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2-18 19:59:00作者:丁東
有一個女同事,前年單位派她到山區下鄉扶貧。我們那個單位是搞學術研究的,清湯寡水,本來沒有多少扶貧的能量。好在這位同事的父親生前當過那個專區的第一把手,一些老部下身居現職。她下鄉後,看到老百姓很苦,於是在專區機關奔波了一番,為村裡爭取來一筆扶貧款。村幹部收到款子,喜出望外,對她說,按我們這兒的規定,給你提成10%,當下就要給她點票子。她心裏一驚,這又不是拉廣告,怎麼好提成呢?於是拒絕。村幹部誤認為她是嫌少,問她想提成多少?她講出不該提成的道理,村幹部大感意外。
誰爭取到扶貧款誰提成,在當地恐怕已經成為常規。
不久前,單位裡又一位同事和我說起扶貧的事。他剛從鄉下回來,氣憤地說,村裡建了一個水壩,實際造價不過十幾萬元,卻以三十萬元承包給一個工程隊。工程隊偷工減料,不到一年,壩就垮了。又建了一座橋,實際造價二十多萬元,又以四十多萬元承包出去。橋才建成一年,也出了問題。扶貧資金中的相當一部分就這麼流進了各級幹部的腰包,真正用到項目上的不足60%。村裡的老百姓說,這不是扶貧,而是扶官。同事問我,能不能找電視臺曝光?我想,這種腐敗現象,就是找到也不一定排得上隊。況且,貓兒膩都是在背後干的,就算你說的是實情,又能拿到多少證據呢?
相比之下,那些公開提成的,倒顯得"光明正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