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09-08 11:44:00作者:
《基督科學箴言報》7日發表「同中國的交易」文章,評論中國以交換播放節目為條件,允許AOL時代華納(AOL-Time-Warner Inc.)和新聞集團(News Corp.)進入中國電視市場。
評論說,美國任何公司都不會接受華盛頓二十四小時播放政府節目的要求來換取執照。但他們卻接受了北京類似勒索的條件。
評論說,在二十一世紀同中國做生意仍然需要馬可波羅的勇氣。因為北京的政治怪唸經常可以像官方法規一樣起作用。
最近的例子是中國領導人希望他們的英語電視頻道(CCTV-9)在美國播放,作為交換,允許AOL時代華納和新聞集團直接對中國南方幾百萬家庭播放節目。這一跤易已經進入最後談判。
很懷疑美國觀眾是否會看共產黨領導人的講話和中國國家電視臺的其它節目。多數觀眾可能選臺的時候跳過去。但那兩家公司為了在中國取得立足點,都不顧市場現實。
北京毫不猶豫地利用自己的市場,使用外國公司傳播自己的宣傳和推行外交。在臺灣問題上,它經常迫使外國公司在接受中國對於臺灣的主權宣示或者放棄做生意二者擇一。
美國新聞機構是否應當接受北京的商業要挾?美國任何公司都不會接受華盛頓二十四小時播放政府節目的要求來換取執照。它為什麼要對中國那麼做?
北京領導人的確希望他們的決策得到美國人的理解。那是值得努力的。在許多方面,中國正在進步,政府經常無法傳遞好消息出來。僅僅是中國允許外國電視公司直播就是個進步。但為什麼要利用類似勒索的手段接觸美國觀眾?
要進一步採取自由市場經濟,中國也需要實施言論自由,也就是說政府不應當控制媒體。(多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