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打擊腐敗 一手保護腐敗
中南海高官宣稱:從現在起至本世紀末,是腐敗現象的「多發期」和「高發期」,腐敗的「出生率」大於「死亡率」,腐敗級別越來越高,人數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十幾億、幾十億的重大案件時有發生,所以,中共決定加大反腐力度:一九九八年的反腐敗鬥爭,還要狠抓治標、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又要加大治本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這標誌著中國的反腐敗鬥爭進入一個新階段。中共有關部門還透露:僅一九九三年一月至中共十五大前,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其立案七十三點一萬件,結案六十七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六十六點九萬人,在受處分的幹部中,縣處級幹部二點一萬人,廳局級幹部一千六百七十三人,省部級幹部七十八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一百五十九點八億元,自朱鎔基任總理後,也確實刮起了一股反腐敗狂飆,不少高幹面臨法律的懲罰。
「但與此同時,……」北京官員說,更具高度、深度和廣度的是另一個戰役:「腐敗保衛戰」,以江澤民為「總裁」,保高官、保貪污、保六四幫,保上海幫、保嫡系部隊、保裙帶關係、保人身依附關係、保周邊人員、保圈內人、保太子黨、保老人黨、保衛各種各樣的有利鞏固共產黨專制的腐敗分子和腐敗勢力。
江核心:「有些人一定要保」
江核心確實聲嘶力竭地高喊過反腐敗,並且把反腐敗的成敗提高到「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角度,一些大案、要案,江澤民還親自過問,親自批示、親自督察,不可謂不重視。如懲辦陳希同一案,江澤民的親自過問不少於十多次,處理雲南煙王褚時建、處理海南「南霸天」等案,江的批示、指示都「很有力度」,但江核心在處理另一類腐敗分子的批示中,則更有力度,「黨性堅強」。
陳希同一案中,有十多億資金設及流向鄧家體系,辦案人員曾多次請求,是否繼續追查,江口述批示:「到此為止」。
與陳希同共同分髒的李錫銘,將貪污款五萬多美元,受饋贈的勞力士金錶兩塊,奧地利水晶擺飾一套及用五千元象徵款「購得的三幢超標高級住宅上繳後,江澤民即表態:「李錫銘同志將非法所得的財務上繳,是自我認識,自我解脫,所以要保護李錫銘。」江蘇的非法集資案及舊國務院的貪污醜聞,都涉及李鵬的老婆朱琳及李鵬的「身邊人員」,但當調查人員匯報案情時,江明確指出:「李鵬一定要保!」
知情者說,其實江澤民要保的人還多得很,不少有背景的案子到了江澤民的手上,都不了了之,甚至陳希同案都令江「恨歸恨,保歸保」,為什麼如此,因為陳希同知道鄧小平、李鵬的「太多秘密」,如果把陳希同逼向死路,那麼,「他一旦把很多真像抖落出來,恐怕共產黨就該完蛋了」(知情者語)江澤民保鄧小平、保李鵬、保陳希同等等,說到底,一保共產黨,二保他本人。
李鵬:「反腐敗不能反共產黨」
據傳李鵬曾在一次非大型會議上說過:「反腐敗是政府的工作目標之一,但不能藉口反腐敗來反對共產黨和反對共產黨的領導,六四時就是這樣一種情形。」李鵬儘管是中共高喊廉政建設最多的領導人之一,但他對反腐敗一詞「特別敏感」,消息來源稱:李鵬近來一直在告誡別人:「反腐敗不能搞過頭」,什麼叫「搞過頭?」據分析有下列狀況叫「搞過頭」:一、案情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自然首要的是鄧小平、江澤民和李鵬自身;二、案情曝光會使共產黨威信掃地,如六四殺人的真實數字,及腐敗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三、案情可能被(敵對勢力利用),等等,總之,李鵬要為反腐敗設限。
朱鎔基:繞開江李「抓高抓大」
在中共高層中,真正在抓反腐敗的是朱鎔基,這幾年來,朱鎔基抓了金融業的反腐敗,抓了政府部門的反腐敗,由於動了真格的,競然成了貪官污吏和金融蝕蟲的咒罵對象甚至暗殺目標,最近,朱鎔基又查處江蘇省顧成兵的非法貸款案,朱鎔基拍案而起:「一個小小的魚販子,靠什麼手段竟然能把這麼多的銀行行長拉下水!」據查證:江蘇省如東縣大字不識幾個的魚販子顧成兵,為獲得巨額貸款,不惜耗資四百多萬人民幣,賄賂各方面的實權人物,在不到四年的時間裏,把幾十名黨政幹部、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獲得貸款金額高過十二億元,其中有一點八億元至今無法追回,涉及此案的一名副廳級、三名縣處級、二十一名科級及二十多名一般幹部,分別被判處有期至無期徒刑。朱鎔基反腐上動舊國務院,下動銀行金融,在民間名聲還不錯.
