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發達國家,對大公司和科學家進行公開騷擾和污辱的,通常可分為以下三類人:極度 精神病患者或心理變態者、對社會極度不滿者和處於貧困線以下的無家可歸者。
在任何一個有法制的社會,公司的行為由國家商業部門來管理,科學家的行為則由學術界來定論。任何個人採用任何方式對公司或科學家的公開騷擾和攻擊都是非法的,具有文革打砸搶和擾亂社會、亂用私刑的性質。打假本來是好事,但是方是民到底是否真的是打假,還是 不顧道德和法律,為了出名找捷徑?
一些有識之士已經分析過,被海外無業人員方某利用私人網站所騷擾和打擊的對象, 除了「核酸營養」在科技界尚無定論,其他各位大多是一些在事業上兢兢業業的創業者。被騷擾者如前輩錢學森、盧嘉錫、李載平院士等,不但為中國的科技事業和國防事業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而且是廣大科技工作者的楷模。當然,人無完人。人非神聖賢,孰能無過?為現代人類社會的科技文明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的美國微軟公司、大科學家愛因思坦就是很好的例子。
方某對科技工作者每一次的騷擾和侮辱,都顯示了學術界個別極左勢力利用海外無業人員、打砸搶分子騷擾、侮辱、打擊和排擠留學人員和學術異己行動的一次再現。同時標誌了國內新聞界觸目驚心的腐敗和真正的文化腐敗和道德墮落。
方是民在美國人的實驗室打工幾年,學術上毫無任何成績。但是,他的聰明在於,盜用留學生名義,呆在美國的土地上,不向美國「打假」,卻向中國「打假」。這樣利用「空間差」,既逃避美國的法律、又逃避了中國的法律制裁。顯然,作為新一代的打砸搶分子,其不端
行為能暫時逃避法律的追究,顯示了中國社會的法律有待於健全,更顯示國內的讀者的思想覺悟和科技知識修養有待於很大的提高。試想,一個以破壞他人的信譽、靠販賣破壞他人信譽的謠言謀生的無正當職業者,是否屬於華人文化中的最為墮落的一面?
海外無業人員方是民,化名方舟子,出生於舉世聞名的偷渡者的故鄉福建省雲霄。其在美國從來不曾經發表任何論文,化幾十美元註冊費,開個私人網站,以向國內販賣科技界謠言謀生,處處以生物化學家、大學者自居。從方舟子的言論看出方並不瞭解科學研究和前沿科技是何物,除了興風作浪,最多只能暫時騙騙國內的部分不知情的大學生、不瞭解國外情況的讀者,同時嚇嚇國內部分沒有科技背景的幹部。
然而,一個不折不扣的新一代打砸搶分子,為什麼方先生的打砸搶行為在中國社會曾經暫時還有一點市場呢?這是有社會根源的。因為他的行為,迎合文革後期的國內一部分無所事事 的人的「最好大家沒有」「最好大家不干」「名人和院士都是假的」等無知懶漢和流氓心態
。
一位即使國內產的博士畢業生,也至少有兩到三篇以上高水平的學術論文。何況歐美的學術界等級森嚴。像「大生物學家」方舟子,一個連一篇像樣的學術論文都沒有發表過的滯留海外失業人員,有什麼資格自稱與一大片諾貝爾獎獲得者有私人聯絡呢?雖然美國的科技日新月異,諾貝爾獎獲得者大概沒有時間與無正當職業者在網上玩「(信譽)性」遊戲吧。
兩年前,美國「科學」(SCIENCE)雜誌上經常發表關於中國間諜的假新聞和討論。2001年8月初,方舟子在同一本美國「科學」(SCIENCE)上,又一次通過欺騙記者熊蕾等科
技外行來欺騙廣大國內讀者。方舟子以前為美國一個研究所的美國老闆打過工,期間即使取得任何小技術,也是屬於美國的研究所和外國老闆的,一個博士後能得到的專利轉讓費最多不超過研究所單位扣除後剩下的15%。何況,一個即使在實驗室也沒有任何大用處的小蛋白的專利,本來其總轉讓費不會超過一萬到幾十萬元,一個打工的博士後能拿到的最多幾千元到上萬元。加上方的名字在專利書上排在第四位。美國公司和老闆能給他一千元已經很恩賜了。因此,方舟子靠拿專利費生活簡直是子虛嗚有。總而言之,方舟子靠販賣誹謗和攻擊華人名科學家的謠言而生活,可作定論。
中國,這個世界上唯一的有過文化大革命歷史傳統的國家,確實尚有不少人喜愛自己不幹事,對他人說三道四。譁眾取寵、招搖撞騙的比幹事的更吃香。但是,這在美國不受歡迎。所以方方舟子製造的謠言只有在中國的個別地方才有市場。一個受美國人孽待而失業、以攻擊中國名科學家而謀生的無正當職業者,對中國學術界的貢獻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在歐美,對科學家進行騷擾的人,常常被人們視為艾滋病毒一樣的使人厭惡。這也是文革小將方某不敢去公開騷擾外國名科學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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