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师发公开信:武大法学院副院长剽窃(图)

发表:2005-10-14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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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者身份不明 七名教师发表公开信称周长城剽窃属实当事人辩称为“权力斗争的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2003年4月出版的《经济社会学》一书给作者周长城带来了麻烦,从今年3月 16日起,署名张斌的网友陆续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四篇文章,称周在该书中剽窃8万多字。9月15日,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王进等7名老师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公开信,并在武汉大学广为散发,公开信称“经过我们的核查,张斌的举报材料所列问题属实。”而周长城则认为,“这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批评,张斌的举报材料所列问题大部分都不存在。”




张斌”的检举材料和周长城的《经济社会学》放在一起,非专业的读者恐怕很难判断“抄袭”的真相。

事件起因

“张斌”举报周长城

3月16日,一篇署名为张斌的文章《学术规范的重要性---评武汉大学教授周长城的学术剽窃问题》在学术批评网发表,该文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长城着的“世纪社会学系列教材”《经济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书存在严重剽窃现象。随后,张斌又连续发表三篇文章,详细分析了《经济社会学》一书的剽窃问题。

张斌在文章中称,“《经济社会学》全书共12章,约40万字,竟在10章、115页、436 个段落发现抄袭他人著作,总字数接近10万字。”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徐炜说:“外语系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这件事,说我们社会学系怎么出了这样的人呐!”副教授王进称,“周长城剽窃的事情被揭露出来之后,对整个社会学界的负面影响很大,很快我们都知道了。”作为被检举者,周长城对当时的情况记得更清楚:“大概在3月21日,大约一周后第二篇文章出来了。又隔了大约一周,第三篇文章出来了。

又约一周后,第四篇文章也出来了。随后,‘张斌’专门注册了一个名为www.gmdd.com网站,来发表攻击我的言?...

事件进展

七名教师发表公开信

王进说,“由于迟迟没有见到法学院和校方介入,我们就想,这件事情应该有个定论。由于学校和院里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所以我们就自己承担这个责任。到6月中下旬的时候,我们介入此事,我和徐炜、罗教讲、向德平、桂胜、闭伟宁、徐少舟6名老师组织起来,作为同行对张斌在文章中提到的剽窃问题进行核对。”

最后结果,7人一致认为,《经济社会学》中的抄袭从技术规范上来说主要有两点:第一,大量的直接引用没有双引号,没有缩行,没有变字体,这是一个严重违规行为,这就构成抄袭。第二,给出的注有些地方打了括号,比如在一个括号里面写上了“×××, 1999年”,这个就算是周长城最详细的注了,大部分连这个都没有。只在章节后面有一个参考文献清单,但是,直接引用的部分根本无法直接从他提供的参考文献的线索找到出处。在注上面,周长城也严重违反了学术规范,因为学术规范里面,直接引用必须注到页码,间接表述别人的观点,可以写作者名加年份,然后在参考文献里面列出来,别人可以去查,可以去读,知道你引用了这些文章的观点或结论。只要是直接引用,哪怕就是一句话,必须清楚到页码。

9月15日,参与核查的7个人联名写了一封公开信,首先交给了校领导,然后把它发到了各大文科院系的老师的信箱里面。“目前,我们还没有向社会学界的人寄这个公开信,但正打算寄。”王进说。

事件升级

抄袭事件还是权力斗争?

“这件事情首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事件,它的背后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其次,‘张斌’的文章大多数名不副实,有许多夸大其词的地方。这个事情从冒出来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才变得激烈?最根本的问题是权力和利益的问题,他们担心我会出任系主任。”周长城直截了当地说。

周长城说,“去年的12月26日,学校决定由我来接替原副院长刘祖云的职务,系主任继续由他来做。12月27日上午,刘祖云召集一拨人在馥盛楼搞了一个签名,称为了系的稳定,要求校方让刘祖云继续担任副院长。那一天,有些老师还在上课,他们打电话通知王进,找老师们签名。后来,学校任命了我。至此‘倒周运动’转入地下。”

王进表示,“学校常委会决定周长城取代刘祖云任法学院副院长消息传出后,大多数社会学系老师都感到不可思议。早些时候,大概是11月底,学校组织部派人到社会学系向所有有高级职称的老师了解大家对下一届法学院班子的意见。组织部来了一男一女两个人,在社会学系的会议室里跟大家一个一个的单独谈话并且作记录,其他人就在隔壁的成教办公室里等。轮到我进去的时候,我报了自己的姓名,然后说我只有两个意见,一是希望刘祖云继续担任法学院副院长和社会学系主任,二是希望学校批准社会学系独立。说完就出来了。”

