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2-04 00:52:00作者:
12月4日下午,廣東省和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和平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謝光明涉嫌貪污一案,認定其貪污「三個代表」教育經費3萬元罪名成立,一審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4月初,謝光明授意該縣縣政府接待科溫某到和平賓館虛開10萬元發票到縣委組織部作為「三個代表」教育活動經費報賬,謝個人從中吞佔了3萬元。
今年4月初,謝光明授意該縣縣政府接待科溫某到和平賓館虛開10萬元發票到縣委組織部作為「三個代表」教育活動經費報賬,謝個人從中吞佔了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