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国际性公约签署和全球性组织成立时,只要美国没有参加,中国的官方媒体总会不失时机地嘲讽和谴责一番,而对自己的作为只字不提。比如国际刑事法庭和渥太华禁雷公约就是这样的事例。虽然中国和美国一样没有参加刑庭,也一样拒绝签署禁雷公约,而且所陈述得理由和借口也几乎毫无二致。但在媒体新闻中却看不见对中国方面有半点的负面评论,有的是维护主权和捍卫尊严之类的正面报道,赤裸裸的显露出舆论导向方面的双重标准。其实在官方媒体的眼里,并非国际刑庭有多正义,而是可以用它来衬托美国单边主义的霸权形象;也并非地雷有多可恶,而是因为美国没有签署才使得它被津津乐道。
上亿枚地雷危害着全世界几十个国家平民的生命安全,他们大多数是贫穷的第三世界国家,比如:光柬埔寨估计就有400-500万人员杀伤性地雷,覆盖了其国土百分之五十之多。平均每年约有25,000被地雷炸死或炸伤。地雷造成的死伤者大部分为无辜的平民,在部分地方,超过三分之一的受害者为儿童(资料来源--国际禁雷行动,2001)。
第三世界穷国的地雷从哪里来的呢?地雷被称为贫民的武器,一些长期战乱的国家需要地雷,一些国家为了赚3-5美元,就轻易地将简陋的针对人员的地雷卖给冲突的双方。现在除了埋在地下的,全球还有逾2.3亿的杀伤人员地雷,中国是世界上生产和储存这类地雷最多的国家,约拥有1.1亿颗地雷(近90%为72型永久不可探测地雷),俄罗斯约有6000万颗,美国则有1100万颗,印度有400万颗。地雷埋起来简单,但清除起来耗费巨大,还常常造成排雷者的伤亡。埋下一个地雷所费约为3-25美元,但拆除一个却需要300至1,000美元(地雷监察报告 2001)。
1999年生效的渥太华地雷公约规定,参加国不生产,使用,扩散杀伤人员地雷。并在4年内销毁库存的杀伤人员地雷。但并没有对其他形式的地雷作出限制。中国,俄罗斯,缅甸,白俄罗斯,美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地雷生产和库存大国都没有签署这个协议。一些签署了公约的国家如安哥拉、布隆迪和苏丹等却还在继续使用地雷。(地雷监测)
中国:
在越南抗美战争中,地雷使美军遭受到重大损失。据前侵越美军将领供认:“敌人的地雷对我军是一种经常的威胁,我军车辆损失的百分之七十和人员伤亡的百分三十都是地雷和诡雷造成的”。当原苏联从阿富汗撤军后,它在那里留下了3500万颗地雷,地雷已使20万阿富汗人丧生、40万人致残。
七十年代末那场中越边境局部战争,尽管战火的硝烟已经散去,但死亡的幽灵仍在边界游荡,两国边民依然生活在地雷威胁的阴影之下。1995年11月,我广西边防部队驻凭祥某部七连巡逻分队在那标岭山头东路11号界碑执行任务时,一战士不幸踩中一枚杀伤人员兵地雷,右腿被炸断。
同年12月,广西边境龙州县下冻乡的几位边民在西路17号界碑附近开车前往边贸互市点,当汽车滑向路边荒地时,车右后轮碾到一枚反坦克地雷上,只听“轰隆”一声,一人当场被炸死,两人受伤,汽车四分五裂……
广西凭祥友谊关附近的卡凤村公所,有10位边民聚在一起吃饭不幸触响一枚地雷,一次爆炸之后,10个人只剩下9条腿,一百多人的卡凤村,竟有30多名养家糊口的男人命丧雷场,卡凤村从此有“寡妇村”的别称。
我边防部队及民兵在边境一带和阵地前沿埋设了大量的地雷。多批部队轮战,也反复埋雷。从而在中越边境形成了一个地雷与炮弹、炸弹、手榴弹、子弹等各种爆炸物交织在一起的正面宽、大纵深、高密度的混乱雷区。其埋雷数量之多、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是我军作战史上罕见的。在一些重点雷区,最密集的地方1平方米之内就有四五枚地雷。一位边民说“每逢下大雨,时常可以看见山上的地雷被水冲出来,滚落在小溪中。”一位筑路民工心有余悸地说:“有一次我铲土时不小心,一铲土抛到雷区,就马上引起‘连环’爆炸。”(中国青年报)
中国是世界上杀伤人员地雷最大的生产者之一。 中国北的工业公司 (NORINCO,China North Industries Corporation)和中国国家装备部 (Chinese State Arsenals)已经生产杀伤人员地雷二十二种类型。其中6种是仿造苏联的设计,其余是中国自己设计生产的。中国的永久杀伤人员地雷是世界上最便宜的,比如全球大范围扩散的72型有时只卖3美元一枚 (China’s widely distributed Type 72 sometimes sell for less than $3 each)。而这种世界上扩散最广的72型杀伤人员地雷因为所含可探测的金属含量过低,难以探测排除,所造成的危害也就最大,违反了CCW的规定。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杀伤人员地雷输出者之一。中国几十年来实行向世界输出革命的政策,特别向亚非拉等第三世界贫穷国家传授其所擅长的“人民战争”经验,组织观摩“地雷战”,学习制作和埋设杀伤人员地雷就是其中的内容之一。中国生产的不可探测的72型地雷遍布世界各地, 它至少已经被用于其他十几个国家, 包括柬埔寨,阿富汗,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安哥拉,卢旺达,赞比亚,索马里,埃塞俄比亚,依利垂亚,南非,莫桑比克,伊拉克,科威特等等。 69型杀伤人员地雷被输出至柬埔寨,老挝,伊拉克,阿富汗,埃塞俄比亚,苏丹,依利垂亚和南非,几乎都是贫穷的第三世界国家,炸死炸伤的人也是最多。
