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我是錯的,但我想說:我也是受害者,我,被騙了。別人可以不相信我,但總應該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吧。多少官員被判有罪,多少人涉於案中,而我沒有被起訴和調查。清者自清兮,濁者自濁。我不是撒網的人,而只是被網住的一條魚。
我和賴XX是在我的演唱會上認識的。他當時慇勤地向我獻花。而後,他又不斷地約會我,做了一個沉醉於美貌與名聲的男人所能做的一切可笑的事。年輕而幼稚、愛慕虛榮的我被打動了。眾所周知,我的成名極具偶然性。成名後,我常常從跌下懸崖的惡夢中驚醒。我感到我猶如風中浮萍,從來沒有踏實的感覺。作為一個女人,一個害怕青春與光明逝去的女人,一個無力而軟弱的人,我渴望抓住每一個幸福的機會,渴望擁有一個穩定而溫馨的家庭,渴望擁有一個需要我和能滿足我的需要的男人。我並不在乎太高的物質條件,但作為一個曾經風雲過和虛榮過的女孩,我是不甘寂寞的。我渴望即使走出人們的身旁,也不要走出人們的視線。因此,我嫁給了這個「富人」。和所有現代青年一樣,我和賴XX同居了。我深深感到遺憾的是,我同愛我的人們不辭而別了。
作為一個妻子,同居後的生活沒有幻想中的幸福。他或許很需要我,也或許很愛我,但從未讓我走進他的生活。我只知道,賴氏家族很有錢,也很有勢力,這是由於他們很會做生意。這個時代,有錢的人,誰不會做生意呢?會做生意的人,誰不會做些擦邊的事呢?我所知道的僅此而已。我從來沒有索取過比衣食住行更多的東西。在空蕩蕩的屋子裡,我默默注視著鉤心鬥角的賴家人。我沒有離開,也不敢離開。這裡面,有虛榮,有膽怯,也有心存僥倖。為了排遣寂寞,我出了一本美容書,來滿足我那小小的虛榮心和自豪感。
然後,眾所周知,賴氏家族轟然倒下了。我回到了為生計而奔波的生活中。我離開了愛我的人們兩年,帶來的卻是是兩手空空,滿身傷痕。這也是必然的。命運是如此嘲弄了我。它讓幻想破滅,它讓年華逝去。這就是一個從「醜小鴨」變成「白天鵝」,然後陷進「沼澤地」的故事。在這個世界上,每天都演繹著許許多多同樣的故事,從紐約到東京,北京到漢城,不變的是情節,變的是主人翁。
從今以後,我不再相信什麼,也不再奢求什麼,我只為愛我的人們而歌。歌唱黎明,也歌唱黃昏;歌唱幸福,也歌唱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