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常委會決定下,由港府出手廢掉4名議員的資格,民主派19位議員隨即宣佈總辭。(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1月12日訊】中共人大常委會11月11日就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定出新條件,讓港府藉此撤銷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民主派19位議員隨即宣佈總辭,香港議會自此再無「異見」聲音。法律學者形容人大決定「無法無天」,如同直接實施獨裁。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質疑人大今次決定是為「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行為增加案例,鋪路控告民主派違反《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11日在北京閉幕,以161票全票通過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為撤銷議員資格定出四大理由: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承認國家對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在此新框架下,港府可繞過法庭程序和《基本法》第79條就議員喪失資格的規定,直接即時取消議員資格。四名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資格,泛民轟此舉從根本上破壞香港三權分立制度,宣告「齊上齊落」,集體總辭。
北京人大常委會決定下,由港府出手廢掉4名議員的資格,民主派19位議員隨即宣佈總辭。(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繞過法庭 人大決定即DQ議員
《蘋果日報》報導,特首林鄭月娥當天在記者會稱,是她提呈人大常委會就延任議員資格作決定,因該問題涉及人大常委會就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一年的決定,以及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港府不能自行決定。
有記者提問,過往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DQ),都須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相關議員有抗辯及上訴機會。但人大作出決定後,今後DQ議員資格毋須再經法庭程序,是否違反法律原則?林鄭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有全權解釋《基本法》,人大決定是「依法辦事」。
立法會自此失去民主派議員把關,猶如中門大開,一些備受爭議的法案和撥款,如大灣區投票、23條立法、明日大嶼撥款等,將不受阻攔地通過。林鄭月娥對此喜形於色,直言「議會能夠盡快通過,我們就會更加興奮。」
法律學者:香港再無法治 乾脆承認獨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批評人大決定「無法無天」。他說,《基本法》第79條列明議員若違反誓言,要經出席議員三分二通過譴責才被取消資格。而就算有人違反《港版國安法》,都須經法庭審訊。但如今只要人大常委會認為有議員違反國安法,就即時取消資格,香港已無法治可言。
陳文敏又批評人大決定不讓議員透過舉選呈請覆核決定,也沒有陳詞答辯的機會,違反公平審訊程序。他質疑中央行使武斷權力作決定,不理會香港法律及《基本法》;有關決定也無提及具體程序,即人大常委會可以突然取消議員資格。那麼,選舉制度還有甚麼意思?
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也直斥人大決定違反《基本法》、破壞三權分立、違背法治原則,「政權現在有權用盡,無權就僭建權力,還大言不慚說是維護法治,乾脆承認自己是獨裁統治吧」。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則表示,從《港版國安法》到押後選舉,再到今次撤銷議員資格,都不在《基本法》內,北京已近乎趕盡殺絕溫和民主派,今後香港政治已容不下異見聲音,不要幻想溫和反對力量能在議會內生存。
黃之鋒憂鋪路控違《國安法》
四名喪失議席的議員,早前在參選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時已遭選舉主任取消資格。公民黨議員楊岳橋、郭家麒及郭榮鏗被指請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干預中國和香港的內部事務,屬違反國家安全行為。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則被指未有對美國制裁香港的行動提出任何異議或「劃清界線」,遠遠未能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質疑,人大決定表面上是為取消議席,但實質是為「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行為增加四個案例,目的是鋪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藉口。他更憂慮政權刻意曲解民主派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論,藉此以言入罪。如果容讓政權帶有誹謗的操作繼續廣傳,不駁斥這些假消息,擔心他日到所有人被捕甚至「被送中」,也不會有辯解的機會。
拒絕留任延任立法會的朱凱廸在Facebook發文,指2016年撤銷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二人議席時,人大常委會只負責「釋法」,起碼經過一場由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訴訟。但今次人大的做法更進一步,「繞過香港法庭和立法會按法例DQ議員的權力,只要任何一個行政官員『依法認定』(例如選舉主任),就可直接宣佈DQ,乾手淨腳」。他直斥政權任意行使權力,「香港已無政治,只有反抗和壓逼」。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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