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個牌子掩人耳目僱請專人配套服務
李玉勝是土生土長的中山市坦洲鎮聯一村人,今年已經53歲了,當村支書兼村主任也有好幾年。為了撈取更多的錢財,李玉勝居然想出了歪點子,設置色情場所牟利。2000年2月,李玉勝和同村人黎炳申、黎灶勝共同出資經營「木棉飯店」,附設房間供嫖客嫖宿,9月份被公安機關查處,2001年1月,李玉勝等人將飯店改名為「紅棉飯店」繼續經營。
為了掩人耳目,李玉勝等指示將供嫖宿的三個房間分別掛上「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財務室」的牌子,裡面則有床、熱水器等設施。客人到此嫖宿,除嫖資外還要另交「房費」25元。
飯店對嫖客還提供一條龍服務,由一位女服務員何艷玲(順德人)負責向嫖客出售避孕套、毛巾等物,另一服務員王芳負責打掃這三個房間。據中山市檢察機關調查,從2001年1月至3月,在此嫖宿有入賬記錄的達97次。
黑心夫婦專騙鄉親招工為名逼人賣淫
李玉勝等造了「淫窩」後,社會人員蔣緒平(重慶人,26歲)和妻子王雪梅(重慶人,27歲)便覺得發財的機會來了。今年春節他們回老家過節時,夥同蔣的弟弟蔣緒安、蔣緒華和他們的妻子王開桃、李遠蘭一起進行密謀。春節後,六人以招工為名,一共拐騙了陳某、田某、熊某、潘某、潘某某、周某、「小小」、「紅霞」八名少女到中山坦洲。
這之後,三兄弟夫婦便凶相畢露,分別控制幾名女孩在紅棉飯店賣淫,不從則進行恐嚇、毆打,這些剛出遠門的少女都先後被迫出賣了自己的肉體,而嫖資則全部落入了蔣氏三兄弟夫婦的口袋。
這期間,曾有三名少女逃走,蔣氏兄弟又從湖北騙來三位少女強迫她們賣淫,直至3月2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特大容留、強迫婦女賣淫案作出宣判。原聯一村村支書兼主任李玉勝和村民黎灶勝、黎炳申犯容留婦女賣淫罪,均被判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1萬元。
蔣緒平犯組織、強迫賣淫罪,被判無期徒刑,處罰金3萬元;蔣緒安、蔣緒華、王雪梅、王開桃、李遠蘭犯組織、強迫賣淫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2萬元。
消息來源:福建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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