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死者蔡剛生前所在的中鐵建廠局鵬達花園項目部職工何某講,10月25日晚7時半左右,他陪同蔡剛到工地附近的一家商店給其在北京的妻子打電話,爾後,兩人就在該店看電視。大約8時許,龍崗鎮龍新派出所的一輛警車在小店門口停下,下來七八個人查暫住證。因為他們沒有暫住證,害怕被抓住罰款,便拔腿向店外分頭逃去。不久就有老鄉說蔡剛死在了新光汽修廠門口。
工人楊某自稱目擊了事件全過程,他說;「因為我有暫住證,所以當時沒有跑。我親眼看見蔡剛被人打死。由於蔡剛穿的是拖鞋,結果沒跑多遠,就被一個治安員和一個看上去像是便衣的警察抓住,打倒在地,然後扔在新光汽修廠門前的沙堆上,揚長而去」。另一目擊者彭某則稱,當晚大約9時許聽說蔡剛死訊後,他便前往探看。只見蔡剛身上的衣服已被人脫去,僅剩下褲頭,已完全沒了呼吸。他稱,當時蔡的嘴角有些許血跡,下巴部有明顯傷痕。死者雙眼圓睜,一副死不瞑目的樣子,同時他還發現蔡的襠部似有腫脹。
對於蔡剛之死,龍崗鎮龍新派出所則堅決予以否認,並有著完全不同的說法。
據該所有關人員稱,當晚查證時,有治安員發現一名叫蔡剛的男子因身體不適斜靠在牆邊,便叫其工友送醫院治療。結果蔡走到新光汽修廠門口時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等醫生趕來時,蔡已氣絕身亡。
據該所出示的屍檢意見書稱,死者下唇粘膜有破損,下頜部、左肩部有擦傷,可能是在倒地時形成的;死者體表未見明顯機械性暴力作用痕跡和急性中毒跡象,可排除因機械暴力和急性中毒致死的可能;因未徵得家屬同意,未作屍體解剖;綜上所述,初步意見認為蔡是疾病死亡。
蔡妻謝敏說,去年結婚時,兩人都做了體檢,均未發現有重大疾病史和徵兆。今年23歲的蔡剛體重60多公斤,身體健康,極少生病。其工友也稱,蔡剛的精神狀態一直很好。
謝敏說,出事那天晚上,蔡剛還跟她說,要接她和兒子來深圳團圓。誰知道,這竟成了他們的訣別!蔡剛的母親10月28日早上到深圳,一天多來已哭干了眼淚,精神幾近崩潰。
據蔡剛的家屬講,出事的第二天即有親戚要求看屍,結果被派出所拒絕。10月28日,蔡剛的母親、妻子和姐姐等相繼趕來,並多次請求見蔡剛最後一面,但派出所仍不給看,理由是「還沒走到這步程序」。29日下午,經蔡剛家屬多番力爭,派出所才勉強同意讓其見蔡的屍體一面,併進行解剖,以確定死因。
(新世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