王进还说,“如果学校就是根据这次了解的情况来考虑代表社会学系出任法学院副院长的人选,那么我们所表达出来的信息应该是百分之百清晰无误的。所以消息传出之后,大家马上聚集在一起商议对策,最后决定以申明的形式向学校书面表达我们希望刘祖云继续代表社会学系担任法学院副院长。申明中没有提反对周长城,为了给他和学校留点面子。系里大部分老师在公开信上签了名。”

当事者说

周长城:书中部分地方不够严谨

3月中旬,因为学科规划经费如何使用的问题,我与刘祖云和王进发生了矛盾,当天晚上11点多,有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网上有文章说我的一本书有问题。

第二天,有人冒充学生给我打电话(录音留言),然后又打我手机,冒充某某学校的学生,言称想知道本人怎么看这个问题,就想激怒我来讨论这个问题。

我就觉得很奇怪,文章是晚上出现的,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就有人打电话来,这个事情可能是有预谋的。随后,我看到了署名“张斌”的文章,文章说我的一本教材中有剽窃问题,事实上,文中谈到的大多数都不是事实,并夸大其词。

“张斌”在材料里说书中有共约 88040字系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肯定是夸大其词,故意制造假象。当然,作为教材,书中有些地方不够严谨,甚至有些地方值得商榷。但决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近四分之一剽窃。在我看来,如果王进等人真的指控我剽窃,应当由学校出面组织有关专家社科专家来认定,而不是由他们几个反对我做副院长的当事人来鉴定。

9月14号,学校决定社会学系要从法学院独立出来,15号,公开信就搞出来了,王进在学校到处散发(估计上千份)。这封一张纸的公开信上明显有几处不实之词。首先,本书是2003年出版的,而他们说成是2002年。其次,列举出我从未有关的书名出来。他们把这封公开信到处散发,又没有附上自己核查的资料和结果,也没有提供“张斌”的资料。如果他们是认真核查的,就应该注明是全部核查的还是部分核查的,谁负责核查了哪些部分。“张斌”的材料中,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这才是比较严谨的态度和做法。另外,核查的人里面,大多数不懂英文,没有对本教材的核对能力。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纯粹的学术探讨,大家应该公开进行探讨,这才能取得学术规范的效果。把学术批评作为整人的手段,这也是很不合适的。

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站出来发表任何意见?

就是因为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纯粹的简单学术批评,而是涉及到权力之争、利益分配等问题。这个问题暴露得充分一点并不一定是坏事,正如我前面所讲,历史自有人评说。

七教师:不希望他做社会学系领导

这个事情会给人一种印象,周长城刚被学校正式任命为副院长,就出了剽窃事件,好像剽窃事件就是针对着他出任副院长来的。但是,我们无可奈何。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可能以我们这个明确的立场作为借口,来认定我们就是张斌。公开信9月15日公布之后,顾海良来系里开会,周长城甚至这样说,张斌们又出来了。这个问题我们无话可说,我们无法证明自己是或者不是张斌。但是,这一点无法减轻他在剽窃问题上的严重性。但是从主观意图上来说,我们都不希望他做社会学系的领导,这一点毫无疑问。

周长城涉嫌剽窃相关事件回放

2004年11月底武汉大学组织部派人到社会学系向所有有高级职称的老师了解大家对下一届法学院班子的意见。

12月26日武汉大学常委会决定周长城取代刘祖云任法学院副院长。

12月27日社会学系大部分老师在公开信上签名,以申明的形式向学校书面表达希望刘祖云继续代表社会学系担任法学院副院长。申明中没有提反对周长城。

12月31日武汉大学公示,准备提拔周长城任法学院副院长,王进等人提了意见,两次约见校长,并要求约见校党委书记顾海良,但顾没见。

2005年1月下旬周长城任法学院副院长。

3月16日“张斌”在学术批评网发表第一篇文章,称周长城剽窃。此后,大约每周一篇,连续发表了四篇文章,详细说明周长城剽窃问题。“张斌”注册了www.gmdd.com网站,在论坛上专门讨论周长城剽窃的问题。

6月底王进、徐炜、罗教讲、向德平、桂胜、闭伟宁、徐少舟七名老师组织起来,作为同行对张斌在文章中提到周长城的剽窃问题进行核对。“

9月15日王进等七名教师在武汉大学散发公开信,称周长城剽窃属实,要求学校处理。同日,学术批评网发表了“张斌”的检举文章,把以前的四篇文章合在了一起,并同时刊登了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关于学术规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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