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失誠信 被裁定為不誠實證人(圖)

發表:2024-02-17 15:36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圖為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攝影:看中國)
圖為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攝影:看中國)

【看中國2024年2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蘇菲綜合報導)前香港隊足球員、現任港超球隊標準流浪教練,54歲的招重文,在去年5月因爲違例泊車被「抄牌」,他被指關上私家車門時,撞到一名正執勤的交通警楊鎮陞,被控涉嫌襲警。招重文對此表示不認罪。案件在2月15號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認爲,警員楊鎮陞的證供經常「反口覆舌」,於是裁定他為不誠實的證人,拒絕接納其口供。

案件發生在去年5月3日下午1時許,當時警員楊鎮陞在黃大仙寧遠街及崇齡街交界巡邏,在香港新蒲崗,向一輛違泊的私家車發告票,招重文當時折返並請求網開一面。

報導稱,當招重文得知已被票控後,就以粗言穢語罵警員,並要求提供警員編號。當時楊鎮陞身處車門和司機位之間,招重文在關上車門時,車門撞到楊的後腰,不過沒有受傷,最後警員以涉嫌襲警拘捕招重文。

法官舉例指,楊鎮陞在庭上作供稱當時只是「摸一摸腰間,看看有沒有武器」,是搜查並非搜身,其後又改稱可算是搜身,不過他的警察記事冊上並無記錄搜身。

法官又指無任何證供指出涉事車輛的車門打開的幅度有多大、楊當時站於駕駛室和車門中間的甚麼位置,亦無說明楊身上掛上甚麼裝備,裝備處於甚麼位置,因此裁定招重文襲警罪罪名不成立。

有分析人士指,身爲警務人員,口供都可以「反口覆舌」、前後矛盾、漏洞百出,叫市民如何相信警察?總之,香港人真要小心,再小心。除了要提防在職警員,連前警員都要提防啊!

分析人士續指,去年12月,一位90歲的婆婆到不知名來電,對方訛稱其孫急需5萬港元現金,結果上門收款的竟然是一名29歲的前男警。他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當場被捕。案件2月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作進一步調查,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溫紹明應要求押後案件至3月28日再訊。

分析人士感嘆:難怪香港的電騙破案率那麼低,原來是有原因的!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