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08-07 04:57:00作者:
合肥8月6日消息:日前,安徽泗縣財政局一農戶因家貧拒繳農業稅作出行政處罰聽證會。時沛友是泗縣三灣鄉大周村村民,該戶2000年度應繳納農業稅及附加560.70元,時沛友解釋其父殘疾、家庭生活困難,應該享受農業稅減免以及計稅土地面積與實際承包面積不實等方面,交不起農業稅的理由。
該縣政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為名,決定限期徵收時沛友農業稅及附加560.70元,加收滯納金11.20元,罰款1200元,並隨即向該戶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泗縣財政局和三灣鄉政府地方官及300多名村民參加了處罰會,以期殺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