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仗父勢瘋狂斂財
2001年12月中旬,國內各大報紙報導了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嚴重違紀違法案。據查,王炬的女兒王濤、女婿冼偉經營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溫莎廣場」按規定應交地價1.5億多元,王炬指使規劃國土局副局長為此項目辦理了地價減免手續,將地價核定為2760.77萬元。1996年至2000年,王炬利用權力,批示市有關部門為女兒、女婿介紹的6家公司辦理了房地產開發手續和減免地價,女兒、女婿從中收取「好處費」達人民幣250萬元、港幣680萬元,並以借款為名向有關當事人索取人民幣1860萬元、港幣1000萬元。另外,王濤、冼偉為房地產商許某、張某等人辦理房地產項目轉讓和地價減免手續,從中收受「好處費」人民幣1300萬元、港幣500萬元,並以借款為名向有關當事人索取人民幣2300萬元、港幣200萬元。短短數年間,一個副市長的女兒、女婿就依仗權勢瘋狂斂財,數額如此巨大,人們不禁要問,作為一個副市長,王炬的權力有多大?
在轟動全國的「湛江走私大案」中,號稱「走私汽車大王」的陳勵生「水」最深,最有背景,因為他的老子是當時的湛江市委書記陳同慶。陳勵生瘋狂走私,幾年間就賺了幾億家財。1996年初,陳勵生與鄧崇安夥同李深等人在香港密謀走私汽車,從中牟利。鄧崇安負責組織貨源並負責將整車拆解、編碼、裝箱,陳勵生負責在香港報關出口、發運及在湛江碼頭接取走私入境的貨物,將之交給鄧崇安或其他走私分子,李深糾合張猗負責疏通關係報關,按每個集裝箱7-10萬元港幣收取通關報酬。自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鄧崇安參與走私汽車車身2900余臺,偷逃應繳稅款2.3億元;陳勵生參與走私汽車車身1905臺,另外走私柴油1萬餘噸,共計偷逃應繳稅款1.7億元。在湛江市打私工作中,陳同慶的腰桿一直硬不起來,因為他的兒子陳勵生便是眾人皆知的「走私車大王」。陳同慶還為陳勵生的走私活動扮演保護傘的角色:為了給陳勵生的走私貨尋找銷路,他不惜厚著臉皮到處打電話、拉關係;為了讓兒子走私資金充裕,他施加影響,讓湛江市政府出面擔保在境外銀行給陳勵生的公司貸款幾千萬港幣。不僅如此,據說在調任湛江的第一天,陳同慶就帶著兒子去拜會當地的領導幹部。人們說,表面上看這是兒子送陳同慶來湛,實際上卻是新書記為兒子日後靠湛江發財鋪路。
慫恿老子以權換錢
在眾多「衙內」式的人物中,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許運鴻之子許斌可謂是個「不孝」之子。1996年,港商鐘聖宏在寧波興建了建築面積近4萬平方米的華宏國際中心,由於質量、設計有種種缺陷,一直賣不出去。鐘聖宏在聽說當時寧波日報準備興建新的報業大樓時,他找到寧波商界「名人」許斌,許諾只要能讓《寧波日報》社買下這座大樓,就送上好處費200萬元。得到購樓款後,鐘聖宏將105萬元現金及一套價值85萬元的別墅劃到許斌名下,加上早先得到的名表等物品,許運鴻運用權力為兒子帶來了200多萬元的效益。
據報導,許運鴻被審查的時候,竟打出兒子的旗號,一口一個「應兒子的要求」。在眾多腐敗案中,歷來都是「衙內」打著老子的旗號,卻從未聽過有老子打著兒子旗號的,這也算是一個奇聞。有了兒子的旗號,要起價來就隨心所欲,拿起錢來就沒了顧慮;有了兒子的旗號,行賄者不愁行賄無門,官老爺們也不愁沒生意上門;有了兒子的旗號,就不怕事發後沒得遮蓋,暴露無遺,看來這面旗真是妙用無窮!
父子合演「甲方乙方」
2001年5月,廣州市公用事業局原局長丁振武、原副局長崔鴻聚,分別被指控貪污受賄150余萬元和43萬元。崔鴻聚還在自來水公司經理任上時,丁、崔二人曾有過一次親密合作,他們利用自來水公司在廣東興寧承建自來水廠之機,通過各自的兒子丁某與崔某,以分包工程、並不參與施工名義,收受該項目負責人給予的100萬元,丁公子從中分得50萬元,崔公子分得20萬元。
在這一「父子合作」中,丁、崔二公子只不過挂了個虛名,就獲如此「厚利」。丁、崔二公子並非名人,其名不具名人效應,不屬無形資產,不為人知以至於連報紙上都以「某」字代之。由此觀之,不是二公子之名值錢,而是乃父手中權力有價。此所謂「父發子包」。
「父發子包」有之,「父批子領」也有之。
深圳市龍崗區平湖村曾是全國有名的百強村,由於「土皇帝」胡作非為,沒幾年工夫便大廈傾倒,負債纍纍。搞垮平湖村的三任村支書之一劉運興任村委會副主任期間,深圳興起炒賣地皮熱,眼見中介人中飽私囊,劉運興坐不住了,當平湖村簽訂了一單轉讓10萬平方米土地的合同時,他竟然冒稱兒子劉東雄是中介人,父批子領,先後8次用白條從村委會領取所謂的介紹費323萬元,並用擴大工程款的方法沖抵賬目。
而廣東省惠來縣靖海鎮舊厝村原村經濟社主任黃海明在位時,與16歲的兒子黃傑鵬簽訂承包合同,將村裡大片海灘包給其子。因其子未成年無法辦理合同公證,便找了一個外鄉人合夥承包。承包合同書上,甲方(發包人)由黃海明簽名,乙方(承包方)簽名也由黃海明代理。
老子在家是老子,在社會上則是國家或集體單位的掌權人。當老子和兒子合演甲方乙方時,無論是甲方還是乙方,其表象都是分離的,實質卻是一體的。這本是掩耳盜鈴的伎倆,卻有人屢試不爽,真是怪事一樁!
