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7歲的李雯雯擔任原武漢市長信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出納員,她以轉賬形式將本單位銀行賬戶上的14萬元轉入某公司綜合經營部的銀行賬戶,再私開現金支票套取現金6筆共13萬多元據為己有。至次年10月,李雯雯貪污作案67筆,共計100多萬元。
1998年,單位查賬,李雯雯化名潛逃鄭州。今年3月,江岸區檢察院檢察官喬裝「扁擔」一個多月,才將李雯雯抓獲。她在法庭上俯首認罪。
新聞來源: 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