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的一樁離奇公案(圖)


北齊人魏收撰寫的《魏書》中,卻出現了「明朝那些事兒」
北齊人魏收撰寫的《魏書》中,卻出現了「明朝那些事兒」。(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一些年來,翻閱歷史資料,發現了一樁離奇的公案。「二十五史」中的《魏書》,是後魏之後北齊人魏收撰寫的。當然,《魏書》是寫南北朝時期北魏並東魏西魏及其以前的那些事兒的。就算是北齊人魏收撰寫的時候,無意中涉及到了他的同代,至晚也只能夠是北齊的,不會出現北齊以後的。可是,在北齊人魏收撰寫的《魏書》中,卻出現了「明朝那些事兒」!

魏書・樂志》有這樣一段話:先是,有陳仲儒者自江南歸國,頗閑樂事。請依京房,立准以調八音。神龜二年夏,有司問狀。仲儒言:前被符,問:「京房準定六十律,後雖有器存,曉知者少。至熹平末,張光等猶不能定弦之急緩聲之清濁。仲儒受自何師,出何典籍而雲能曉?」但仲儒在江左之日,頗愛琴,又嘗覽司馬彪所撰《續漢書》,見京房准術,成數……仲儒以調和樂器,文飾五聲,非准不妙。如若嚴嵩父子,心賞清濁,是則為難。若依案見尺作準,調弦緩急聲清濁,可以意推耳。(見中華書局版標點本「二十五史」《魏書》2833-2835《樂志》)

這段話的大意是:依照西漢京房所制訂的六十律,可以推演出精確的音階音准和創造出豐富的音樂藝術。而像明朝奸臣嚴嵩世蕃父子那樣卑微的小人,是不會領略到音樂真髓的。

黑字白紙、清清楚楚,《魏書》寫了明朝事兒!

更為有奇怪的,中國的另一部權威正史《通典》(唐朝人杜佑編撰)、中華書局標點本《通典》3647-3648《樂三》)中也有這段話。除了個別的杜佑需要諱的字之外,其它相同,也清楚地寫著「如若嚴嵩父子,心賞清濁,是則為難」這句話。杜佑編撰的《通典》中出現了這段話,並未註明是從《魏書》而來。只是中華書局在校勘說明中,有「據《魏書・樂志》」字樣,從而可以看到《通典》中這段話和《魏書》關係的蛛絲馬跡。這也就是說,唐人能夠罵明人!

也許有人會問:《魏書》和《通典》並沒有註明「嚴嵩父子」就是明朝的嚴嵩和嚴世蕃,有如下根據:

一、既然兩部權威正史都引用了「嚴嵩」這個人名,那麼,可以肯定,「嚴嵩」必然是當時的一位名人。查遍《二十五史紀傳人名索引》、《中國歷史大辭典》以及《中國人名大辭典》等等大型工具書,在後魏和唐朝當朝及其以前,均無「嚴嵩」其人名。以後,也只有明朝的「嚴嵩」其人名。

二、就算是北齊和唐朝及其以前有「嚴嵩」其人而未被上述歷史人名工具書列入,那麼,其時「嚴嵩父子」同為名人者,更是不見。也就是說,和明朝的嚴嵩、嚴世蕃父子一樣同為名人的機率,可以模糊為零。

三、北齊和唐朝及其以前的人,不僅「嚴嵩父子」和明朝的「嚴嵩父子」一樣是父子名人,而且,前「嚴嵩父子」和後「嚴嵩父子」同樣是父子反面名人,這種機率,是絕對沒有的。

也就是說,如果《魏書》和《通典》所顯示的「嚴嵩父子」不是明朝的嚴嵩和嚴世蕃,就需要越過上述的三道關口。因此說,北齊人撰寫的《魏書》和唐朝人編撰的《通典》,都是前人說後人。而這些,絕對是「二十五史」上一樁離奇的公案



責任編輯: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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