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8月報導,七月二十四日,高瞻(今年二月間偕夫婿及五歲兒子在中國度假時被捕,持美國綠卡)和前中國經濟信息報總編輯覃光廣(去年十二月自美訪問中國時被捕,亦持美國綠卡),被控「間諜」罪名,各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緊接著,在距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即將走訪中國的前兩天--七月二十五日晚,中共當局決定准予高、覃二人「保外就醫」,並予以釋放。高瞻已於次日--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十分,搭乘美國西北航空公司「NW88」班機,飛往美國。
審理高、覃案內部意見分歧
在審理高、覃案時,內部的意見不一致,前後經過八次研究量刑。在多次會議上,司法部、法院的意見是:李少民可驅逐出境,高、覃不能因所屬國籍不同而量刑不同。據悉,司法部、法院原來在會議中,擬以間諜罪成立,因能較主動交代所作犯罪活動,並表示有悔改之意,決定判四年徒刑、緩期三年執行。但政法委指出:高瞻的丈夫自以為是美國公民,便在美國國會、政府、傳媒界大肆進行敵對活動,不判重刑不足以打掉他的敵對氣焰。在判刑前的最後一次會議時,司法部又傳達了政法委書記羅干的二點意見:一、高瞻、覃光廣的身份和李少民的身份不同;二、高、覃挑戰國家法律。
中共的如意算盤
中共扣押這些學者,都是留作政治籌碼使用的。
李少民學術地位和知名度高,國際學術界和世界輿論反響強烈,特別是美國要求釋放他的壓力越來越大,故中共對李少民案的打算,是政法委早就制訂好的方案之一:李少民罪名成立後,即驅遂出境。另:如申奧成功,立即驅遂;如申奧失敗,則會判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然後待布希訪華前夕,准其「保外就醫」。
對高、覃案,則判十年徒刑,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其作用是:一、可以對在大陸為美國或臺灣蒐集情報的人員發出警示;二、在布希十月出席上海亞太首腦高峰非正武會議及訪華前釋放,以作出政治姿態。
朱請示江拍板
高、覃於七月二十四日被定罪後,美駐華新任大使即向中共外交部提出「十分關注和憂慮」,「會影響國務卿月底訪華的已改善了的美中氣氛」,云云。
為此,朱鎔基立即向在國外訪問的江澤民請示。江澤民指示:還是一條,總原則不變,不讓步、不講價,其他可以作出妥協,並叫朱拍板。
於是,朱鎔基下達指示:抓,是對頭的:判,是正確的,也可准高、覃保外就醫離境。
高層中的胡錦濤,李嵐清在朱的批示上圈閱之後,都注上了:「完全同意」:李鵬、尉健行、李瑞環則僅僅圈閱,未注意見。
司法界反映強烈;
對高瞻、覃光廣二人被准予「保外就醫」離境,北京司法界反映強烈。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表示:政法委員會的指示,法院照辦。根據哪一條法?就根據「現行法律」。
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於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在政法內務會議上說:這樣的事件,不僅使政法部門很被動,而且也使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尊嚴性受到了又一次嚴重損害,很難向政法,司法部門交代!
還有人提出質疑:究竟是為臺灣,還是為美國做間諜?整個審理十分模糊。間諜一般是指國與國間派遣從事情報工作的,臺灣並不是「國家」。再說,高瞻、覃光廣是中國公民判成間諜罪,是否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