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紀實文學:情義無價——救助王軍濤紀實(五) 齊下龍潭,一樣忠誠一樣膽

作者:寒 凝 發表:2002-01-2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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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齊下龍潭,一樣忠誠一樣膽

  陳子明、王軍濤在短短一週之內相繼被捕,成了震動全國的一件大事。陳子明夫婦「6.4」後離開北京,便如石沉大海,消失得無影無蹤,四個多月警方對他們的藏身地點沒有任何蛛絲馬跡的線索,如果不是費遠去接頭,他們不可能暴露,因此他們的被捕在一定程度上系屬偶然;相形之下,王軍濤則顯得命運多劫。可以說從一開始,公安機關就掌握了有關其行蹤的線索,並一直窮追不舍,王軍濤始終處於追捕網的範圍內,好幾次都是從公安機關的眼皮底下滑過去的。因此,對他的保護和救援便
格外困難重重、驚險萬分。現在,公安部門經過四個多月的艱苦努力,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動用了各種手段,終於一舉破獲了此案,從公安部到地方公安機關,乃至看守所,上上下下彈冠相慶、論功行賞、發錢發物,一時好不熱鬧。

  武漢市沒有專門關押政治犯的監獄(當然,當局也不承認中國有政治犯),「6.4」政治犯均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武漢市兩所最大、最主要的羈押地便是武漢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武漢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位於漢陽郊區十里鋪龍陽湖畔,是武漢市公安局在八十年代剛剛修建的一所大型標準化監獄。它的外層由五米多高的磚牆和密佈其上的電網組成,內層則為一個巨大的鉛灰色互相隔離的全封閉建築,呈「王」形。中間的甬道
兩側,共有八棟監舍,每棟十個監號,每個監號平均關押10人,共關押了近一千人
,晝夜由持槍武警層層把守。入夜,當內外幾道鐵門沈重地關上之後,二所就成了一個完全與世隔絕的地方,在陣陣晃過的探照燈的映射下,它靜靜地蟄伏在黑魃魃的荒野上,神秘、陰戾。這是一個獨特的世界。

  為了便於集中審訊,武漢市公安局將王軍濤一案的所有當事人均關押在第二看守所:鄔禮堂三棟四號、童崇武三棟六號、劉漢宜三棟九號、劉多斐四棟三號、瀋治祥四棟七號、蔣國廉四棟十號、王軍濤五棟五號、肖遠六棟十號、劉丹紅八棟一號……


  監獄裡完全是另一派景觀。

  第二看守所的每個監號約有二十平方米大小,關押人數從五、六個到十餘個不等。一溜大通鋪從頭檔(牆頭)到末檔(靠廁所),標誌著在此監號時間的長短和地位的高低。第一擋叫「頭檔」,是號長「牢頭獄霸」;二檔是「管事」,相當於「大管家」;三檔是「甩手」,即「什麼也不管」;四檔五檔是「打手」。在武漢的所有看守所中,都流行著官方在正面宣傳中禁止的「走過場」的陋習。

  所謂「走過場」,就是例行的「下馬威」。在牢頭獄霸的指使下,老犯人群起毆侮新來者,將其制服,從此遵守號子裡自定的各種規矩。如果說《水滸》中林沖挨的「殺威棍」還是由獄卒來打的,那麼武漢監獄中的殺威棍則是由犯人自己(或在看守暗示下)來進行的。「走過場」手段殘酷,花樣繁多,什麼「前七後八」、「蝦子過河」、「開追悼會」……不時有人被打殘,甚至致死。常有新犯人不堪忍受折磨,淒厲的慘叫聲在監獄上空彌蕩,令人不寒而慄。由於為王軍濤保管經費並安排其生活而
遭到逮捕的大江所會計童崇武,在剛入監號時就遭到同監刑事犯的毆打,胸部瘀血,疼痛達半年之久;蔣國廉和瀋治祥亦遭到過不同程度的拳打腳踢;在海南被捕的楊X也是遭此屠毒……

