當他們得知龔建平是被體育總局監察局移送到公安部,而監察局移送他的原因並非坦白,而是抗拒調查後,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生怕自己不交錢而成為龔建平第二。據記者瞭解,交上來的千萬巨款中,有一部分是綠城吉利送的,還有一部分來自其它俱樂部。
面對千萬巨款,調查組左右為難。據記者瞭解,調查組進足協後,根據總局的調子,原則同意中國足協的內部政策,對「自首」者採取保護措施,有些人還繼續在今年聯賽上執法。龔建平被逮捕,使「黑哨」案件成為公訴案件,又有那麼多人紛紛「自首」並退款,如果調查助繼續前面的做法,將帶來很大麻煩,並給自己工作帶來被動。
首先,這千萬巨款如何處理,根據最高檢通知精神,這筆錢是商業受賄款,屬於贓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贓款,必須上交國庫,這必須由司法機關完成沒收。如果調查組將贓款退還俱樂部或挪作它用,就是違法犯罪。當然,對於不構成刑事犯罪的退款可以退回俱樂部。但是幾乎每個退錢的裁判數目都很可觀,都夠得上追究刑事責任,調查組即使能保住人,卻保不住錢。
其次,就是人,也不那麼好保。中國足協和總局都沒有聲明自己的政策作廢,他們把握的底線是: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不能被稱為有罪。龔建平被逮捕,犯罪事實已基本清楚,足協不得不對外表了態,可以說,法院認為裁判收黑錢是有罪行為的日期一天天臨近,中國足協的下策是保不住這些人的,從某種意義上講,自首的人越多,中國足協的壓力也越大,如果把人都交上去,那無疑對中國足協來講,是個八級地震。
據悉,總局調查組將在下週向總局匯報,請總局領導對此事進行定奪。中國足協之所以遲遲沒有宣布內部下策作廢,主要基於以下兩點,一是最高檢通知中明文規定,構不成犯罪的,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行規處理,足協內部下策中已包含了這一內容,另一個是足協近日請了幾位著名的法律專家進行了一番諮詢,大家對最高檢通知法律效力問題進行了一番探討,有人認為它不屬於司法解釋,內部下策可以和它並軌,直到法院判決有罪為止,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沒有出臺。由於足協沒有宣布下策作廢,裁判交錢也自然受到下策的保護。
有法律專家對記者說,足協還可以等一等,畢竟,法院還沒有審判龔建平有罪,在此這前,千萬元巨款還不能算贓款,裁判的行為也還不能算有罪,足協可暫時凍結巨款,內部下策也可不必公開廢止,但如果一旦法院判決龔有罪,那麼,中國足協就要連人帶錢一塊上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