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萬祿說,我在該院工作了20多年,10多年前就成為了主治醫生。現在一給病人看病,我心中就很沈重,若按規定辦事,我就會沒什麼收入,養自己都成問題;若像一些醫生一樣不擇手段「搞」病人的錢,又過不了良心的坎,我真的很痛苦。
我們醫院醫生的主要收入來源於各種回扣。主要有三種回扣:開藥回扣,送檢回扣和收留住院回扣。
醫生從其為病人所開藥品中獲得的回扣為開藥回扣。在醫院內部的經濟管理方案中,明文規定此回扣為所開藥款的2.5%。除此「明碼標價」外,對一些進出價差額較大的藥品,還有另一個院方默認的回扣,如每開出價值38元的阿奇黴素一盒,可得3元回扣;19.5元的長君克一盒,可得2元;42元的前列舒通一盒,可得4元;30元的瑞培林一盒,可得2元……
為了多掙開藥回扣,醫生們絞盡腦汁「推銷」藥品。給病人看病時,醫生首先考慮的往往不是如何去治病,而是在盤算如何依據病人的經濟狀況,結合病人的病情,在估摸用藥不會出現大的問題的前提下,儘可能地「兜售」給病人更多更昂貴的藥品,因此,不被冤枉用藥者是少之又少。
送檢回扣就是醫生給自己的病人開出檢驗單,讓其去專事檢驗的科室接受檢驗,每送去一個病人都能得到一筆回扣。在醫院的管理方案中明確規定此回扣為「B超、照片為3%,腦電圖每人次3元,心電圖每人次0.5元……」
有了回扣在背後推動,不管病人有無需要,往往都會被醫生送去走完那一道道檢驗程序。每走一道程序,病人的腰包就癟一點,醫生的腰包就鼓一點。如胃痛病人中,只有胃潰瘍、胃部腫瘤、胃憩室等患者應作鋇餐檢查,而胃炎等其他胃病患者作鋇餐檢查是無用的,但胃痛病人不論何症狀,在我們醫院首先都必須走鋇餐檢查這道程序。查一次六七十元,送檢醫生可得3%的回扣。
回扣是我們醫院這個肌體的血脈,收留病人住院自然也有回扣。醫院管理方案同樣規定,醫生「收住院病人每人3元」。就是這「每人3元」,不知讓多少本可不住院的人住了院。
此外,注射費、理療費的回扣為3%等等,也明列在方案中。許多醫生每月的回扣達1000多元,超過了工資,最多時可達2000多元。
在我們醫院,亂收費、多收費則更是家常便飯。如病人住院期間,要付護理費、注射費、治療費、工本費等,就護理費來說,基本上都是病人家屬或請的陪人護理,卻仍要出護理費給病室;而注射費等應包括在治療費中,但又專門列出一個注射費來變相重複收費。重複收費還不夠,按物價局標準,每注射一次的注射費應為2元,但我們給病人打兩三次吊針一般都要收20多元。這種現象多不勝數,以至幾乎沒有人覺得它們不正常了。
導致醫院如此亂的原因是院方的管理制度。醫院裡的一切都是為了追求經濟效益來運轉。按醫院的管理方案,各科室乃至個人都有上繳指標,如8位門診醫生每月都有「藥品營業額指標」,分別從600元到4000元不等,我是3800元。若循規蹈矩,每月交完上繳後,各科室的收入就所剩無幾了,甚至會出現虧損,這樣別說獎金,有時連工資都保不住,甚至連養老保險金都交不上。
當然,這種亂開藥、亂檢查、亂治病、亂收費的現象並不只在我們醫院有,有的醫院比我們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