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會計事務所

發表:2001-08-20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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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8月19日訊: 康賽集團、活力28、幸福實業……隨著「夢幻」般的湖北板塊一個個「績優股」的跌落,為之提供中介服務的湖北立華會計師事務所浮出水面,其頻頻為上市公司出具失真財務報告、傳遞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事實,讓廣大投資者震驚!

立華瘋狂假東窗事發,今年初被北京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兼併,改頭換面繼續執業,遲至今日,也未受到應有處罰。

虛假信息托起一批「地雷股」

註冊會計師被公認為市場經濟的「看門人」,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判斷,只能依據會計師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立華會計師事務所與眾多上市公司協同作弊的事實,讓人觸目驚心。

2000年4月29日,康賽集團第一大股東康賽實業虛假出資,其在公司1998年配股中應繳的6800多萬元配股款,竟是從公司所收的社會公眾股配股款中「 借出」,但立華出具的驗資報告卻寫著:「公司本次配股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20385萬元已匯入公司銀行賬戶。」這遭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另外,康賽集團1996年8月上市後,連續3年以績優股的面目出現在公眾面前,最好時報出每股收益0.8元的突出業績。然而,到了1999年,業績卻陡然變成了每股虧損0.5元,「績優神話」赫然破滅,經追溯調整後,康賽集團實際上變成3年連虧。

2000年12月19日,中國證監會對活力28在上市申報過程中及上市後的3年間多次發生違反證券法規的行為作出處罰。活力28在上市申報時和上市後3年間共虛增利潤22792萬元,還編造了2320萬元的銀行假進賬單,稱其大股東、國家股代表荊州市國資局配股資金到位,並在公告中謊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驗證,公司配股所募集資金已募足,而事實上,這筆筆款項直到事發後才補足。立華派出的註冊會計師曾一直對年報出具無保留意見。

2001年3月5日,上交所對幸福實業給予公開譴責。當新任大股東名流投資有限公司進入幸福實業後,清理出令人吃驚的注水亂賬--虛增的應收款、虛評的資產等等,還發現幾乎全部淨資產2.5億元在3年前就被抵押出去,資產大幅縮水,變成一個空殼。而當年為幸福實業出具審計報告的也是立華。

在證監會日益強化的監管下,作為立華客戶的湖北興化、興發集團等上市公司的業績也紛紛跳水變為「垃圾股」 。曾創下每股收益1.18元的歷史記錄、獲得「最受歡迎的湖北上市公司」的湖北興化,在1999年8月12日公布的中報中,每股收益跌至-0.243元,興化股票當天跌停。2000年7月1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告,對1999年經營業績與盈利預測的差距在20%以上的11家公司和相關中介機構予以通報批評,並將依法進行查處,興發集團和立華名列其中。

上述幾家湖北上市公司,因其上市初的驕人業績,獲得了「明星股」的美譽。而事實卻證明,他們不過是虛假信息掩蓋下的一隻只「地雷股」。

市場給予懲罰就不追究責任了嗎

立華的前身湖北會計師事務所成立於1986年,1998年改制與省財政廳脫鉤,由48名原湖北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共同出資,重新組建了湖北立華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當時立華擁有67名註冊會計師,其中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有22名。從市場來看,當時的湖北會計師事務所服務對象主要包括湖北境內13家上市公司和大型國有企業,在當地市場上佔有絕對優勢,為湖北資格最老、規模最大、牌子最響的會計師事務所。

隨著立華審計的多家上市公司業績大幅下滑,其自身面臨的信任危機也一天天加重。1999年之後,有40多名會計師離所,其中10多人是有證券執業資格的骨幹註冊會計師,3家大客戶因其信譽下降而改換門庭。一位原立華員工反映,為了賺錢,立華有幾個超過50歲的會計師專門簽字,不論真假報告都簽。

中介不公,市場不容。立華因未進行1999年的工商年檢而繼續從事2000年的業務受到了工商部門追查。當時正遇全國會計師事務所行業合併潮,立華成為北京中審會計師事務所在當地的分所,立華被註銷,不復存在。這家新事務所的負責人仍為原立華負責人,並繼續在原經營場所執業。

湖北省註冊會計師協會近日收到財政部的處罰告知書,對為活力28、湖北車橋、襄陽軸承、美爾雅等4家上市公司提供會計服務的5名立華會計師給予暫停執業3至6個月的處罰。而與康賽集團、湖北興化、興發集團、幸福實業等幾家嚴重違規的上市公司有關的會計師,竟未受到任何處罰。

許多證券從業人員和股民對立華遲遲未受嚴厲處罰深表不滿,認為立華改頭換面使用「金蟬脫殼」之計,有逃避責任之嫌。港澳信託一位證券分析師對記者說,中介機構造假,傳播虛假信息,誤導市場,極大地損害了中小投資者利益,如不嚴肅處理,就違背證券市場公平、公正原則,助長造假之風。

股民楊蔓說,對立華有關從業人員僅有輕微的行政處罰不足以警示市場,反而為造假提供了保護。否則,今後誰還會相信那些看似完美的會計年報,這種信任危機比近來的市場暴跌更可怕,它動搖了股市的基礎。廣大受害股民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徹底追究像立華這樣屢屢造假中介機構的民事責任,切實保護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讓造假中介機構出局

「不做假賬」是朱鎔基總理今年4月對全國會計行業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立華會計師事務所屢屢做假,出具了一堆垃圾年報,人們不禁要問:立華現象產生的土壤何在?

針對當前業界存在「誰不造假誰吃虧」的現象,武漢大學會計系主任王永海教授指出,除了自身原因外,立華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市場存在對虛假信息的巨大需求。雖然提供偽劣會計服務有風險,但如果提供者經過比較,發現「機會收益」要遠遠大於「敗露成本」,就會去鋌而走險。

但是,偽劣產品對社會終究是有害的,虛假會計信息的氾濫將破壞國家的經濟秩序,並損害每一位投資者的長遠利益。「紅光實業案」、「瓊民源案」及最近的「銀廣夏事件」等等,都與會計信息的虛假密切相連,這些案件為中國股市帶來的教訓極為深刻。

中介機構違規違法後,大多隻受到行政處罰,有的連行政處罰都沒有,更沒有一家中介機構被罰出局。對立華的處罰不力,將在市場上起到很壞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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