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谍案 上诉驳回判囚1年2个月(图)

作者:杨国文 发表:2018-04-26 12:16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中国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一审判1年2月,二审仍维持原判。
中国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一审判1年2月,二审仍维持原判。(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8年4月26日讯】中国大陆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发展组织未遂案,一审判1年2月,高等法院审理期间,周坚称被栽赃、陷害,并否认找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充当“下线”,计划在台发展组织,检方则指控周无悔意,一审判决过轻,应从重量刑,高院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刑度,判周1年2个月徒刑。

高院宣判后,考量周泓旭的羁押将于本月27日届满,立即召开延押庭,仍认为周否认犯行,恐有串证、逃亡规避审判之虞,拟将周延押,最迟下午做出书面裁定,讯后谕令周还押。

周泓旭今天在宣判前对媒体说,不管被判多久,台湾人民应该看清楚是谁在刻意破坏两岸关系。

曾来台取得政大企研所硕士的周泓旭(29岁),去年2月再以商务名义来台,检调蒐证指控周涉接受中国党务机构官员委讬,来台以利诱游说有机会接触外交部机密的“A男”替中方工作,承诺给他每季1万美元报酬,但“A男”不同意举报。北检侦查后,依违反国安法的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周1年2月。周不服,上诉高院。

高院审理期间,周泓旭持续喊冤指遭栽赃,且再度更换律师,本月初最后一次庭讯中,检方提示周被录到他游说“A男”搜集我国机密、可固定支薪等不利说词,周解释“我是吹牛的”,绝无犯罪意图,并称“A男”根本是国安局人员,律师则比喻说,就像很多台商游走中国和台湾,常见互相致赠金钱、礼物,如同“两岸正常交流活动”一样的道理。

高检署检察官黄锦秋庭讯严正驳斥周说词不实,告诫他勿污蔑执法人员,并指周吸收“A男”未果却以“吹牛”说法塘塞,不足采信,她强调,周虽在侦查中自白,但法院审理时却翻供否认犯罪,因此周不符认罪减刑规定,一审判决过轻,应加重其刑。



来源:自由时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