  20號傍晚,本案的幾位當事人進號子的時候,正趕上開晚飯,使他們得以目睹了監獄生活殘酷無情的另一面。監號鐵門的下部分為兩層,外層是一個活動小門,內層則是方形長形的鐵柵欄。開飯時,先是從下面的鐵柵欄間,塞進來一板米飯,接著,又從底下的門洞中,「嘩啦」「嘩啦」連湯帶水倒進來幾瓢菜,從「形式」到「內容」都活像是在餵豬。分飯的時候犯子們都眼巴巴地盯著。監獄中犯人的伙食是有定額的,男犯人每人每頓四兩,女犯人三兩,事實上份量常常不夠,而且,由於蒸飯的
時候米未放勻或飯盒傾斜等原因,導致一盒飯中有厚有薄,所以往往是同樣面積的一塊飯,實際多少是有差異的。就為了這一點點差異,號子裡經常大打出手,有時恨不得打死人。

  再看犯子們拼著命爭吃的是什麼:飯是隔年的陳米,總有一股捂久了的味道;菜是市場上幾毛錢一大堆的大白菜、大蘿蔔、土豆、南瓜。買回來後用水沖一衝,胡亂剁幾刀,推到泛著開水的大鍋裡煮個稀巴爛,打到碗裡,對著陽光都找不到幾顆油星--別說油了,甚至連鹽似乎都捨不得放,吃起來淡而無味,如同嚼臘……監獄中的伙食都由外勞的犯人做,但標準卻分三六九等。一等是幹部,有魚有肉自不必說;二等是外勞的犯人,吃的是油汪汪的小鍋炒菜,每週還能吃到肉和豆製品;最苦的是關
在號子裡的人,發了芽的土豆、吃多了渾身長瘡的南瓜……每種能讓你吃上一、兩個月不換樣……很多人幾個月下來就頭腳浮腫。老犯人說,米飯裡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被滴上一些煤油,據說煤油消腫……監獄中這種吃飯的場景,幾乎給每一個剛入獄的人以強烈的刺激,這是一個無言的但卻是明確的提示:無論你昔日何等風光,如今你是階下囚了!在這裡,是沒人把你當人看的!

  ……

  1989年10月20日的黃昏,當王軍濤窩藏案的幾位當事人被驟然投入一個個昏暗、令人窒息的牢房時,還沒等他們在環境和心理上稍稍做一下調整,當晚便對他們同時進行了突擊性的隔離審訊,平均每天長達十餘小時,持續十餘天。

  鄔禮堂已經連續失眠好幾天了。深夜,整個監獄如墳墓一般死寂。幾天前,在被推上汽車,押往看守所的那一瞬間,他就敏銳地判斷出:「漢宜那邊肯定出了問題!」他甚至想到了費遠……從劉丹紅也同時被捕上看,一定是王軍濤被捕後最後的收網了。事已至此,無可挽回,他決定萬鈞擔子一肩挑,要盡最大的努力來保護同志們。


  因此,當晚第一次提審時,他就以出乎意料的坦率態度,以一個男子漢敢做敢當的磊落襟懷,陳述了事件的經過,承認了自己全部的所做所為。在隨後幾天的審訊中,他反覆強調幾點:第一,收留王軍濤是出於他做人的準則。他不可能在朋友遇難時出賣靈魂,這是一種本能的、自覺的選擇,與別人無關;第二,自己是隱藏王軍濤的主謀,大江其他人均是聽從他的工作安排;劉多斐劉丹紅兄妹對很多詳情並不清楚;至於肖遠,並沒有保護王軍濤幾天,又已經關了這麼久了,因此,應由他來承擔全部
責任;第三,大江所有的人,包括他在內,與王軍濤均素昧平生,此事本身並不帶有任何政治動機,完全是出於做人的基本道義。他們真正魂牽夢繞的,是大江的事業!


