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转发江苏三起发布违法信息案例

作者:记者杨家岱采访报导 发表:2007-08-2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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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网站转发了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所通报的三起利用手机或互联网发布违法信息案例;另外,中国政府最近下发了一份有关鼓励博客实名制的文件。

江苏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的三个案例分别为:一、两名手机机主发出大量短信说,“近期不要在饭馆内使用牙签”,因为有一个艾滋病群体在饭馆内利用牙签恶意传染艾滋病;二、一网民张贴了一个题为“靖江一清华录取生被交警追赶致死”,导致母亲精神失常的帖子;三、一网民在网上发了两个帖子说,“苏州某中学校园里很快就会发生枪击,死亡人数肯定会超过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

江苏省公安厅指责上述三条信息“纯属捏造”、“子虚乌有”、“纯属虚构”,并公布了四名当事人的忏悔表态。当局对当事人实行了治安拘留,情节较轻者则受到“训诫”。此外,共有60人受到了治安处罚或训诫。

美国亚太法律研究所负责人、法学家孙远钊博士表示,中国公安部门对于社会稳定的关切可以理解,但是具体做法还有待商榷---

孙远钊:“首先从心理上我完全认同政府、公安方面对这个事情的关切,但从做法上我觉得还有商榷的余地。因为从法律上没有办法定义什么叫谣言。”

孙博士表示,当局对嫌疑人负有举证责任,不能随便入人于罪。他说,这是一个严肃的人权问题---

孙远钊:“如果一定要处罚也得依法有据,要有举证责任,不是随便入人于罪。中国这一方面往往会遭到全世界的诟病,认为它对人权的保护是有问题的。”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家周子敬博士说,中国公安部门对复杂的案件往往不愿意做细致的取证工作---

周子敬:“中国的法律是很广泛的,公安部没有什么证据就可以抓人。中国政府最重视的是社会安定。”

另据美联社等媒体报导,中国政府最近下发了一份有关鼓励博客实名制的文件。美联社说,这比早先有关在博客中禁止使用匿名的精神宽松了一些。但是,周子敬博士表示,博客如果不接受“鼓励”而坚持使用假名或匿名,可能会碰到麻烦---

周子敬:“现在说是鼓励,但是聪明人知道不这样做政府也会找你的麻烦,所以,意义是一样的。”

亚太法律研究所的孙远钊博士表示,他认为中国政府有关鼓励博客实名制的文件代表着一个进步。他说,政府应当实行人性化管理---

孙远钊:“我想这是正确的一步,政府慢慢会了解处理很多事情要人性化的管理,要懂得人的心理。一味采用强制化的手段面对问题恐怕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所谓博客实名制,是指在向博客服务提供商的登记申请中,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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