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消息令人震驚!從報導中來看,這座橋是由寶雞峽板橋抽水站、興平市西城區藥市村及附近的張家村集資修建,那麼,它們該是直接的事故責任人。如果在第一起事故發生時,他們即「亡羊補牢」,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這座「吃人橋」也不會在短短的時間內如此連續「吃人」!令人遺憾的是,他們無動於衷!然而,更令人憤怒的是,這3起事故已經發生20多天,至今還無人出面解決有關問題,出事的橋頭還是先前那個老樣子,也沒有採取任何安全保護措施!4人死亡的代價竟然仍喚不醒人們對生命的重視,真是匪夷所思!
這起事故使我驟然想起:前些時候寧夏吳忠市一女孩為避讓領導車隊落水事件,其間媒體對此予以高度關注,但焦點卻在領導車隊的「最高長官」吳忠市一位副市長身上,最後這位副市長被撤了職。實際上引發這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一座「吃人橋」。這座橋是吳忠市中寧縣新堡鄉七星渠黃灣橋,橋面很窄,寬只有3米,橋下水深且急,橋上卻沒有護欄,因而這裡經常發生落水事件。僅記者採訪的那個老人說,他就先後救起過3人。就是這樣一座「吃人橋」,卻長期引不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直到發生這起事件。此事雖然影響巨大,但仍然少有人關注這座「吃人橋」,事後也不見媒體對這座橋的報導。至今我們仍無法獲知這座橋是否安上了護欄?不對這座橋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可以想像,落水事故還會繼續發生!
那麼,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吃人橋」不斷「吃人」?是冷漠!是對生命的冷漠!這些橋的直接責任人雖然罪責難逃,但這些地方的百姓、乃至基層政府部門難道就沒有責任?事故發生了,也許有人惋惜,但怎麼就沒有人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陝西的那座橋,第一起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未見行動,也沒有「好心人」去為這座橋設置些警示牌,去提醒行人注意。當地政府部門怎麼就「耳目失聰」,不知有這麼座「吃人橋」?或既知有此橋在危害百姓生命安全,政府的監督管理之責卻從未在心頭閃過?
是否可以這麼理解,寧夏的那座橋,因為落水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女孩而不是那位副市長,這種生命的代價仍然不足以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對於某些媒體而言,熱炒這位副市長的種種不是,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事故的一個重要起因。從一個角度而言,這些媒體在譴責副市長不重視生命的同時,也表現出了對生命的冷漠!其在新聞點的選擇上是不是也有點顧此失彼?
「吃人橋」何時不再吃人?誰來關心這些「吃人橋」,採取切實措施以消除其隱患?人們啊,對生命的關愛不僅僅是口頭上,而應在實際行動上!願我們每個人對此予以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