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1-26 12:10:00作者:
據南寧11月25日消息,為讓成克傑幫自己提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而向成克傑行賄3000美元的原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周貽勝,近日被南寧市中級法院依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
經檢察機關偵查查實,周貽勝在任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局長時,在買賣該分局海角派出所的房產中,收受他人的賄賂款13萬元。
此後,周貽勝便開始用錢來買官。為了達到自己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長的目的,1996年,他向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的成克傑行賄3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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