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歸屬的風波不必細述,過程世人有目共睹。而國際滑聯在國際奧委會和媒體的巨大壓力下,終於同意推翻"黑哨"之判決,國際奧委會執委會表決時,俄羅斯代表棄權,表決的結果是7比1,唯一的反對票,來自中國執委何振梁。
俄羅斯人開始並不痛快,這在情理之中,他們說:"我們才是受害者",這也不無道理,因為這一次畢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俄羅斯裁判進行了"黑哨"操縱。但國際奧委會一旦決定給加拿大雙人滑運動員塞爾/佩爾蒂埃追授金牌,俄羅斯奧委會和那對運動員都表現大度。我們不妨來看看中國奧運代表是如何逆潮流而動的。
中國男女雙人花樣滑冰教練姚濱和領隊任洪國對這一追討公道的結果表示"無法理解"。姚濱說"聽說這件事我的第一個感覺是震驚,第二個感覺是可笑,花樣滑冰歷史上從來沒有過更改比賽結果的先例,實在沒法理解怎麼會出現這樣的事情"。他還說:"一九九九年芬蘭赫爾辛基世錦賽上,兩名裁判在給俄羅斯選手打分過程中的舞弊行為被媒體揭穿,兩名裁判受到兩年的停賽處罰,但這場比賽的結果最終也沒有更改,表現更為出色的申雪/趙宏博還是亞軍"。
但是,姚濱教練忘記了關鍵的一點,當年芬蘭世界錦標賽上,是西方人發現俄羅斯和烏克蘭裁判的"黑哨"作弊惡行的,而且恰好是加拿大裁判最先看出蛛絲馬跡,而後要求重審錄像帶,進而逮住了兩個黑哨裁判在互遞眼色,把中國選手"做掉"的。申雪/趙宏博雖然未能追討金牌,但國際滑聯主持正義的力量畢竟還給中國人一個公道,把兩個黑哨裁判取消資格兩年。那能想到,中國體育官員以怨報德,在冷戰思維和"陰謀論"的支配下,向著想像中的"西方體育強權"說不。
姚濱教練對鹽湖城奧運會裁判執法的看法是:"我個人看,那天比賽中俄羅斯和加拿大的兩對選手錶現得確實都不錯,金牌給誰都沒有問題。裁判都難以取捨,所以才會出現五比四的(裁判)結果"。姚濱認為,此事將對花樣滑冰裁判的權威性造成很大的衝擊。"如果我是裁判,今天的冰舞比賽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打分,因為冰舞更沒有明確的技術差別,更容易引起爭議。如果裁判作出的決定可以更改,裁判工作還怎麼做?"。而中國隊領隊任洪國表示,國際滑聯的規則明確規定,裁判的判決是不可更改的最終判決,但不知道什麼原因出現了現在這種結果。任洪國說,這種違反遊戲規則的行為對花樣滑冰運動的發展肯定有害無益。
事實卻是,百年奧運史上,共計有過七次獎牌易主,有的在半個世紀才得以討回,其中三次是美國選手在當時被裁判或別的因素所誤,失去獎牌,還有一人是死後才追授金牌;另有一次是美國人當時獨享銅牌,三個半月後才發現法國人也應該並列,因而改判。
中國運動員在國際賽場上也飽受裁判問題的困擾,如跳水王子熊倪在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惜敗給美國的洛加尼斯,又如申雪/趙宏博的雙人滑,這都令人扼腕不已。同樣情況,別國運動員也會遇到,甚至被指為"體育強權"的美國,在漢城奧運會上,美國跆拳道運動員把韓國人打得滿地找牙,冠軍依然判給了東道主。同樣,北京亞運會上,泰國、新加坡、臺灣的武術運動員都曾抗議中國裁判不公,甚至一度拒絕退場以示憤怒。
裁判的不公、偏頗和疏忽,必須有所監督,輿論就是監督之一種。至於更改裁判結果,當然要萬分慎重,但這回不是無法查實的偏頗和不公,而是法國裁判自己承認了"受到壓力"而作出"黑哨"判決,這已非技術、藝術判分的出入,而是明明白白的違反公平比賽的原則。基於這點,國際奧委會作出特別表決,在所當然。懲罰企圖幕後交易破壞奧運精神的害群之馬,對中國運動員的將來甚有好處,為什麼要反對?
令人不解的是,在國際比賽飽受"裁判之苦"的中國體育精英,在加拿大人被"黑"時卻缺乏基本同情心和正義感。對國際奧委會懲辦黑哨裁判之舉,中方的反應是"第一感覺是震驚,第二感覺是可笑"。
莫非中國的體育官員也認為1999年赫爾辛基世錦賽上,申雪/趙宏博被奸人所害,屈居亞軍是理應如此,是"活該"?不但中國人應該是黑哨和醬缸文化的順民,而且別國之人也必須俯首帖耳?我爭不回公道,別人也就不能去爭;中國以前的律例是草民跪著見官,那麼他們就應該永遠屈膝;英國殖民主義者過去一百五十年沒有給香港人足夠的民主,那麼臨走時他們也沒有資格痛改前非,否則就是"陰謀";中國大陸自己本來就沒有民主,當然也就永遠不配有。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是什麼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