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以中國共產黨為最高權力核心的專制國家。共產黨員擔任從國家到地方的幾乎所有政府、警方和軍方機構的最高職務。最高權威屬於政治局委員。領導人強調必須維持安定和社會秩序,並且致力於永久維持中國共產黨的統治及其等級結構。公民既缺少和平表達對共產黨為首的政治制度的反對意見的自由,也缺少更換國家領導人和政治體制的權利。社會主義繼續是國家政治的理論基礎,但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近年來已經被經濟實用主義所取代,經濟權力的下放也增加了地方官員的權力。黨的威力主要依賴於政府維持社會安定的能力、激發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由共產黨控制人事、新聞媒介和治安機構,以及不斷提高大多數中國公民的生活水平。憲法規定司法獨立;但實際上,從中央到地方,黨和政府經常干預司法程序,在很多引人注目的政治案件中,黨和政府規定裁決結果。
治安機構由國家安全部和公安部、人民武裝警察、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國家的司法、檢察和刑事系統組成。治安政策和治安人員造成了大量侵犯人權的事件。
中國繼續從中央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雖然國有企業在關鍵領域仍然佔支配地位,但政府已經使很多中小型國有企業私有化,並允許私人企業家擴大經濟活動範圍。1999年對憲法的一項修改正式承認私營企業在經濟中的作用,目前,國內生產總值年度增長率中的30-40%來自私營公司。7月1日,中國共產黨總書記江澤民表示,中國共產黨應吸收包括企業家在內的個人入黨,不管他們有多少財產。這個舉動遭到了黨內強硬派的批評。中國擁有龐大的工農業,是煤炭、鋼鐵、紡織品和糧食的主要生產國。主要出口產品包括電子產品、玩具、服裝和塑料製品。中國在這一年中滿足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所有先決條件。貿易和外國投資正在幫助迅速發展中的中國經濟走向現代化。據官方公布的數字,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為7.3%;人口約為13億。
中國經濟面臨很多挑戰,包括國有企業和銀行系統的改革、日益嚴重的失業和就業不足問題、建立一個有效的社會保障系統的需要以及地區經濟差異等問題。近幾年,大約有8千萬到1億3千萬人自願離開農村去城市尋找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即所謂的"流動人口"),但他們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經濟和社會福利。在工業部門,國有企業繼續裁員,在總數約為2億人的城市勞動人口中,據估計失業者有1,500萬人。全國各地工人繼續不時組織抗議解雇或要求發放拖欠工資和福利費的活動。沿海地區和內地的收入差距以及城鄉收入差距繼續擴大。2000年城市人均收入為759美元(6280圓人民幣),比前一年增長了6.4%。農村人均收入為278美元(2300圓人民幣),根據官方統計,增長率為4%。不過,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企業家享有的更大獨立性、以及非國有產業的擴大,增加了工人選擇就業的機會,並明顯減少了國家對公民日常生活的控制。生活在絕對貧困狀態下的人口總數繼續下降。根據官方統計數字,有3千萬人生活在貧困中;而世界銀行採納不同的標準,估算出貧困人口約為1到1.5億。
政府的人權記錄在整個一年中一直不良,政府繼續進行一系列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政府繼續迅速鎮壓被認為對政府權威或國家穩定構成威脅的個人或團體,不管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還是社會性的。試圖公開表達不同政見和宗教觀點的公民仍生活在受壓制的環境中。總體來說,政府仍然不尊重宗教自由,並繼續鎮壓未註冊的團體,包括地下新教和天主教團體、維吾爾族穆斯林和西藏佛教徒。未註冊的華南教會的幾位領導人於7月份被捕並隨後被判處死刑;這些判決中有些暫緩執行,有些正在上訴中。也是在7月,政府逮捕了香港商人黎廣強,並指控他把《聖經》偷運進中國。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不經法律程序殺人、使用酷刑、虐待囚犯、逼供、任意逮捕和羈押、長時間的單獨監禁以及拒絕正當法律程序等。多數監獄的狀況仍舊惡劣。在許多案例中,特別是敏感的政治案例,司法系統拒絕給予刑事被告基本的法律保護和正當法律程序,因為政府更注重維持公共秩序和鎮壓政治反對派,而不是貫徹法律標準或保護個人權利。中國政府侵犯公民的隱私權。中國政府繼續實行限制家庭子女數目的有時帶有強制性的政策。政府繼續嚴厲限制言論和新聞自由,加強對因特網的控制;新聞人員的自我審查仍在繼續。中國政府嚴格限制集會自由,並繼續限制結社自由。政府繼續限制宗教自由,並加強了對一些未註冊的教會的控制。政府繼續限制遷移自由。公民沒有以和平方式更換政府的自由。政府不允許獨立的國內非政府組織公開監督人權狀況。對婦女使用暴力(包括實行有時是強制性的計畫生育政策,這包括強制墮胎和強迫施行絕育手術)、賣淫、歧視婦女、虐待兒童以及歧視殘疾人和少數民族,都是存在的問題。西藏和新疆持續存在特別嚴重的侵犯人權的情況,這兩個地區均加強了保安。
