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2-28 00:08:00作者:
新華網西安12月27日消息,記者今天從陝西省紀委獲悉,寶雞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因索賄受賄及大量收受錢物等被查處,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將其依法逮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27日晚,一名竊賊在寶雞市公安局作案時當場被擒。審訊中,竊賊交代近3年來在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辦公室行竊多次,共盜走人民幣數萬元,還有金戒指、金手鐲、名牌手錶等貴重物品。
調查組開始對範太民的問題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範太民自90年代中期以來,在任寶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局長期間,索賄、受賄15萬元,收受禮金30多萬元,非法佔有企業四室一廳住房一套,多次指示他人虛開稅務發票20餘萬元在下屬單位報銷,私設小金庫供自己支配使用,僅請客送禮就花去4萬多元,他還違規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謀取暴利。
今年48歲的範太民出生在一個幹部家庭,70年代後期從部隊轉業到公安機關工作,多次立功受獎,由一名普通民警直至升任市公安局局長。多年來,他在表面上留給人們的印象是一個「廉潔幹部」。1995年5月,一個體戶送給他3萬元存摺,當時他當著局監察室主任的面,在存摺上親筆寫下「我雖然沒有錢,但我有人格、有黨性……我視不義之財為糞土……」的話語,當場將存摺退還來人。寶雞市今年設立廉政賬戶後,範太民署上真名實姓交了2700多元的有價證券。範太民還經常腳穿解放膠鞋、肩背綠帆布挎包塑造「樸素」形象,贏得了「挎包局長」的讚譽。讓人意料不到的是,這樣一位「廉潔」公安局長,竟是一個觸犯法律的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