一些禁雷组织声称,中国和俄罗斯不顾1999年的禁令,仍然大规模生产人员杀伤性地雷并出口至世界各地,现在每天炸死炸伤平民的地雷多数不是来自于中国就是来自于前苏联或俄罗斯的。国际地雷监测要求中国提供被地雷炸死炸伤的全面人数以及幸存者被帮助的情况时,被中国政府拒绝。中国不但是没有签署渥太华禁止杀伤人员地雷条约的少数国家之一,还是一直坚称有继续使用杀伤人员地雷必要的国家。中国在和前苏联,印度,越南接壤的边境地区埋设了大约1000万颗地雷,绝大多数的杀伤人员地雷是违反规定的72型永久不可探地雷。2002年,地雷监察组织通过现场调查得知云南省文山地区共有5310位地雷受害者,其中3811存活下来,只有8分之一的人得到比较好的救助。但原本计划于2002年在红河和思茅地区的调查被中国政府阻止了。(国际地雷监测)
中国从1992年起在中越边境人口稠密地区开始了大规模排雷行动,将雷区分成三类,一类清扫干净,一类作标记警示,第三类封锁关闭。到1998年中国政府宣布境内的主要雷害已经排除,但实际上和俄罗斯,蒙古和印度接壤地区的所有地雷都没有努力排除。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清除本土雷害速度最快的国家,也是排雷经验丰富的国家。中国从1998年起开始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扫雷行动,在1999-2000年度通过联合国自愿信托基金捐助了10万美元给波斯尼亚和黑山共和国除雷,并举办了两期扫雷培训班。在2001年,中国捐助126万美元的在中越边境使用过的扫雷设备给7个雷害国家并派专家赴厄立特里亚培训使用所捐助的扫雷设备。中国在2002年捐出价值300万美元的扫雷设备给厄立特里亚和黎巴嫩,并派出13名专家培训了60位扫雷学员。
美国:
美国也是主要的地雷生产国和使用国之一。虽然美国严格限制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地雷出口,但还是有不少美国生产的地雷被转卖到第三世界国家冲突的双方。对无辜平民造成危害的是在军事行动或武装冲突后留下的未爆炸的各种类型的地雷。美国方面声称,除在越南外,美国没有在第三世界国家留下埋布的地雷。在越战以后的军事行动中也没有埋设并留下永久的不可探测的地雷,也就是说,除越南外,美国的地雷没有对无辜平民造成现实威胁。美国已和越南方面合作在越南境内开展扫雷行动,并已经捐助了数千万美元。
美国从1988年起就开始拨款资助国际人道主义扫雷行动。1992年10月,美国总统老布什签署了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出口的法令,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杀伤人员地雷控制的国家法令,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控雷的大举措,是推动禁雷行动的关键步骤。这个法令不但禁止直接出口,还禁止转让生产许可和技术帮助。在1993年,美国国务院发表了《隐藏的杀手》报告:“不可探测地雷危害全球的问题”,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对全球地雷灾难进行全面研究调查的报告。1994年,美国总统克林顿首先提出全面清除杀伤人员地雷的倡议,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领导人。美国还提交了“永久消除雷害”的联合国大会决议并获通过。1997年起停止了永久杀伤人员地雷的生产。2003年美国提出禁止全球非自毁杀伤人员地雷的销售。
虽然美国是常规武器条约(CCW)及其有关禁雷补充条款II的参加者,但现任布什政府对地雷的政策是:在2006年前暂不参加渥太华有关杀伤人员地雷的公约,况且这个公约没有对其他类型的地雷作出限制,所以并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无辜平民不受伤害,但作出以下承诺:
1,销毁美国武器库中的所有永久型地雷。在一年内消除所有类型的不可探测的地雷。2年内开始消除所有类型的永久型地雷(除南韩外,因为受美韩条约义务的限制)
2,在南韩以外的地区只可按需要部署防坦克和装甲车的地雷,还需事先经总统批准。在2010年后,在任何地区都不使用任何形式的永久型地雷。
3,拨款10亿美元开发不会伤害非战场中的无辜平民的自我销毁和自我失效的地雷替代品(比如90天的电池有效期过后就自动销毁或失效)。
