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1-24 18:38:00作者:
成都訊,四川省首例因罵人致死而引發的刑事自訴案一審結案,罵人者被法院以侮辱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賠償自訴人先某經濟損失4800元。
據介紹,2000年7月10日,敘永縣向林鄉元龍村黃金灣組召開村民大會。會上,村民黃定國藉口村社幹部將其家戶口弄錯,大肆辱罵主任周某某,繼而又罵前任會計先某及其家人,且所罵言詞極為污穢。先某因病未來,其妻王某便在會上向黃定國解釋,可黃定國仍然繼續謾罵,時間長達20餘分鐘。王某因急火攻心昏倒在地,在場群眾見狀即將王送往衛生院搶救,次日晚,王某因搶救無效死亡,死因是高血壓病引發腦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