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胡同有一個帖子的愛國誌士在那裡振振有辭地質問:
「你們用你們廉價的同情,曾為過素不相識的受苦的人自發捐過錢嗎?」
「你們曾在一群圍觀的看客中,迎著行凶歹徒獨自一人衝上去嗎?」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刻問這個。他是想拿這個為理由說恐怖份子幹得對、我們沒有資格譴責他們、而這次災難中那些死難的人全都活該、我們沒有資格難過嗎?
很不幸,他說這兩件事,我這個「漢奸」都幹過。前者,不是我在單位裡被攤派干的,因為我已經在美國;後者,正是我這個「漢奸」想大罵的:「中國人真的這麼有種嗎?!」我隻身一人與搶劫凶徒搏鬥的時候,上百人圍觀,而無一人施以援手。甚至當我把凶徒制服、要受害人到派出所作證時,她都居然因害怕而拒絕!
但我已經失去回答他的興趣了。蘆笛這次居然沒有任何表示。我本來很驚訝,也很失望。現在,我能夠理解他的心情。這個我原來如此深愛、願意為其獻身的民族,現在卻讓我為之感到羞恥。我這兩天之所以吶喊,第一是,我想對世人說,不是所有的中國人都這樣的!其次是,我想對世界發出我作為一個人,對世界表明我的態度、我的良心和良知,讓我這涓涓小滴,與其他捍衛人類的生命的尊嚴的聲音匯成洶湧的浪潮,淹沒那些喪盡天良的歡呼聲。我已盡力了。
我現在要問我自己的是:
「你為什麼要愛這個民族?」
就讓她受詛咒去吧。還是當美國人去吧,用我黃色的膚色,溶入美國各種膚色的寬闊的大海。我對著星條旗,高唱美國國歌。我莊嚴宣誓,願意用我的鮮血和生命,來捍衛這個偉大的國家。面對那些沿街送水的小販,那些各種膚色在死難者的臨時祭壇中獻上他們真誠的淚水、鮮花和蠟燭的人們,那為了救援別人的生命而舍生忘死、盡忠職守、被活埋在千萬頓廢墟之下的數百名消防隊員、警察和救援人員,現在我要大聲地說出:
「I am very pround of you!我以有這樣的同胞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