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類藥品(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看中國2020年8月27日訊】最近,一名中國公民因為走私毒品芬太尼,被美國制裁。8月25日,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根據《外國毒梟認定法》,認定中國公民張濤濤(音譯,Taotao Zhang)為「重大外國麻醉品販運者」,總部位於香港的聯升科技集團有限公司(Allyrise Technology Group Co)因是張濤濤所擁有、控制或由他指導或代表他,也被美國財政部列為制裁對象。
報導稱,美國財政部副部長穆齊尼奇(Justin G.Muzinich)在一份聲明中說,「芬太尼給美國社區和家庭造成了嚴重破壞」、「美國仍然致力於通過打擊兜售這種致命毒品的個人來保護脆弱的美國人。」
財政部的聲明說,身為化學專家和化學品供應商的張濤濤,通過多個個人和貨運服務,將合成阿片類藥物運到美國,以掩蓋這些藥物的來源。他們使用隱瞞包裹內所含物質的標籤,以避免被當局查封。一旦在美國收到一個包裝,位於美國的分銷商通常可以將1公斤的芬太尼壓入多達100萬的假冒藥片中,然後進一步分發給國內客戶。
財政部還指出,張濤濤是香港聯升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該公司是張濤濤進行金融交易的幌子公司。
被認定「重大外國麻醉品販運者」後,在美國境內或在美國人擁有或控制下的該個人和實體的一切財產和利益都必須被凍結,並報告給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星期二在財政部做出這一宣布後發表聲明說,這是美國瓦解和震懾販毒組織的廣泛努力的一部分,這些販毒組織「從中國購買非法的易製毒化學品,利用這些易製毒物品生產芬太尼,並將成品走私進美國」。
報導還稱,自2000年6月以來,根據《外國毒梟認定法》,已有2200多個人和實體,因其在國際毒品販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被認定。違反該法的處罰從每次最高152萬9991美元的民事處罰到更嚴厲的刑事處罰。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刑事處罰可能包括最高30年監禁和最高500萬美元的罰款。對企業的刑事罰款可能高達1000萬美元。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他個人可能面臨長達10年的監禁和罰款。
2019年8月21日,美國財政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對走私毒品芬太尼到美國的三名中國人實施制裁。這3名中國人分別是鄭廣華(音譯)和他的兒子鄭福京(音譯),兩人是父子關係。
報導稱,鄭姓父子因生產和走私芬太尼及其相關物質,2018年在俄亥俄州遭到起訴。據俄亥俄檢察機關調查,父子兩人將製造的致命性芬太尼偷運進了美國的至少37個州。他們建立了大量網站,通過網路銷售非法毒品。為了逃避執法機構的監管,他們通過美國郵政寄送裝有毒品的郵包。
另一名被制裁的是閆曉兵(音譯),2017年在密西西比州被起訴。他被控在美國境內的多個城市非法製造和販賣包括芬太尼和合成鴉片在內的多種違禁物。
被財政部制裁的鄭氏父子和閆曉兵都使用了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洗白販毒所得利潤,逃避貨幣限制和金融監管。
根據美國緝毒署(DEA)官網的信息,中國目前仍是芬太尼及與芬太尼相關物質經由國際郵遞和快遞拖延途徑而走私進入美國的首要源頭。
美國官方報告顯示,每年數以萬計的美國人死於芬太尼有關的藥物過量,川普(特朗普)總統在2017年10月宣布阿片類危機為公共衛生突發事件。
責任編輯: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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