兒子做生意賠了老子
2001年初,曾經在武漢市「牛氣」衝天的市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桑大弧受賄、挪用公款的醜聞被揭發,一出「兒子做生意賠了老子」的鬧劇成為武漢人的談資。
1998年11月,桑大弧的獨生子桑德洪正建一個超市。裝修剛過半,他原來準備的一二百萬元就全部花光了,急得團團轉的桑德洪決定去銀行貸款。江漢三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下稱「三橋辦」)開戶的一家銀行答應了他的要求,但前提是他要向銀行提供相應數額的存款作抵押,這下可讓桑德洪皺緊了眉頭。但轉瞬間他就有了主意:父親桑大弧所在單位「三橋辦」的錢全都存在這家銀行,應該能給他提供方便。桑大弧聽了兒子提出的要求後,帶著一份申請報告,和兒子一起找到武漢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張克孝,請武漢市城市投資開發總公司(下稱「投資公司」)為桑德洪貸款提供擔保。張克孝面帶難色,回答說投資公司的賬上已經沒有錢了。桑大弧趁機提出:「『三橋辦』收的工程質保金一直存在銀行裡,反正都是存,不如用這筆錢作擔保。」張克孝此時心裏非常清楚,桑大弧此舉完全是為遮人耳目:桑本人統管「三橋辦」的資金調配,要用錢自己就可以說了算,可卻跑到投資公司找他簽字,無非是讓他幫忙「挑擔子」。張克孝樂得做個順水人情,便在報告上簽了「同意,但要有相應資產作擔保」的意見。
從投資公司回來後,桑大弧在兒子未提供任何擔保資產的情況下,讓「三橋辦」財務人員為其辦理了貸款質押手續,200萬元貸款順利到位。然而才過了一個月,200萬元就被桑德洪花光。焦頭爛額之際,桑德洪又去求助於父親,這一次,桑大弧如法炮製,使兒子又得到200萬元,超市終於開張了。
但超市營業一年以後,原以為能掙大錢的桑德洪不僅沒賺到錢,反而虧損許多。桑大弧直接指示財務人員將三橋辦為兒子貸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存款本息427萬餘元再次辦理延期一年的手續。
圈地圈進高官老父
1991年底至1993年期間,深圳大亞灣出現了名噪一時的開發熱。由4名移居香港的廣東人僅以9998元港幣在香港註冊的香港德成有限公司,竟然在大亞灣開發區內,以極便宜的價格購得一手地,大肆炒作。德成公司資本不多,背景卻不小,公司主要成員於文菁、於玲(音)的父親是曾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于飛。
當時看到大亞灣出現開發熱,德成公司董事林伯洲便與公司的另一位董事於文菁商量,請於文菁的父親于飛出面到大亞灣要地。于飛答應給德成公司要地後,就帶著省經協辦的一幫人到大亞灣看地。他把大亞灣的主管領導找來,在現場看中一塊,開口要1萬畝。于飛當時是以廣東省經協辦的名義到大亞灣要地的,他對大亞灣方面說,這是幫你們搞開發。
兩次洽談會後,省經協辦提出每平方米180元的地價,大亞灣方面也只好接受。但在雙方簽署協議時,大亞灣方面卻突然發現,本來以省經協辦的名義要地,中間卻突然冒出一個香港德成公司。于飛說:這是一回事!
德成公司6月份簽署協議,7月份支付了部分訂金,8月份就急於拋出已到手的地。他們在未辦理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便與惠州的東海公司就轉讓土地事宜進行談判。東海公司堅持要提供土地的權屬證明和紅線圖才能簽約,而要獲得紅線圖,于飛的再次介入起了關鍵性的作用。最後,德成公司拿到了大亞灣開發區城建辦核定的3300畝土地紅線圖。憑這張紅線圖,在未辦理任何用地報批手續,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的情況下,「德成」於1993年2月與惠州的東海公司簽定了協議書。以每平方米180元買進,轉手再以每平方米380元賣出,2800萬元的巨款就進了德成公司的帳戶。
土地出讓金本是政府部門的一項重要收益,但于氏子女卻利用老父的權力把收益的大部分放進了自己的腰包,只是她們沒想到,圈地之舉最終把高官老父圈了一身罵名。
其實這樣的例子在中共現政府裡覺不是少數,被抓被查的也是後臺不夠硬的官,看看當今政府的第一把手江核心的兒子就知道了。古人說:「不矜細行,終累大德。」如果貪官父子能意識到這一點,就該及早懸崖勒馬,否則決不會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