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撐反制裁法 學者:報復外國如同自殺(圖)


2017年7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向國家主席習近平宣誓。
國安法後,不少中港官員被美國制裁。昨日,北京當局審議反制裁法,林鄭對此表示支持。圖為2017年7月1日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向國家主席習近平宣誓。(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1年6月8日訊】去年,北京強推港版國安法後,美國先後四次制裁中港兩地共35名官員,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和14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昨日(7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反外國制裁法(草案)》二審稿。今日,林鄭對此表示歡迎,強調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過有學者指,法例會導致中國和國際社會的衝突升級,北京立法欲凸顯其強勢、不妥協的姿態,若一旦執行反制裁,後果將是悲劇性的。

去年8月7日,美國川普政府宣佈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特首林鄭月娥,指控這些官員破壞香港的民主和自治。對於中共制定的《反外國制裁法》,林鄭表示歡迎和支持。《蘋果日報》採訪了學者吳強,他認為國家之間「這種互動,這種報復,其實是自殺性的!」林鄭的表態如同火上澆油。

吳強指,制定《反外國制裁法》的命令應來自中央最高層,主要參照俄羅斯2018年針對美國所制定的反制裁法案。去年12月,12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被美國制裁,當局於擬定反制裁法也有着強烈的立法衝動。事件再次反映中央高層越來越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熱衷於以立法方式來實現所謂的依法治國,令相關政策具法律根據。

不過,他指制裁與反制裁,是一種螺旋上升的外交報復性衝突,據西方學者而言,這屬冷戰時期的一種互不妥協的摶奕,「這種互動,這種報復,其實是自殺性的」,雙方或因缺乏對話條件而引致誤會,隨時爆發更嚴重衝突。事實上,俄羅斯例子已證明,制訂反制裁法沒有甚麼意義,只會令該國陷於過於孤立處境。

吳強說,當前中國對國際關係高度依賴,這種制裁和各反制裁的方式,絕對不太適合於當前的中國。中國與國際社會不需要「對等報復」,反而需要在保障自由、人權和市場開放等各領域上「對等對待」。但北京近次立法意圖,卻是要強化不妥協的姿態,實際上是宣示民族主義情緒的訊號,若果真的依法律執行,後果將是悲劇性的,這只會加速中國和國際社會之間的對抗升級。

吳強續指,無論是全國人大、外交部,還是商務部的這些官員,事實上都在不斷地製造對抗,並將對抗升級,然後等待對抗變成巨的危機,待最高領袖出面解決。但屆時是否「覆水難收」,則是另一個問題了。

美國制裁中港官員名單一覽

2020年8月,第一輪制裁(11人):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內地官員包括香港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2020年11月,第二輪制裁(4人):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香港警務處副處長負責國家安全的劉賜蕙、香港警隊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2020年12月,第三輪制裁(14人):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蔡達峰、曹建明、陳竺、白瑪赤林、丁仲禮、郝明金、艾力更·依明巴海、吉炳軒、沈躍躍、萬鄂湘、王晨、王東明、武維華、張春賢

2021年1月,第四輪制裁(6人):美國宣布制裁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尤權、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孫青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蔡展鵬、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簡啟恩、江學禮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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