4,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禁止永久地雷的销售和出口。在每年拨款7000万美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的预算给美国政府人道主义扫雷项目以支持37个第三世界穷国扫雷。率先提出2010动议:“要求在全球每年筹备资金10亿美元用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扫雷工作”。
美国的政策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雷害,保护平民。美国是最早支持人道主义扫雷项目的国家,也是对人道扫雷工作支持最强有力的国家。
美国支持全球人道主义扫雷工作主要有三大块:
1,美国公民个人,公司和宗教,人权等民间组织,他们捐款捐物直至派人帮助第三世界国家消除地雷的危害。许多禁雷,扫雷等人道主义机构就设在美国境内。比如拥有100个社区组织的美国联合协会(The 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f the USA )每年筹集250万美元帮助阿富汗,波斯尼亚,柬埔寨,克罗地亚,莫桑比克扫雷。美国帮助世界战争受害者基金(the USAID Patrick J. Leahy War Victims Fund)在1989年到2002年的13年间共捐助了9600百万美元用于14个最贫穷国家的扫雷工作和帮助地雷受害者,2003年增加到1100万美元年,并逐年增长。美国共有15个民间组织长期帮助雷害国家,在2002年共有25万美国公民给国际扫雷项目捐款或直接参与项目。
2,美国政府利用财政预算给联合国有关禁雷,扫雷机构完成预算并捐款和接受摊派。从1993年到1998年,有17个主要捐赠国共捐赠了大约6亿4千万美元帮助第三世界国家清除地雷危害,美国是最大的捐赠国之一。比如早在1994年美国政府就捐助2200万美元给联合国“清除雷害自愿信托基金”(the UN Voluntary Trust Fund for Assistance in Mine Clearance)。
3,美国政府直接成立机构,利用财政预算通过国会拨出专款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地雷的受害者和除雷工作,比如: 美国早于1993年成立了直属国务院的美国政府人道主义扫雷机构,并拨出了8亿美元的国家预算给美国政府人道主义扫雷项目,以帮助46个国家扫雷,人员技术培训和救助受害者。2003年美国国务院拨出1200万美元用于伊拉克北部地区清除地雷。1999年的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国防部(DOD)派出专业人员已经培训世界各地的1万4千人,以教授他们排雷技术,公众防雷教育知识,受害者医疗救助。仅在1997年,美国国防部就派出300名美国特种部队(U.S. Special Operations Forces)的军事排雷专家培训了1400人。美国在阿富汗,波斯尼亚和柬埔寨帮助建立了扫雷行动中心。美国还向雷害国家提供新技术,新设备和探雷军犬。
另外,美国联邦部门利用本部门的资金帮助世界扫雷工作,比如在1998年美国教育部的下属机构(the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资助425万美元用于适用于地雷受害者使用的假肢的开发研究。美国国防部从1998年起每年拨出30万美元用于受雷害国家的医疗救助培训工作。美国国防部还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共同承担数个地雷受害者的医疗救助培训项目。
所以说,美国并不完美,但美国并不是世界雷害的主要制造者,却是世界上人道主义除雷行动的最大贡献者, 至今美国已经实际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了十数亿美元以帮助它们清除地雷,培训人员和救助安置受伤者。 虽然,美国为清除雷害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我们的报纸上读到的,除了指责就是谴责,在我们的电视上看到的,除了示威就是抗议,这让我们普通的中国人以为美国人好事无缘,坏事做绝。比如在新浪网新闻评论里可以看到这样的语句:美国人真无耻,军事都那么强大了,还要用地雷来把人家炸得缺骼膊少腿的,缺德。如此日积月累,仇美反美的心态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中国的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但美国人要知道,我们中国人更不应该忘记。
流星雨
2004年3月25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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