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搞了多年社會新聞的記者來說,新聞維權一直是個挺沈重的話題,尤其是當我在採訪中僅僅因為拒絕陪酒無辜招來毒打後,我更加體會到新聞維權背後的艱辛。
自從10月20日晚,我受到朱二哥那夥自詡有錢、有背景的狂徒不公正對待以來,我因顱內出血、外傷性耳聾住進了醫院。終日頭腦發昏、四肢無力、耳鳴嘔吐,正常的生活和所有的採訪計畫被徹底打亂,家人也放棄了所有生意到病房陪護,肇事者起初卻一直逍遙法外,甚至打來恐嚇電話威脅我和家人,在報社領導和全社會輿論的幫助下,警方才將此案從一般治安糾紛中區別出來,抽調專案民警開展偵破工作,經過長達一週的時間,全部肇事者才歸案接受處理(治安拘留),但「毆記事件」能等同於一個純粹的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嗎?我不僅健康權受到侵害、生命權受到威脅,而且合法的採訪權也被侵害。照目前來看,這夥氣焰囂張的肇事者能得到多大懲罰呢?我想頂多是治安拘留15天或者罰點款賠償一下損失,這對於這些老總級人物來說算得了什麼呢?而這件事對我造成的傷害恐怕永遠無法彌補,家人已因此命令我出院後再不要干記者這行,他們認為風險太大朱二哥一夥隨時有可能報復等等,理由一大堆。記者的採訪權保護陷入了蒼白無力的境地,這讓人更加遺憾。
家人的擔憂不無道理,自從我選擇了干記者這行以來,風裡來雨裡去,啥地方危險啥地方就有我和同事的身影。曾經為了揭露不法奸商的醜陋面目,我冒死臥底,打探出華良傳銷集團、坑人酒樓、造假工廠等的絕對隱私,見報後還配合公安、工商部門依法對其予以查處。為此,我沒少接到不法份子惱羞成怒的威脅、跟蹤甚至動輒以名譽侵權告上法庭。局外人都以為當記者風光,但真正幹上這一行才領會到個中酸甜苦辣。一年365天,每天神經繃得緊緊的,有些採訪我們要面對當事人或家屬的冷遇、謾罵,甚至毆打、扣押,大多數時候記者都只有忍氣吞聲。在告記者、打記者之風盛行的情況下,面對我們神聖的新聞採訪權和人身自由權不斷遭到肆意的踐踏,面對記者同行不斷地流血流淚,在第二個屬於我們記者節來臨之際,我不禁要問,誰來保護我們記者的採訪權,誰來維護人民的知情權,誰來捍衛正義的監督權?
我始終堅信:記者是社會良知的眼睛,但我們千萬要保護好這雙眼睛,別讓眼睛失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