政府繼續嚴格限制勞工權利,監獄設施實行強迫性勞動仍是嚴重問題。由於成年勞動力離開農村到城市尋找更好的就業機會,鄉村地區繼續存在童工問題。販運人口是嚴重問題。
任意逮捕和拘留也繼續是嚴重問題。由於政府嚴格控制信息,因此不可能準確確定遭到任意逮捕或拘留的人士的完整數目。根據國際新聞報導,有20多萬人未經司法審議而在勞教所服刑。另外還有數千人被監禁。政府拒絕承認關押任何政治犯或宗教犯,並堅持說,當局不是因為政治或宗教觀點而關押這些人士,而是因為他們違反法律。然而,當局繼續因政治和宗教理由拘留公民。在過去一年,政府利用顛覆和威脅國家安全的法律威脅、逮捕和監禁大批政治、宗教和勞工活動人士和持不同政見者,其中包括前政府官員、非政府組織和主張藝術自由的活動人士、倡導法律改革、直接和公開反對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的獨立人士。兩年來的以宣傳運動、毆打和監禁為標誌的嚴厲壓制導致數千名法輪功的組織者和信徒被監禁在勞教所或監獄,其中大多數人沒有經過正式的司法程序。多種信息來源報導說,由於酷刑或虐待,200多名法輪功信徒在監禁期間喪生。
2000年,政府官員稱,依打擊反革命活動法而服刑的有大約1,300人,而反革命活動罪已經不復存在,其中許多人是因為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政治觀點而被監禁。據大赦國際組織的統計,仍然有211人因參加1989年6月天安門廣場的遊行活動而被關押在監獄。自1998年12月以來,中國民主黨至少有30位領導人被控顛覆罪而被判處長期徒刑。
當局提前釋放了數名政治犯,他們當中有張傑(音譯),韓立發,郭海鋒,曹茂冰和馬哲。其他如3月份被釋放的中國民主黨活動人士周勇軍等人,是在刑滿之後獲釋。到年底,仍然有數千名政治犯 ─ 包括安樹新主教、蔡桂華、韓春生、李必豐、劉京生、秦永敏、瀋良慶,查建國,王友才,許國興、方覺、徐文立、張林、張善光、趙常青、住持恰扎仁波切、晉美桑泊和阿旺桑珠(詳見西藏附錄) ─ 因和平表達他們的政治、社會或宗教觀點而被監禁,或遭到其它形式的拘留。有些已經刑滿釋放的人被置於監督之下,不准就業或恢復正常生活。當局還騷擾和監視異議人士的家屬。
政府於4月份開始進行"嚴打"犯罪的全國運動。但是,這場運動同時也把一些異議人士、分離主義人士和地下教會成員作為打擊目標。這一運動在新疆進行得非常猛烈,被政府視為"分離分子"的人受到打擊。"嚴打"運動的一個特徵是拘捕嫌疑分子和舉行群眾判決大會。到去年第三季度,國內新聞媒體報導表明,有2,000人在這場運動中被處決。政府視死刑人數為國家機密。
未經官方批准的宗教團體,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團體以及非傳統宗教團體的成員,繼續遭受程度不等的官方干預、騷擾和迫害。政府繼續貫徹所有宗教活動場所必須向政府登記或被置於官方"愛國"宗教組織監督之下的規定。在某些地區,當局根據國家政策竭力控制未經批准的天主教和新教教會的活動;宗教祈禱活動遭到驅散,教會領導人和信徒受到騷擾,有時被罰款、拘留、毆打或施以酷刑。到年底,仍有一些宗教信徒因為他們的宗教活動而遭關押。在某些天主教徒集中的地區,政府同忠於梵蒂岡的地下教會之間的關係依然緊張。教徒之間的關係因地而異,在有些地區,教徒一起禱告,在另一些地區,天主教徒間分歧很深。在其它地區,登記和未登記的教會受到當局的同等對待,沒有或幾乎沒有關於它們的日常活動受干擾的報告。西藏的人權狀況仍然很差,政府繼續進行對支持達賴喇嘛的僧侶和尼姑的再教育運動。不過,2000年實施的對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徒的嚴格限制在本年度有所放鬆。地方當局強制遷移西部四川省色達佛學院的數千名藏傳佛教尼姑和僧侶。
政府嚴格管製出版物的成立和管理,控制廣播媒體,檢查外國電視廣播,時而干擾海外電臺信號。在本年度,幾種出版物因出版政府認為不合適的內容而被查封或受處罰。新聞記者、作者和研究人員受到當局的騷擾、拘押或逮捕,其中有幾人遭到解雇。儘管如此,新聞記者在本年度揭露了一些掩蓋問題和官員腐敗的事例。政府放鬆了對有線電視的控制,允許一些城市的用戶收看不受檢查的海外新聞節目。儘管因特網在中國不斷擴大,但是政府繼續竭力對因特網內容實施監督和控制,設立了針對因特網的一些新規定,很多網站,特別是有政治敏感性的網站和外國新聞網站,被當局關閉或封鎖。
司法系統不獨立。在本年度,政府採取了糾正司法程序中的體制性弱點的措施,以使司法體制更能夠對公眾的監督負責;但是,過去幾年通過的新的條例和政策仍沒有使中國的刑事程序達到國際標準,在對異議人士及宗教領袖和信徒的處理中頻頻枉法行事。不過,在刑事審判中被宣判無罪的人數比例不斷增加,而且,政府採取措施使無經濟能力的人比較有可能雇得起法律代理人。政府也繼續向幫助中國改革司法制度的聯合國組織、西方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保持開放。一些律師、法律學教授和法學家繼續公開要求使披露文件制度透明化、廢除逼供,確立無罪假設,司法系統獨立,保持沉默的權利以及改善行政法,使公民具有反對政府違法行為的手段。
美國參考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