  鄔禮堂是一個無所畏懼的人,但是對救援行動功敗垂成的負疚感和對聯案的牽掛卻使他倍受煎熬。他熱切地巴望著他的朋友們能早一天獲得自由,他的同事們能早一天返回大江。他知道自己可能會被判刑,這個飽經風霜的硬漢平靜地等待著命運的又一次挑戰……

  巡夜看守的腳步聲由遠及近,在牢房鐵門的窺視孔處停停,又漸漸遠去。監牢中的夜,漫長得無以盡數。鄔禮堂望著高高的天棚上那盞徹夜不息的長明燈,心中如江海般翻騰--
        日暮西山石徑斜,    白雲深處無人家。(注)
        開路三載意未盡,    壯志一心任叱吒。
        敢做敢為英雄事,    無怨無悔浪淘沙。
        淚濕北斗依鐵窗,    血灑詩柬哭華夏。

        (註:此聯取杜牧《山行》句,反其意而用之。)

  89年10月25日晚,已被冷落了許久的肖遠突然被提審。當他走到外面,只見一排預審室燈火通明,而且窗玻璃上都罩著報紙,頗為異樣。走進去一看,呵,真是濟濟一堂。武漢市公安局的處長、科長們坐了滿滿一屋子,以前「嚴肅地愁眉苦臉」的公安干警們,這會兒全都掩飾不住滿臉興奮之色。肖遠心中「格噔」一下,預感到事情不妙。三個月來,他已很熟悉獄中的「牢話」了,眼前的景象正應了牢話所說
的:「不怕預審員跳,就怕預審員笑」!

  果然,預審員開口了:「現在,一切都真相大白了。肖遠,你再也不必編故事來騙我們了!」

  「我不明白!」肖遠仍然「糊塗」。

  於是預審員拿出了一份份審訊筆錄:王軍濤的、鄔禮堂的、劉漢宜的……,「怎麼樣,還想再看嗎?」

  肖遠不禁暗暗叫苦,內心一陣疚痛。他知道,完了!一切都已暴露,繼續掩蓋已無任何意義了。

  「肖遠,你現在還有什麼可說的?」

  肖遠默不做聲,沉思片刻後,抬起頭來,苦笑著宣布:「好了,到此為止!我宣布,我們跟武漢市公安局開的這個歷史性玩笑到此結束!」整整一百天後,在經過鬥智鬥勇的五、六十次審訊之後,他終於「坦白」了--坦坦蕩蕩地表白了!

  肖遠與王軍濤是多年的好友,這一點無可迴避。肖遠開宗明義,承認自己「主動收留」了王軍濤。至於動機,很簡單:我這個人,天生喜歡結交「落難公子」,哪怕他有朝一日得志了,我也只想作一個「諍友」……

  為了保護大江四傑,肖遠表示,自己交給鄔禮堂的是:「吳天」,鄔禮堂等人並不知情。(可是鄔禮堂本人卻承認了肖遠交給他的是「王軍濤」。在這方面,剛剛入獄的鄔禮堂等人的確還不夠有經驗;從客觀上看,在一個聯案很多的案子中,如果沒有極嚴密的攻守同盟,當事人是幾乎不可能恰巧說得一致的。眾多的聯案中只要有一個人提供了一點口實,就會被全線攻破。這也是公安機關審案成功的秘訣之一。)

  提審結束,肖遠心情沉痛地被押解回號,迎頭正碰上從另一間審訊室出來的劉多斐。公安人員連忙把肖遠拽回房間,以免他們會面。肖遠沒想到居然把劉多斐也抓來了,禁不住義憤填膺,他掙脫開來,衝出去喊道:「多斐,莫怕他們!」

  第二天,他上交了三份「交待材料」:一封「抗議信」,抗議公安部門亂抓人,聲稱自己是窩藏的主謀,其餘人均與此事無關;一封「申訴信」,給中央領導,通過自己在地下養雞場二十多天與王軍濤的談話,證明王軍濤是個真誠的「改良派」、愛國者,而不是什麼「反革命」;還有一封是告別信,請公安部門轉交軍濤,讓他「放心地去,不必為武漢的朋友們擔心,歷史終將宣告我們無罪……」

  劉多斐像一隻籠中的老虎一樣躁動不寧。從小他就為了保護妹妹而和別人打架,是個寧可被打倒也決不跪下求饒的鐵漢子。此番入獄,他對外在的一切毫不畏懼,唯一讓他日夜焚心以慮的,就是在他眼裡永遠是那麼嬌弱、單純,需要人保護的妹妹。他恨不能插上翅膀,把妹妹救出這無邊的苦海。