誠然,朱鎔基掀起了「九八廉政風暴」,並揚言「鐵腕懲腐」,而且已經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朱鎔基的苦衷又有誰知呢?在查處舊國務院系統的貪污瀆職案件中,不少部級及部廳級高官,為求自保,全把責任往總理李鵬身上推。說「這是李鵬同意過的。」「這是李鵬秘書批示的」……使朱鎔基頭大、頭痛,一位知情者說:「反腐攻堅戰」根本敵不過「腐敗保衛戰。」
腐敗網向改革者們「宣戰」
北京政界人才說:中共高層的反腐敗雷聲大,雨點小,一些部門,一些地方甚至「只說不做」,相比之下,中南海的「腐敗保衛戰」頗有成效,「只做不說。」且看事實。
--在中共的反腐倡廉「交鋒」中,近兩年來,據報全國各級紀檢、監察及檢察院系統的幹部,被腐敗者報仇,報復而被打傷致殘、致死的多達上千人。
--近幾年來因反對各種黨內的貪污腐敗,而橫遭打擊報復的不計其數。從政治局委員到普通幹部,民主黨派人士,很多人被莫名其妙地摘了烏紗帽,甚至被莫須有的罪名開除黨籍,送去監獄。
--自從朱鎔基首倡金融界反腐敗、斷了某些人的「財路」,這些銀行界蛀蟲組成「黑手黨」,目標--暗殺朱鎔基,據說他們已買通黑社會,要「修理朱鎔基」,近兩年來,寄給朱鎔基的子彈恐嚇信已多達幾十封,他們的目的是要朱鎔基「消失掉」。
--原福建省環保局副局長楊錦生雇殺手,對正局長楊明奕故意毀容,並企圖謀殺,楊錦生認為:只有謀取正職,才能為所欲為。這是全國首例副廳級幹部雇殺手傷害正職案。
--福建省長樂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學恭為擴大許可權,竟僱用保外就醫的人傷害林,更為惡劣的是,陳親自出面與殺手討價還價--打斷腿給多少錢,挖個眼睛給多少錢,抽掉腳筋多少錢,並付定金五千元,事完後再付給僱用費,而且是公款開支。
離奇的「中國市長第一冤案」
中共官壇無奇不有,前不久最高法院終審判決:宣告遼寧省朝陽市長劉相榮受賄案無罪,推翻朝陽區檢察院對劉相榮的八年判決,隨後,遼寧省委宣布恢復劉相榮的市長職務。遼寧省人大黨委會通過議案,增補劉相榮為全國人大代表,但與此同時,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朝陽市人民檢察院、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簽署了一份蓋有四枚官章長達二十七頁的文件向全國散發,文中宣稱:宣告劉相榮無罪的終審判決「是最高人民法院某些人違法辦案,執意為劉相榮翻案的結果。
在此之前,朝陽市人民檢查院的官方文件和朝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李某均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對劉相榮一案無罪判決「是不顧事實,違反法律,有意包庇犯罪的審理意見」,「是明目張膽地製造偽證」,「由於這個意見是出自最高審判機關,並且又讓中央領導寫了批示,它所造成的政治危害特別嚴重……」「會在中共法律史上留下醜劇,是法制的悲哀。」據知,文中被指稱的中央領導不是別人,正是江澤民,該案是由於曾有人作了證送了一臺彩電及兩萬元錢給劉相榮市長,後作證者又翻供,區區兩萬元錢,即便不是借是真送,在如今的中共官場上何足挂齒?難怪劉市長獲得相當廣泛的同情,連老百姓都說,如果劉市長真的只不過收了一臺彩電加兩萬元人民幣,和陳希同的幾十個億比起來,真可評為「廉潔市長」了。
中共挽救自身的最後一役
中共為挽救自身的最後一役,是「反腐敗戰役」還是「腐敗保衛戰」?!中共對外宣稱的是「反腐敗保衛戰」,但相當一部分高官所進行的則是「腐敗保衛戰」,就哈爾濱國貿城一案而言,全案涉及違反黨紀、政紀和違法犯罪人員三百六十人,其中立刑事案六十八起,涉及廳局級幹部八人,縣處級以上幹部一百四十多人,已判刑二十一人,此案線索之複雜、涉及黨政幹部之多,實屬全國罕見,案中涉及受賄的官員還有哈爾濱市委黨委、黨務副市長朱騰文、市政府秘書長謝萬霖等,然而,在破案過程中,檢舉人受到迫害、誣陷,揭發者受到暗殺(經搶救倖免於難),辦案者徇私舞弊。更有甚者,在國貿城董事長張庭浦被捕後,上級黨組新調市人防辦副主任王英文親任國貿城董事長,但沒有多久王英文「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私自挪用公款三百三十萬元巨款,貪污公款九十九點九萬元,受賄四十五萬元。難怪老百姓都說:「共產黨的幹部一個比一個黑」。眼下中共的反腐倡廉,如果不能反徹底,如果不能把共產黨真正置於法律的監督之下,如果沒有新聞輿論的監督和人民對官員的自由公平的選舉,那麼,中共終將因不能根治腐敗而垮臺。
[天下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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