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接到來自西安和北京的幾位新四軍老幹部的來信,反映江蘇省睢寧縣李集鎮新四軍烈士袁奎之墓,可能要被人以「招商引資」及「地方形象工程」建設為名搬遷的事。清明節快到了,事情原委究竟怎麼樣,記者採訪了各有關方面。
各界急呼修復烈士墓
據江蘇、安徽有關史料記載,袁奎烈士,原名袁明珍,化名王道凡、李興。1921年出生於江蘇省睢寧縣李集鎮五里袁村。1938年參加革命,歷任泗靈睢縣大李集鎮鎮長、新四軍《拂曉報》記者。1948年夏,袁奎奉命到大李集搞地下工作不幸被內奸出賣。反動武裝瘋狂地向二里王村扑來,袁奎同志臨危不懼,拖著被敵人刺刀戳得肌肉外翻的左臂衝出敵圍。在與敵人的拚殺中,他腹部受傷,腸子外流,他用毛巾將腸子塞回腹腔後繼續向敵人投彈,最後因傷勢過重壯烈犧牲。
在張愛萍將軍題寫書名的《濉河烽火》一書中記載,袁奎烈士犧牲後,1949年蘇皖兩省有關部門為其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並將其遺體由安徽泗縣馬廠遷至江蘇睢寧李集鎮重新立墓安葬。50多年過去了,袁奎烈士墓地毀壞嚴重。近年來,當地一些群眾、幹部及新四軍老前輩親臨袁奎墓地察看,紛紛向有關部門要求修復袁奎烈士墓。
1996年2月9日,原江蘇省副省長汪冰石致函時任徐州市委書記的李仰珍和市長王希龍,呼籲修復袁奎烈士墓。2000年4月18日,汪冰石又給時任徐州市委書記王希龍和市長於廣州及江蘇省黨史辦寫信,建議在修好烈士墓的同時,把烈士的事跡整理廣為宣傳教育後代。2000年安徽泗縣黨史辦、泗縣民政局、江蘇睢寧縣黨史辦及民政局均以文件形式,請示有關部門修復袁奎烈士墓。不知什麼原因,此事一直被耽擱。
驚聞搬遷烈士墓
2000年6月5日,袁奎烈士之女袁兆華在北京收到了父親生前戰友葉英、單斐、劉剛等5位發來的傳真:聽說李集鎮個別領導擅自決定,要將袁奎烈士墓轉移到別處,這是違法行為,必須迅速制止。
2001年11月3日,原睢寧縣委的一位老幹部在給烈士之女的信中指出:李集鎮個別領導人出於不知什麼目的,在鎮東另劃兩畝大田特為另一位烈士重建墓園,為壯大此園規模,將一些無名人氏墓遷入作烈士對待,同時也表示要把袁奎烈士墓遷入,鎮政府對上稱這是「烈士陵園」,以獲得撥款,鑒於此遭到當地群眾的譴責和抗議。我作為地方一位老幹部認為:一、對袁奎烈士原墓應妥善保護,不宜隨便遷動,因為這畢竟是地方革命歷史遺蹟;二、若認為有必要遷動,必須由李集鎮政府向蘇皖兩省有關地方政府行文報告,在得到批准後才可行事;三、建議保留袁奎烈士原墓並擴大,可將其他烈士墓遷入,這更符合傳統教育的需要。
烈士墓竟與公墓放在一起
2002年3月12日,袁奎烈士之女收到一封署名「一個有正義感的幹部」的信件,信中說:李集鎮個別領導打著「招商引資」的旗號,要搬遷袁奎烈士墓。
3月14日,又一封凝聚著20多名幹部群眾和師生感情的投訴信從江蘇睢寧縣李集鎮遞到了報社。信中說:我們鎮新修建的所謂烈士墓和普通墓沒有什麼區別。在新建的「烈士陵園」中,鎮裡虛設了「11名無名烈士」、「李集鎮光榮間」(存放一般死者的骨灰盒),另樹了一塊「李集鎮烈士陵園墓碑」等,弄得不倫不類。我們呼籲保護烈士原墓,不能把烈士墓放在假「烈士陵園」中。
2001年4月20日,李集鎮在未獲任何修建烈士陵園批文、也未和烈士親屬打招呼的情況下,以鎮民政辦的名義向縣民政局遞交了一份《關於解決重建革命烈士陵園所需資金的請示》。《請示》中說:由於省道睢靈路(李靈段)改道直衝烈士陵園,現已拆遷(原造價10萬元)。為進一步弘揚愛國主義革命傳統,廣泛深入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李集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重新遷址建設烈士陵園,將李巍、袁奎烈士墓統一遷址,重建烈士陵園,力爭建成蘇北地區標準較高的愛國主義及國防教育基地。目前,征地、搬遷、青松綠化等工程已於2001年4月20日完成,現急需完善相關配套設施,經初步預算共需資金13.19萬元。地方財政可出資3萬元,各機關、團體、學校可捐款2萬元,餘下資金8.19萬元懇請民政局給予解決為盼。李集鎮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印)。