  一天,一個外勞的犯人偷偷告訴他:「我看到你妹妹了。一看就像個大學生,提審回來的路上,一邊走一邊哭……好造孽呀!……」他聽得心都碎了。

  已經連續審訊好多天了,無論怎樣攻心、鬥智、示威,劉多斐硬是矢口否認自己與什麼王軍濤的事有任何關聯……公安人員終於失去了耐心,「啪」地一聲,拍出了一本審訊現場筆錄。劉多斐一看,果然是妹妹的。審訊記錄斷斷續續,每隔幾行,便寫有這樣的旁註:「沉默不語」「哭……」「政策教育」「哭……」。完全可以看出,自己心愛的妹妹眼下正經歷著怎樣無情的折磨和煎熬……

  這個一米八高的東北壯漢再也忍不住了,黑鐵塔般的身軀拍案而起,邊哭邊吼:「我抗議!你們真是太沒人性了!你們怎麼忍心、怎麼忍心這麼折磨一個小姑娘……
!」

  此時此刻,劉丹紅正坐在相隔幾間的另一個審訊室中央的石凳上,像一隻祭壇上的羔羊一般孤苦無助……人到了這個份兒上,怎麼辦呢?--說嗎?與自己有關聯的人不是老師、就是朋友、甚至親兄弟。萬一自己哪一句話說得不合適而使聯案在審訊中陷於被動,甚至導致新的人被捕,豈不是要恨自己一輩子?!

  「那就不說」!--可是談何容易呵。當你被弄進監獄,一大群人每天十幾小時地逼問你時,你無可逃遁!你必須開口!!

  怎麼辦呢?……撒謊嗎?她不會;撒潑耍賴、裝瘋賣傻嗎?她更做不出來。她從小就是個公認的好孩子、好學生,受共產黨正統教育長大的,還是頭一遭被人這麼聲色俱厲地喝斥、全副武裝地恫嚇。儘管有過坐牢的思想準備,但是一旦真的事到臨頭,她還是深感害怕、委屈、不知所措。

  「如果軍濤被抓了,真的會判死刑嗎?……謝老師和費遠他們在北京也被抓了嗎?……愛子如命的父母一下失去兩個孩子,可怎麼活呀?……哥哥和鄔禮堂他們會不會挨打?能吃飽嗎?……我會判多少年?五年?十年?……唉,真不該相信『一切天衣無縫』,為什麼就沒有及時把通訊錄毀了呢,那會給自己和朋友授人以柄的呀!…
…」

  每天,都充滿了憾恨、負疚、擔憂、恐懼、壓抑、絕望、無奈、悲哀……劉丹紅的腦子裡老是像放電影一樣閃現著一幕幕鏡頭:軍濤帶著慷慨悲壯的神色被押往「菜市口」……;隱居中的謝小慶被緊急的敲門聲驚動,公安人員向他出示「逮捕證」:「是你的學生提供了你藏身的地點。」謝小慶那驚訝失望的目光……她甚至夢見了北京某雜誌社的W大姐,在美國和女兒擠在一間狹小的房子裡,自己做飯吃。她問:「您這麼大年紀了,怎麼還來和女兒一起自費留學呀?」W女士說:「國內呆不下去了……」一言未畢,劉丹紅已是心痛如絞,立即驚厥醒來……而父母親人則是她尤其脆弱的一根神經。她覺得,一個人如果選擇了充滿風險的人生,就應當有為此付代價的準備;這次自己雖說是「為朋友兩肋插刀」,但是自願的,所以沒有什麼可以抱怨。--但親人是無辜的。讓他們因此而承擔痛苦是不公平的!在這個意義上,她甚至希望自己是個孤兒。死活由著自己,反而輕鬆得多。

  種種念頭像鬼神附體一樣,把她的頭腦攪成一團亂麻,驅之不去。高度的焦慮已經使她連續幾天無法進食、無法成眠了。每天,心都痛得縮成一團,沒處擱沒處放的。她覺得再這麼下去,自己簡直要發瘋了!

