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国今报”报导,去年二月一日傍晚,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处村寨村民何永吉四岁的儿子在家里放鞭炮引起火灾,不到两小时,整个村寨陷入火海,导致五十八户人家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一百七十三万元。
因为儿子不小心闯了大祸,何永吉担心受灾的老乡上门算账,于次日带领家人悄悄到柳州躲避。
受灾的乡民发现何家已经没人,有的人心感气愤,其中四十五户决定到融水县法院控告何永吉。
不过,由于乡亲平日熟识,有的甚至是叔伯兄弟,村民也都知道何家并不富裕,况且也遭受火灾,于是只要求何永吉赔偿每户一千元。
何永吉得知老乡每户仅要求赔偿一千元,感到很歉疚,表示愿意赔钱,双方达成和解协定,四十五户每户赔一千元,共赔四万五千元。
何永吉把家里种植的木材出卖,得款两万八千元作为第一笔赔偿金,日前已经交给法院转交给受灾村民。
来源:中央社台北二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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