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說,2001年10月31日下午,寧夏吳忠市副市長王明忠率領吳忠市所轄5縣(市)主管農業的副縣(市)長、農業局長、水保局長等,分乘9輛轎車下鄉視察農田基本建設。當車隊由南向北行至中寧縣新堡鄉七星渠黃灣橋時,迎面遇上新堡中學初一(1)班13歲女學生王萍。當時王萍正騎著自行車過橋,橋面很窄,王萍準備下車躲避車隊時,不慎連人帶車一起掉到橋下。王萍是在距渠南岸約兩米處,從橋的西側落水,很快被水從橋下衝到東側,並幾次掙紮著浮出水面。當時,車隊已經全部停下,乘車的領導加上司機30餘人下車後在渠岸上觀望,沒有一人下水救助,致使女童失蹤。
寫信人強烈呼籲,希望有關黨政部門、新聞媒體對這一惡性事件進行調查,給予當事人嚴肅處分。
記者看完信後到事發現場進行了採訪。黃灣橋是寧夏引黃灌區一座十分普通的小橋,寬約3米,長約13米左右,橋上沒有護欄,橋下是寧夏引黃灌溉的主幹渠之一---七星渠。記者看到,騎車或步行經過此橋的人絡繹不絕。
家住黃灣橋頭北端的劉莊村村民、70歲老人黃忠德是這一事件的目擊證人之一。他向記者講述了當日的情景---
下午4時左右,他正在院子裡看書,忽然聽到外面有人喊「救命」,便急忙跑出家門來到橋上。只見水渠邊上停著一排車,有二三十名幹部模樣的人站在渠邊望著水面。有人嚷道,有一個小女孩剛剛從橋上掉到水裡了。他還看見一位穿著紅色衣服的小女孩,在橋東側20米左右處浮出了水面。
當時渠水深約兩米左右,水流較急,小女孩很快又被水流淹沒,再也沒有露出水面。渠邊站著的二三十人,沒有一個人下水救援。黃忠德說,他很著急,就罵起來:「怎麼沒人下去救人?如果是你們的娃娃掉到水裡,你們救不救?你們這些當官的,天高皇帝遠,誰也不知道學雷鋒……」
這時,他身旁的一位幹部用手機給七星渠管理處打電話,說南岸有個小孩掉進渠裡了,指示他們快停水並派人來救小孩。當時,在渠道兩邊除了停著一溜幹部們的小車外,附近還停著一輛拉玉米的和一輛賣白菜的大車,只見一位幹部對那兩輛車上的人喊道:誰跳下水救人,就給誰500元錢。那兩輛車上的人也沒有任何行動,有人反問那位幹部,你們自己為啥不跳進水裡救人?
因為已經看不見小女孩的蹤影,十幾分鐘後,幹部們全都上了車,離開了黃灣橋。其間可能有人撥打「110」報了警。20多分鐘後,「110」民警趕到黃灣橋下游1000米處的吳橋,有位姓萬的民警跳入水中打撈王萍,但只打撈上來她的書包和作業本。很快,隨車隊而行的中寧縣副縣長吳洪志又返回黃灣橋,見孩子沒有救上來,便又離開了。
黃忠德老人還告訴記者,由於黃灣橋狹窄,沒有護欄,橋上經常發生小孩落水事件,在這裡,僅他一個人就先後救過3個落水小孩。
當地一些村民告訴記者,從事發時的水深和水流速度看,一般水性的人跳下水去救小孩,救上來的可能性約佔50%。但一群成年人眼睜睜看著一個小孩被水吞沒,沒人下水搶救,太不應該了。
記者前往新堡中學採訪。該校教導主任黎明說,事發當天下午5時左右,得知王萍落水失蹤後,新堡中學的老師們紛紛趕到黃灣橋,十幾名老師為了尋找王萍的屍體,向下遊走了20多公里。他們沒有看到事件的經過,不好評論這些幹部的做法。但當時如果有學校老師在場,肯定會下水救人。
據紀檢部門的人士介紹,按照現行的有關黨紀政紀處分條例規定,對王明忠等領導幹部的行為還難以找到合適的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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