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2-30 19:09:00作者:
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以「邪教」等罪名,將「華南教會」十七名負責人判刑,由死刑至兩年有期徒刑不等。
信息中心表示,「華南教會」的其中兩名創辦人鞏勝亮及李英,分別被判死刑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其他十五名負責人分別被判處兩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信息中心表示,「華南教會」的其中兩名創辦人鞏勝亮及李英,分別被判死刑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其他十五名負責人分別被判處兩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信息中心指出,「華南教會」十七名負責人是在今年四月被捕,而十二月十八日湖北荊門市法院秘密對他們進行了審判。法院指控十七人主要有三項罪名,包括利用邪教法律的實施、故意傷害罪、強姦及流氓罪。其中鞏勝亮以邪教、故意傷人和強姦三項罪名,判處死刑;李英以邪教及故意傷人兩項罪名,判處死前緩期兩年執行。
「華南教會」原屬大陸「全國範圍」教會,鞏勝亮等人於一九九一年分離出去,並創建「華南教會」。目前該教會約有五萬名信徒,分布於湖北、河南、湖南等十個省市。今年四月份大陸公安部發出內部文件,將「華南教會」定為邪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