  可是她必須考慮每天怎樣面對那個如鐵的現實:審訊。以前她很不理解古書上所謂的「屈打成招」:如果真的可以因此而減免懲罰,「招了」也就罷了;奇怪的是往往明知承認了就會死路一條,人為什麼還要「招」呢?--現在她終於明白了:這會兒實在是太難受了!!只要「招供」能使人熬過今天,哪怕明天就拖去砍頭也在所不惜!不招,你就永遠也過不去今天!

  ……

  --可是無論如何也不能亂說呀!由於費遠和鄔禮堂均對她有所保留,她此刻根本無從判斷:事情究竟壞到了什麼程度?如果真的已經全軍覆沒了,有個積極配合的「好態度」也許的確可以爭取到「從寬處理」(這是到了這個地步的人唯一可以引為自救的辦法了)。但是,萬一是「詐降」呢?萬一由於自己年幼輕信而導致意想不到的結果出現,自己今後還有何顏面做人?!反過來,如果全軍覆沒是真的,自己想救軍濤而不成,不僅害了他,而且連累了這許多人,已經是罪孽深重了,又如何能苟且求恕,獨求自由呢?……

  ……

  「劉丹紅,19號下午,在大江所,你跟什麼人見了面?」女預審員又一次發問。

  「沒跟誰見面!」劉丹紅本能地否認。

  「你好好想想,我們再提醒你一下:是你的朋友,北京來的!」

  劉丹紅想起那天下午與費遠最後告別時,她還特地問了一句:「如果我被提了去,問我見了你沒有,怎麼說?」費遠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然沒見過!」……

  預審員把話問到了這個份上,當然不會是無的放矢。但劉丹紅恪守自己的承諾,堅不吐供。

  「你以為你不說我們就不知道嗎?」女公安目光炯炯。「你不說別人可早就說了!其實我們對這件事情的全部過程早就瞭如指掌,我們並不需要你的口供。只不過看你年紀輕輕的,聽說在學校裡還是個高才生,本來會很有前途的嘛!所以政府給你一個機會。只要你說了,就算你『主動交待』的,處理的時候可以從輕。」

  「我非常感謝你們的好意。也相信你們的能力。既然你們都清楚了,就按你們知道的寫好了。」劉丹紅又小聲嘀咕了一句:「反正我不能說!」

  預審員氣壞了!就為了這麼一個費遠,已經足足審了她大半天了。這小姑娘軟的硬的都不吃,好說歹說都不聽,真是又可恨又可憐又可氣又可悲:「你也不想想,是誰把你害到今天這地步?到了這地方,你還替別人擔擔子?!」

  劉丹紅心裏嗤之以鼻:哼,這是你們慣用的分化手段。我的聯案個個都是好樣的。我一點都不擔心他們,他們都比我堅強比我有經驗。我只要守住自己這個最薄弱的環節,不被打開缺口就行……

  她嘴上強挺著,身體卻一直抑制不住地在打戰,不爭氣的眼淚也始終在不停地流。她狠狠地擦一把眼淚,真恨自己沒出息。她多希望自己能像電影裡的英雄人物那樣,胸脯一挺,脖子一梗,大義凜然地說:「要殺要剮隨你便,我-不-知-道!」然後「呸」地一口帶血的唾沫啐到對方臉上。……可是,她覺得,她做不出來。電影裡的「好人」「壞人」都是典型化、漫畫化的,她面對的卻是一些具體的、實實在在的人。這些公安人員雖然非常嚴厲,但說不上對她本人有什麼偏見和惡意。她也不太可
能把她們就看成是「敵人」。

  可是,當人處於一個被專政的位置上時,又敢信任誰呢?她知道,很多政治犯的牢房裡都被安插了負有「刺探」使命的犯人--她甚至連同牢犯人的同情都不敢接受。在這方面,她遠不如她的聯案們幸運。幾位聯案的同號中,都有先於他們進來的「6.4」大學生,彼此有一種天然的信任,而且可以互相交流、幫助、支持。只有劉丹紅一個人孤伶伶的(再沒有女政治犯了)。她像一個在冰窟裡發燒的病人一樣,感到寒冷、焦灼而孤獨。這個正值妙齡的女子像過早遭受霜打的花朵一樣迅速的枯萎了

  就這麼焦燥不安、撕肝裂肺、神思恍惚了一陣,有一天,她突然意識到:一天24小時,無論她在哪裡、無論她做什麼,都有人緊隨左右,甚至她睡下時都有人徹夜守候……直到幾個月以後,當她也熬成了「老犯子」,開始第一次為新判的死刑犯通宵值班時,她才恍然明白:原來當初是把她作為重要犯人,嚴防她自殺!