據悉,這段時間,李集鎮書記楊曉明一直為修「烈士陵園」奔波於睢寧、徐州、南京有關部門之間尋求支持,同時又召開了各村長會議,準備實施她制定的這一「形象工程」方案。
2001年4月15日,楊曉明從南京回到李集鎮對外說:我已去省裡了,省民政廳廳長說在李集鎮建「烈士陵園」可以,但是維修烈士墓不行。
2001年12月底,烈士之女找到了睢寧縣副縣長及辦公室主任,都否認有此事。此後,烈士之女又先後接到有關信件,反映李集鎮正在修建烈士陵園,並且寄來了多幅照片。為此,2002年1月16日,烈士之女打電話給睢寧縣委書記郭希忠詢問是否有此事。郭書記在電話中強調:袁奎烈士墓應加強保護,因為它不妨礙國家建設。如果真有此事,定有個人目的。我一定調查清楚,不允許這樣做。
烈士陵園應該有標準
3月23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李集鎮政府,接電話的是政府辦公室一位姓顧的同志,他告訴記者:我們修建烈士陵園是經縣民政局批准的,但鄉里條件有限,只把原在淮海戰役中犧牲的10多名烈士墓遷到烈士陵園,每個無名烈士埋一個土堆子,有名字的烈士給塊石碑。這樣做是因為地方公路建設的需要,同時也為此作為教育基地。但規模談不上大,主要經濟狀況不太好,不存在建烈士陵園,就是把墓地遷到一塊合葬,等於就是李集鎮的公墓。老百姓只要交一定的費用,就可以把骨灰放在裡面。
原來這就是楊曉明所建的「蘇北地區標準較高的愛國主義及國防教育基地」。
記者問到這個「烈士陵園」佔地多少,花去多少錢時,顧同志說他不清楚,具體事情要問鎮領導和民政部門。記者提出要找楊曉明書記時,這位顧同志說:我們鎮班子剛調整,她現在很忙,她現在也是縣委常委,到縣裡開會去了。
隨後,記者又電話採訪了睢寧縣的一位老幹部,他介紹說:睢寧有一段公路要改建在烈士墓邊,鎮裡準備建一個烈士陵園,究竟什麼意圖我不清楚。李集鎮個別領導要把袁奎烈士墓也集中起來與百姓墓放在一塊有些不妥。把烈士墓與公墓放在一塊,挂「烈士陵園」的牌子,這是對歷史的戲弄。建「烈士陵園」是有標準的,不是哪個人想建就建的,是要經過國務院批准的。袁奎烈士墓也不是李集鎮和睢寧縣能處理的,因為這牽涉到蘇皖兩省地方政府的事情,這是公認的事實。當年蘇皖兩省地方政府把袁奎烈士墓作為革命教育基地,為紀念袁奎烈士,曾將李集鎮改名為袁奎鎮。現在袁奎烈士墓因多方保護暫未遷移。希望有關部門應加強保護。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1988年8月31日下發的中辦發(1988)9號文件中指出:有一些地方和部門無視中央的規定,繼續新建紀念設施,佔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今後未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不得修建任何歷史事件紀念設施和個人塑像、紀念碑、紀念亭等。隨後中辦、國辦於1996年又以第5號文件形式下發,進一步強調上述文件精神。
袁奎烈士之墓能否保留或在原來的基礎上得以修復,有關方面沒給記者以肯定的答覆。但無論如何,烈士的功績總是永垂青史的,是他們以生命的代價換來了後人今日的和平與幸福。我們希望有關方面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行事,對此事盡快作出明示,給眾人一個說法,讓烈士英靈含笑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