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商報11日報導說,13年前,新民縣的一位農婦為瀋陽的一位女科學家介紹了一位「遠在祖國邊疆從事國防機密工作的軍官男友」,並為女科學家與「軍官男友」鴻雁傳書,此間女科學家將其一生的積蓄13萬元給了「軍官准丈夫」。13年後,女科學家已經52歲了,當她坐在新房裡盼望著令其望眼欲穿13載的「軍官男友」歸來完婚之際,公安人員卻為她帶來了晴天霹靂般的消息……
今年42歲的農婦吳春香,家住瀋陽市新民縣城郊鄉瓦房村,初中文化。她長了一張標準農村婦女的臉,黝黑的膚色裡透著紅潤,厚厚的嘴唇使其顯得木訥而又老實。
1987年9月,她扔下農村的丈夫和兒子隻身到瀋陽一家省直科研單位當了一名清潔工,偶然間,正在打掃廁所的她突然聽同事們在議論,該科研單位有一位女科學家林艷都三十好幾了,還沒找對象,這「激發了她要為這位女科學家做媒的熱情」。
為了接近林艷,吳春香總是格外賣力氣地將林艷住的獨身宿舍裡裡外外打掃得干乾淨淨。吳春香終於征服了林艷,用林艷的話說:「我一直把她當妹妹,很信任她。」她把心裏話講給了吳春香:「這麼多年我一直忙著搞研究,也顧不上個人的事兒,看了幾個不是高不成就是低不就,其實,我始終想找個軍官丈夫。」
「哎呀,原來你想找個軍官哪?早說呀,俺舅舅在瀋陽這嘎當兵,他有個戰友是級別不小的軍官,在甘肅一個軍事基地搞國家保衛工作,人特別好,離婚了……」吳春香熱情而又樸實的話語使林艷真的動心了。
女科學家林艷終於收到了吳春香為她轉來的第一封情書,「軍官」的信寫得很實在,介紹了他在邊疆從事國家保衛工作的艱苦條件和通過吳春香的介紹對林艷形成的好感,林艷慶幸自己這麼多年獨身終於找到了信裡看上去很老實、很有事業心的「軍官男友」。
然而當林艷小心翼翼地看完信要把信收藏起來時,一旁的吳春香急了:「林大姐,千萬記住他是從事國家機密工作的,看完了要把信燒掉以防泄密,要不然也不用我給你們來回捎信呀,就是因為他們那兒不能通過正式的郵信方式通信,跟軍官處對象可要做好保密工作呀!」聽了吳春香的囑咐,林艷心疼地燒掉了信,乃至於以後13年的數百封信她都因為要為「國家保密」而忍痛燒掉了。
「軍官來信說他那兒條件艱苦,工資開得又少,你替我把這些東西轉送給他吧!」林艷把特地為軍官買的棉被、毛衫等物品交給了吳春香,托她轉給「軍官男友」。兩年下來,林艷先後托吳春香捎給「軍官」4件高級羊毛衫、3套男士西裝、兩床棉被、3床被罩、1條毛毯、1個電褥、兩個床單、3套內衣、1條領帶、1件皮大衣,花了林艷1萬餘元。
然而這期間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差點兒斷了農婦與女科學家的「姐妹情」。有一天下班回到獨身宿舍,林艷發現放在抽屜裡的700元現金沒了,「奇怪,這屋只有她來難道是她?」在林艷再三逼問下,吳春香承認,是她拿的700元錢,那是因為孩子唸書交不起學費「借」的,等以後再還。善良的林艷信了,她並沒有因為這事兒而懷疑什麼,相反卻同情起吳春香。
1992年,吳春香因為幾年前的一起詐騙案被瀋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判處7年有期徒刑,從此她在林艷的生活中消失了7年,但她卻始終沒中斷「信使」的「工作」。
為了能將「軍官」的信及時轉給林艷,吳春香特拜託家人每個月來探一次監,然後將「軍官」寫給林艷的信交給家人轉交林艷手裡。「軍官」給林艷的信總是提到「下次回瀋見你」的話,這使林艷每天都生活在期盼之中,但很快她又會收到這樣一封信:「上次到了北京差點兒就回瀋陽看你了,但突然接到緊急任務必須趕到別的地方,看來只有等待下一次了,想你,等我!」
在患得患失、希望與失望、思念與淚水中,林艷對「軍官男友」的感情與日俱增,她給「軍官男友」的回信也越發熱烈,並拋卻了羞澀,在信中她先向「軍官」求婚了,請求「軍官」盡早轉業歸來完婚。
林艷不知道吳春香已進了監獄,她以為吳春香真像她家人說的那樣為了供兒子唸書到外地打工去了。
1999年,吳春香服完刑從監獄出來了,急不可耐來見林艷,這次她為林艷轉來了「軍官」不同以往的來信,信中「軍官」第一次張口要錢了,理由是他在執行任務時為了保護警衛戰士受傷了,現在生命垂危,急需用錢,林艷趕忙取出了3000元存款,交給了吳春香轉給「男友」。
在這之後,林艷又接二連三收到吳春香轉給她的男友的信。每次都提到「錢」字。如「軍官」在信裡說:「這麼多年你我之間的事兒,幸虧吳春香在中間幫忙,沒少麻煩她,你替我多感謝她。」林艷一想也是,「吳春香真是熱心腸,好人!」於是她又取出了1000元錢交給吳春香,感謝她這麼多年的幫忙。
「軍官」又來信了,不過這次是他的警衛戰士寫的:「尊敬的阿姨,感謝你這麼多年為國防事業做的工作,我們的首長病了,沒錢治病,您能寄點錢來嗎?」林艷一聽「男友」病了,急得把自己一筆定期存款兩萬元取出交給了吳,求她趕緊轉送,切勿耽擱了「男友」的病情。
就這樣一年時間,200元、800元、15000元、1000元、3000元……林艷將她近一生的存款12萬餘元都統統取出交給了吳春香轉給「男友」,這裡還包括手頭沒錢跑到其老師和姐姐家借的錢。在她心裏,她要盡全力幫助工作條件艱苦、為了國防事業不計個人報酬的「軍官男友」,這一切值得。
「軍官」能有兩個月沒來信了,可能正在歸來的途中,因為「軍官」的最後一封來信裡說他再也堅持不下去了,要盡快調回瀋陽軍區與她完婚。林艷接下來的時間便是找人裝修房子,買傢俱,把準備和「軍官」共度一生的新房佈置一新,掐指計算著「准丈夫」的歸來。
「咚-咚-」有人敲門,林艷迫不及待地打開門,她以為是「軍官男友」回來了,然而令她吃驚的是身著警服的公安人員站在門口,公安人員為她帶來的消息使她猶遇晴天霹靂,頓時蒙了。
原來,女科學家苦等13載的「軍官男友」根本沒有這個人,他是農婦吳春香為了騙林艷的錢而苦心扮演的,「情書」也是她寫的。而案發原因是因為農婦覺得林艷身上再沒什麼油水可「榨」了,她便轉移了目標,騙起鐵西區一位女營業員,騙了4萬元一去不復返之際被告發落網,從而牽扯出在這背後的隱藏的另一起離奇的「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