  1990年春節,二所為了活躍人犯生活,組織了一次唱歌比賽,每個監號選派一、二個人去廣播室清唱一兩首歌。劉丹紅首先自告奮勇。雖然不許在廣播裡講話,但她想,這畢竟是個難得的機會,她要用她的歌聲告訴親人和朋友:她依然活著,她依然堅定,依然充滿了對生活的渴望和對友情的信任。

  為了使聯案們能馬上辨認出她,她開場便唱了一首《出塞曲》,這是王軍濤當年在武漢的「保留曲目」,歌曲激昂悲壯,也很適合他們眼下的心境:--

     「請為我唱一首出塞曲,用那遺忘了的古老言語,
      請用美麗的顫音為我輕聲呼喚,我心中的大好河山。
      那裡有長城外才有的清香,誰說出塞曲的調子太悲涼,
      如果你不愛聽,那是因為歌中沒有你的渴望!

      而我們總是要一唱再唱,唱那黃河千里閃耀的金光,
      唱那塞外奔騰的大漠,向著那長城外,陰山旁……
      英雄騎馬闖,啊,騎馬榮歸故鄉!」

  劉丹紅聲情並茂,唱出了無限的悲愴蒼涼,無限的慷慨激揚。她哪裡是在用歌喉演唱,她簡直是用生命在悲呼高嘯!……演唱時,整個廣播室,甚至整個看守所,一片寂然,所有的人,包括幹部,都被她震撼了。一曲歌罷,掌聲雷動,肖遠更是愴然淚下。(他直到此時--劉丹紅已入獄整整一百天--才知道她也坐了牢,而且就在咫尺之遙。)隨後,劉丹紅又演唱了幾首「婉約」風格的歌曲:《紅樓夢》《回家的路》……當她最後唱道:「再見,再見,等到明年的這一天」時,無數的人在齊聲呼
應:「再見,再見,等到明年的這一天!」……

  第二天,她又應邀作為「獲獎歌手」出來表演(她得了「第一名」)。在廣播室,她和肖遠相遇了。師生驟然成了難友,這是他們以前做夢也想不到的。在監獄一個小小的房間裡,肖遠和一群男犯人坐在一邊,劉丹紅和一群女犯人坐在另一邊,幹部坐在中間。咫尺天涯,誰都不敢說話,只有用目光,彼此默默地,默默地交流著心底的一份祝願。

  這時,王軍濤早已被押解回京,大江四傑和劉多斐等人也已於年底被轉到了位於武漢市區的第一看守所。但是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他們那兒,並且在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都在武漢市及其附近的幾個監獄中傳為美談,為政治犯贏得了很高的聲譽……以致於時隔一年半以後,劉丹紅到二所去看望剛剛宣判的肖遠時(這次沒讓她見),聽說劉丹紅來了,還不斷有外勞的犯人藉機出來看她,悄悄地躲過持槍的武警問
:「有什麼事要幫忙嗎?……」

  1990年1月上旬(春節前),經武漢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武漢市公安局以「窩藏包庇反革命通緝要犯王軍濤」的罪名將鄔禮堂、劉漢宜、劉丹紅、童崇武、蔣國廉由收容審查轉為正式逮捕。肖遠以同樣的罪名已於89年10月轉為逮捕。其餘人士先後獲釋。在此期間,被窩藏者王軍濤在北京一直處於收審狀態,尚未定罪。直到1991年1月才與陳子明一道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和「陰謀顛覆政府罪」定案逮捕。也就是說:在尚未確定「被窩藏者」有罪的情況下,就給「窩藏者」先行
定了罪。後者竟比前者整整早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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